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原CEO陈磊的“非法炒币”究竟是什么?炒币非法吗?_数字货币:比特币

9日迅雷原CEO陈磊与老东家的纠纷越闹越大。迅雷指深圳市局已经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公司前CEO陈磊等人进行立案侦查,涉嫌虚设交易环节侵占公司资产,制造虚假合同套取公司资金,涉案金额巨大,以及“涉嫌挪用公司数千万资金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炒币”。陈磊则指迅雷自身审计有问题,于是向他“泼脏水”。

加密货币行业对这一句话格外敏感。一般的“炒币”究竟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哪些炒币行为可能会涉及违法?迅雷这是在给陈磊扣帽子,还是陈磊真的涉嫌了相关非法行为?

第一,正常的炒币行为目前并未定义为非法。

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称“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迅雷数字藏品平台非同数艺推出宋徽宗《竹禽图》藏品:金色财经报道,迅雷数字藏品平台非同数艺将于6月28日上午11时开售宋朝皇帝宋徽宗的《竹禽图》藏品,该藏品创意以《竹禽图》为基础,进行动画形式的创新创作,让数字藏品成为文物活起来,本数字藏品为《竹禽图》部分动画一件。此次发售的《竹禽图》藏品是由中国文物报社发起的“海外文物艺术专题”作品之一,《竹禽图》真迹现藏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品限量出售3000份,现已开启预约。非同数艺上的数字藏品均基于迅雷链技术铸造生成,用户购买的数字藏品具有唯一性、不可篡改、不可分割等特性。[2022/6/27 1:33:34]

加密货币行业专业律师夏巍指出,正常炒币行为不违法。首先,从比特币诞生到现在,国家立法机关从没有规定炒币属于违法行为。国家层面,2013年央行五部委文件是现行最早对数字货币作出相关规定的文件,文件中将比特币定性为一个特定的虚拟商品,对比特币的定性一直沿用到现在。即使是2017年八部委文件也完全没有禁止炒币行为,仅仅是禁止了代币融资、境内交易所经营的相关商业行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于法律未作规定的,我们不用担心其合法性。

动态 | 迅雷链与泰国那黎宣大学合作将病例信息上链:据人民网报道,8月15日,区块链平台迅雷链宣布与泰国那黎宣大学(Naresuan University )达成合作,将迅雷链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泰国那黎宣大学管理的490多间医疗机构,将病例信息上链。[2019/8/16]

其次,司法机关也从未将炒币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我国的涉及数字货币的相关刑事判决高达2000多例,但没有一例是因为炒币涉嫌犯罪,主要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等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在这些犯罪当中,数字货币主要充当的是媒介角色,这也跟数字货币便于流通、匿名性好等特性有关。但不能因为数字货币具有这样的特性,就认为炒币是违法犯罪行为,就像我们不能因为西瓜刀适合捅人,就认为买卖西瓜刀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样。

声音 | 迅雷链总工程师来鑫:区块链3.0需攻克解决4大要点:据洞察网消息,迅雷链总工程师来鑫表示,区块链3.0时代需攻克的四个关键要点:第一,性能,每秒可以处理多少请求;第二,效率,一个请求多少时间才能得到确认;第三,扩展性,企业业务发展的时候怎么能够快速升级,技术上怎么支撑它的横向扩展;第四,存储,大块的数据怎么存,区块上单个节点存储空间有限,怎么解决存储的问题。[2018/12/3]

最后,国家政策一直在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从19年中央局集体学习到央行推动国家数字货币发行。政策层面在不断加码推动区块链行业发展。最近深圳已经开始试点国家数字货币的支付,全面铺开也是指日可待。从这个角度来说,将炒币定性为违法犯罪行为更是不可想象的。

动态 | 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迅雷链正式达成战略合作: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迅雷链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区块链+共享便民服务”业务,打造三方共赢广告生态。在该生态中,用户浏览来电平台的广告可以获得“电客”作为奖励,所获“电客”可用于兑换共享充电服务,而用户浏览广告的行为数据将被记录在迅雷链上。[2018/9/12]

第二,哪些炒币行为是非法的?

夏律师指出,以下与“炒币”有关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

1、利用数字货币作为工具进行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譬如发行数字货币进行活动、发行数字货币进行等。

2、利用数字货币进行1CO等代币募资行为,此种行为已经由央行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等。

3、利用数字货币进行非法外汇经营的行为,此种行为涉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往往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火伊婕律师此前表示,截至目前,我国严禁任何平台及机构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或者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或者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陈磊在迅雷期间,开发能够挖矿的“玩客云”受到币圈热炒。我们无法得知,陈磊方面是否有收加密货币、与外币进行兑换,以及该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1CO。但这一行为也不应是陈磊的个人行为,而是迅雷公司的行为。

第三,陈磊是否违法?

归根结底来看,如果陈磊个人炒币,那么并不违法。但结合迅雷官方“挪用公司数千万资金”的说法,用公司资金炒币,那么很可能涉及违法。至于“挪用”本身定义如果准确,那么和炒币无关,本身就是非法行为。

夏律师指出,陈磊有没有违法,这是由法院最终认定的。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机构都不应该对他的行为作出定性,搞“媒体审判”。所以迅雷公司的声明是值得商榷的。至于可能从事的行为,如果确实涉嫌违法,可能是上述三种行为,也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的相关行为。

根据法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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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本文内容报道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活动推广进行背书,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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