金色财经独家分析 “小摩”区块链领域进展迅速:一直以来,“小摩”摩根大通主动拥抱区块链继续,并已经实现了较快的发展。摩根大通高管在面对媒体是对于区块链提高可信度降低成本的优势表示赞许.
虚拟币
币圈各群纷纷转发《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网传PDF版),虚拟币交易所及项目方又惊出一身冷汗,此通知的真假如何?行政机关的态度如何?会不会有一轮严厉的打击?就如上问题.
下降趋势线上破,量能配合有望继续向上,较强压力23美金附近,反弹不是反转,后面可能还将探底,短线可高抛.
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对于“防范虚拟币”非法活动进行风险提示,业内纷纷猜测此次活动是否会全国统一活动;将如何影响币价;已发币还想好好干的项目方应该怎么办?昨天在某道口授课时也有同学提问了相关问题.
金色快评 | 央行 外管局等部委或将联手加强对数字货币交易“出海”监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目前部分ICO、数字货币交易等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的机构.
区块链、币圈、“挖矿”、元宇宙……飞速发展的数字科技带来一个又一个新概念的同时,也为社会金融治理带来了全新挑战。在数字货币席卷全球的时代,无论接受与否,我们都难以拒斥其所带来的革新.
时隔两年,巴菲特领导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重回线下举行,这也是2020年欧美爆发新冠疫情以来首次线下举行的这场“投资界的春晚”.
国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以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以下简称“924通知”)为转折点.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
金色周刊是金色财经推出的一档每周区块链行业总结栏目,内容涵盖一周重点新闻、矿业信息、项目动态、技术进展等行业动态。本文是其中的新闻周刊,带您一览本周区块链行业大事.
· 本期嘉宾?· Alex Yang,北大数学系学霸,美国西北大学数学博士,现任VSYS首席执行官 15年前在高频交易界的耶路撒冷——Jump Trading做量化工程师;后来在野村证券和UBS.
算力说 2021年3月20日,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在可预见的将来,纸钞、电子支付和数字人民币将同时共存.
虚拟人,就是今天的元宇宙。 中国虚拟人赛道正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目前,无论是创业者还是资本,都对虚拟人赛道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现有“数字人”、“虚拟人”相关企业已经超过38.6万家,其中2021年单年新增注册企业达近18万家;在融资方面,“虚拟人”相关企业去年全年融资超2843起,总金额达2540亿元。
摘要 上期分享OTC交易收到赃款容易成为刑事打击的对象、“帮信罪”与“掩隐罪”在理论上的区分等内容。 本文将紧接上期,以案说法,探讨法院对于OTC交易涉“掩隐罪”与“帮信罪”中,一是如何认定被告人客观上的实行行为,是“帮信罪”客观支付结算的行为,还是“掩隐罪”中转移资金的行为;二是根据被告人在交易过程中,如何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明知程度。
前几日,最高法发布新修改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刘律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关于司法解释溯及力这个问题,当时为了读者朋友更容易看懂,简单概括为:正因为司法解释是原有法条的解释,而不是新创设的法,所以司法解释具有溯及力,可以溯及既往。
昨日各大法律媒体争相转发了最高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简称修改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非法集资在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去年,“元宇宙”概念被成功引爆,每个行业都充满了“元宇宙”的影子。 但是随着“元宇宙”概念大热,喧嚣的背后,也有许多以“元宇宙”为噱头的行为在滋生。
2021年是数字人民币高速发展的一年。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22日,数字人民币已经开立个人钱包1.4亿个,企业钱包1000万个,累计交易笔数达到1.5亿笔,交易额接近620亿元。 与此同时,各试点城市在数字人民币的活动和试点场景的拓展上都下足了功夫。
自去年9月24日十一部门施行《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来,除各监管部门纷纷对违法挖矿的个人与企业施以行政处罚之外,部分涉嫌刑事犯罪的挖矿行为亦进入了各地侦查机关的视野,近日跨省抓捕的情况并不少见。为矿圈的朋友充分了解自身行为红线,飒姐团队将通过本文分享国内矿场常见的罪名,以供各位读者参考。 关于打击范围的理解 分享罪名之前,需厘清概念。
近日,海外有银行等合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到中国国内利用私募募资,再到海外投资虚拟币挖矿行业,赚取利润后反馈给中国投资者。飒姐团队今日的文章拟探讨该种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 中国居民在海外投资挖矿是否合法 今年9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93通知”),提出严禁新增虚拟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凤凰网财经讯,大变局时代,如何把握趋势,穿越周期?12月12-13日,由凤凰网主办,凤凰网财经承办的“2021凤凰网财经峰会”在上海举办,本届峰会以“趋势与周期”为主题,一汽红旗 为战略合作伙伴。峰会凝聚近五十位国内政、商、学界嘉宾,展望国际国内形势,把脉经济发展动向,共话世界经济复苏方向与中国经济发展新路径。
近期接到不少伙伴咨询类似的问题:当前环境下,在我国买卖矿机以及向境内用户出售矿机的行为是否合法?有哪些法律风险?今天飒姐法律团队就详细的跟大家聊一聊。
继浙江、江苏全面整顿查处虚拟币“挖矿”行为后,福建、贵阳、四川、云南等各地区监管部门再次强调,坚决实现虚拟货币“挖矿”“清零”目标。不仅如此,各大银行也在积极开展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活动。 银行对虚拟币的交易活动一直是打击的态度,尤其是在6月份,央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之后,银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10月3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央视动漫集团、湖南省博物馆、蚂蚁集团、京东科技、腾讯云等机构在北京共同发布《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强化行业自律,共建良性的数字文创行业发展生态,助力中国文创产业发展。
近年来,借助数字技术,文创业正在经历新一轮产业变革。作为数字文创的主要类型之一,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唯一标识的数字藏品受到了年轻人的喜欢。通过区块链技术,数字藏品等数字文创产品实现了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真实可信,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基础上有效激活了作品的衍生价值。
"数字藏品的热度伴随着争议前行。" 双十一在即,大厂们的「数字藏品」同样出尽风头。 2021 年上半年以来,NFT 的热火从海外社区一路延展至各个领域,在数字艺术品领域的应用尤为突出。 NFT (Non Fungible Token)通常被译作「非同质化代币」。
自2019年10月24日区块链上升为国家战略至今已满两年。继去年区块链被纳入“新基建”后,今年3月份,区块链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提出培育壮大区块链等新兴数字产业。
虚拟货币在境内外的发展正经历“冰火两重天”。 近期,多只比特币期货ETF被批准上市交易,国际市场上,虚拟货币交易热情再度被点燃,比特币一度大涨6%,突破历史最高点,最高达到66998美元。
日前,受到治理虚拟币新规影响,比特币矿机制造商比特大陆发布公告称,旗下蚂蚁矿机自10月11日起将停止向地区发货,针对已采购远期产品的大陆地区客户将提供替代方案,发货政策调整不影响海外市场客户。比特大陆还称,为响应碳中和政策,公司已完成了几批次碳指标采购,指标主要来源于中国云南、新疆等地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
伴随2021年9月24日《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出台与施行,飒姐团队在近期接到了诸多币圈、矿圈朋友关于新规内容的法律咨询,为便于了解风险,我们在本文以问答形式梳理了部分焦点问题,以供各位读者参考: 经营虚拟币主体在境外,国内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的模式是否仍然可以持续? 答:不能持续。
对虚拟货币渐成围剿之势,但监测和干预此类绕道传统金融体系的新型支付工具仍存较大挑战。 “十一”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被市场认为国内对虚拟货币产业链雷霆整肃的又一里程碑。 监管对虚拟货币的整顿由来已久,自2017年以来,相关表态和措施持续出台。
今年以来,数字人民币试点进展迅速,“10+1”发展格局基本成形。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创新推广策略,促进数字人民币在C端与B端场景的加速落地。同时,提高了用户数字人民币的使用频率。 日前,北京启动新一轮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聚焦与用户息息相关的交通出行场景。
对虚拟币的整治再次升级。 9月24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再发新规整治“虚拟币炒作”,明确了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整治虚拟币“挖矿”,要求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虚拟币市场闻声下跌,比特币家园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当日下跌超4%,以太币跌超7%。
诚然,我国居民持有虚拟财产,法律是容认的。有读者询问,出于隔离风险的考虑,可否用企业的名义买卖持有虚拟财产尤其是虚拟币呢?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值得说明的是本文采用“企业”而非“公司”这一法律概念的原因。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诚然,企业的概念范围大于公司的概念范围。
有粉丝问到一个问题,称是不是因为虚拟货币没有立法,所以依靠数字货币、区块链行使只判个几年,没有判无期的。这个真不是,判无期的案例还真有。 今天熊大就找了个利用虚拟货币被判无期的案例,顺便告诫一些利用“区块链”“资金盘”的犯们。有命挣钱但不一定有命花。也希望投资者们警惕一些高额利息“投资理财”诱惑。
各地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激战”正酣。仅8月以来几日内,就有多地放出数字人民币试点新消息。 包括北京、上海、苏州、广东、大连、青岛、福州、西安等多地试点消息不断,从应用场景来看,除了交通出行、零售消费外,还有地区开放了扶贫专场,也有地区扩围了社保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