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若《人民银行法》新法顺利通过,ICO将不仅是违法行为还构成犯罪:肖飒发文表示,若《人民银行法》新法顺利通过,第22条就是确认发行、售卖代币“违法性”的前置法。以前可能只是违法行为,未来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预计罪名将是著名的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进一步讲,以代币为金融流通手段或者以代币为计价工具进行“职业售卖”的行为,也将被确认违法性,从而增加涉嫌犯罪的概率。以前还是灰色的领域,将走向黑色产业。对于偶发的OTC行为,肖飒认为:我国公民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基于比特币在我国法律的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偶发的互相交换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合法。但是,以此为业,将代币溢出走向市场,尤其是将风险传导给中国居民的行为是我国法律不能容忍的。[2020/10/24]
推特:https://twitter.com/ICE_Markets
声音 | 迅雷CEO:迅雷不做ICO 不推出交易平台 不鼓励用户交易:迅雷集团CEO、网心科技CEO陈磊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称:“迅雷是出于自身的基因和优势,才选择切入共享计算和区块链领域的。所以大家可以看到,现在的迅雷就是一家云计算与区块链技术服务公司。我们的区块链业务上线之时,就明确的在官方网站上表示‘不做ICO’、‘不推出交易平台’、‘不鼓励用户交易’,传达我们明确的态度。”[2018/9/6]
脸书:
央视专家:玩客币非ICO,其价值在区块链技术创新:财经律师金焰表示,迅雷玩客币与ICO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至少就目前来看,玩客币还称不上ICO,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因为ICO本身来说,是企业发行这些虚拟货币进行募资的行为,迅雷在(玩客币)里面并没有募到任何的资金。”
长江商学院金融系主任曹辉宁则从技术角度出发,认为玩客币与比特币等ICO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于,玩客币的记账方式以及它的验证都与比特币不同。而金焰律师指出,虽然目前玩客币跟ICO有本质不同,但未来迅雷会不会从玩客币中获得现金流,则存在争议。迅雷需要对此多加注意。[2017/12/3]
电报:
上线时间:2021-01-11
白皮书:b
合约地址:
最大供应量:e
流通量:e
当前供应量:e
持币数量:a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