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惕!国内虚拟货币犯罪形势日渐严峻_THE:LOCK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开始利用虚拟货币这一新生事物来进行、欺诈、盗窃、非法集资、恐怖主义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加强防范意识,警惕身陷此类案件,避免财产损失。

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基础的虚拟货币领域发展势头强劲。虚拟货币不依赖黄金等物理特性,属于去中心化发行范畴,其价值完全依赖于使用、持有者的共识和市场行情。

在支付手段的职能方面,虚拟货币具有持久、便捷、安全、匿名等方面的优势。然而,也正是由于其去中心化、易于跨国转账、匿名性等特点,对虚拟货币的跟踪、监管难度也相应增大。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开始利用这一新生事物来进行、欺诈、盗窃、非法集资、恐怖主义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加强防范意识,警惕身陷此类案件。

虚拟货币犯罪概览

当前,从全世界范围看,虚拟货币相关犯罪呈现出了多发态势。而从相关领域的犯罪研究来看,利用虚拟货币涉及的犯罪行为,其主要类别、特征以及核心问题点如下图所示。

Tether CTO:AI可提高黑客的能力,不要选择太简单的密码:6月19日消息,Tether首席技术官Paolo Ardoino在推特上发布提示称,“人工智能可以提高恶意黑客的能力,以减少暴力破解字典的大小,学习和推导你的个人偏好。选择密码时不要太明显。”[2023/6/19 21:47:22]

虚拟货币犯罪日益猖獗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18年,我国虚拟货币的类案件多达166起,2017年为94起;2016年为46起;2015年为10起;2014仅有5起,而近几年的案件年均增长率超过100%。

而在2019年全球虚拟货币犯罪案件中,美国最多占28%,欧洲其次占24%,中国占比18%。同时,全球爆发的虚拟货币黑客事件超过万起,而我国发生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刑事案件超过千件,犯罪手段以资金盘跑路、黑客攻击为主。

Tether回应账户停用争议:提高合规性检查:金色财经报道,根据纽约总检察长 (NYAG) 发布的文件中披露的信息,Tether的发行人在2021年停用了大约29个属于著名加密货币玩家的账户。名单上的大多数人似乎都有他们的帐户因各种原因被终止。

虽然没有明确披露账户终止的具体原因,但Tether已回应表示他们不愿就个人关系发表评论。但是,他们确实澄清说,按照Tether合规政策的规定,所有人在持续监控期间都成功地通过了严格的合规检查。

此前报道,Tether在2021年前已停用MoonPay、BlockFi和CMS Holdings账户。[2023/6/17 21:43:55]

另据《2019年网络趋势研究报告》显示,由虚拟货币带来的已成为金融的主流,造成的人均损失超过13万元。

导行BTOC:只有实现数字经济全球化,才能真正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财富:1月15日消息,导行BTOC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引领产业数字化转型,各行各业的数字化进程不断提速,实现了交易数字化、生产数字化、投资决策数字化等。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与旧经济相比,数字经济更加依赖于大规模、大范围的社区共识,只有覆盖足够庞大的社区主体,实现数字经济全球化,才能真正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财富。导行BTOC在全球拥有数十个优秀社区和庞大的粉丝群体,以赋能实体产业发展为目标,协同共建商品信息和交易数据可信任、可溯源的链上商城生态系统,真正实现消费者与实体企业之间资源共享、价值共享。[2021/1/15 16:14:01]

从总体看,近几年我国各地虚拟货币相关犯罪案件在类型、数量、涉案金额等方面均呈现出增长态势。

典型特征

从2020年6月至发稿前,国内各地破获关于虚拟货币犯罪的案件频繁被媒体披露。据不完全统计,案件总数近20起。经过对其中15起较为典型的重大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存在犯罪地域分布广泛、虚拟货币种类多样化、犯罪方式显现多样化以及涉案金额跨度巨大四个特征。

动态 | Coinbase通过其Earn计划提高了MakerDAO认可度:Coinbase最近的一篇文章重点介绍了他们的教育计划Earn如何将新用户引入Dai和抵押债务头寸(CDPs)的世界,同时提高了MakerDAO网络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根据Coinbase的数据,在此之前的11个月里,MakerDAO区块链上大约创建了9000个CDP。在2019年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Coinbase启动了MakerDAO的学习驱动计划,称为Dai高级任务(Dai Advanced Task),并在当时那个周末产生了超过10000个新的CDP。(ICOExaminer)[2020/1/12]

1、犯罪地域分布广泛

在这些犯罪案件中,不论是作案还是侦破,其地域特征已经呈现全国多省、市地区分布的特点,其中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湖南、陕西、安徽、河南、甘肃、黑龙江、香港多地。虽然这仅是最近一段时间的相关案发地点,但“罪恶之花遍地开”的严峻形势已较为明显。

北交大副教授郭烁:区块链运用到犯罪证据上,会降低跨国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在第一期“法律人的互联网思维”系列研修会上,北京交通大学郭烁副教授表示,美国对技术问题的反应是“官方冷,民间热”,而中国则刚好相反是“官方热,民间冷”,原因与技术在民间的实际应用有关。在打击犯罪上,他提到区块链技术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数据账本可以瞬间实现证据的提取和使用,会降低跨国执法成本,提高跨国执法效率。比特币第一个应用就是,如何在法律中回应区块链在货币方面的应用是一个关键问题。对于隐私权,郭教授认为隐私权是固有的权利,但区块链世界里对隐私权进行一定范围的公开是可以接受的。[2018/4/19]

2、虚拟货币种类多样化

从虚拟货币行情市场看,比特币稳居“领头羊”的角色。截至发稿时,一个比特币的价值约10.4万人民币。在针对比特币的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制作勒索病进行黑客攻击,暗网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利用比特币自动取款机漏洞等方式,从事非法活动以牟取比特币。然而,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的已不再仅是比特币,各种“山寨币”因其巨大的市值基础和投资热度,已经成为了犯罪分子的新目标。

典型案例一

8月,兰州市局安宁分局成功打掉了一个利用虚假理财平台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团伙。受害人毛某报案称,在一自称“陈经理”的人员“指导”下,购买数字货币产品“Libra”后被41.6万余元。

典型案例二

9月,西安高新区局抓获虚拟货币案相关嫌疑人。该团伙此前在网上发布虚拟货币BRTR的相关虚假信息,引诱群众购买,短短一个月金额就高达500余万元。

3、犯罪方式显现多样化

统计发现,在这类虚拟货币案件中,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手法是欺诈,具体包括投资、电信、钓鱼等。最近,随着DeFi智能合约的市场走红,涉及智能合约的案件也赫然在列。

此外,还有黑客攻击、、、暗网非法活动等犯罪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围绕虚拟货币的“首例”犯罪案件开始不断涌现。在统计的破获案件中,诸如“首例比特币勒索病案”、“首例虚拟货币黑客攻击”、“首例虚拟货币网络”、“首例智能合约犯罪”等不一而足,呈现出了“井喷式”爆发的态势。

典型案例一

7月,浙江温州瓯海破获了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的犯罪案件。2019年以来,该团伙共利用虚假HT“智能合约”非法获取受害人ETH数万个,涉案金额高达亿余元。

典型案例二

10月,江苏南通、启东两级机关联手侦破了一起由部督办的特大制作、使用勒索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案件。作为国内首个比特币勒索病案,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巨某已作案两百余起,非法获利的比特币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

4、涉案金额跨度巨大

在这些破获的案件中,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虚拟货币犯罪庞大的涉案金额。据统计,其跨度从几十万到数百亿元不等。其中,多数案件的涉案金额都在500万元以上。

典型案例一

7月,机关立案侦办“PlusToken平台”网络案,先后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组织。而该案系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虚拟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其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虚拟币总值超过400亿元。

典型案例二

8月,江苏省苏州市局破获一起针对虚拟货币的黑客犯罪案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专门利用黑客手段盗取账户密码、窃取虚拟货币,并通过暗网联系职业销赃团伙变现,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打击犯罪:“法”与“技”的呼唤

当前,我国监管层面对虚拟货币的态度是坚决否定的,并对其发行定性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对虚拟货币表达的监管态度,而针对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宏观反框架也由此开始形成。

2017年9月,央行联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禁止各类虚拟货币发行、兑换等活动。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部等也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大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

然而,随着大众认知、概念普及程度提高,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活动,在数量、规模等方面在不断扩大。究其原因,不难发现:

l我国虚拟货币相关法律监管体系的坚实、全面性还有待加强和扩展。

l现有规范文件中,并没有涉及具体围绕虚拟货币各层面的内容定义,且虚拟货币的相关解释在现有法律体系中没有形成有效对应,其差异化特征也没有充分体现。

l对虚拟货币犯罪的打击、侦破技术手段还处于早期阶段。面对犯罪新形势,能够有效协助此类案件侦破,尤其是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创新技术还不成熟。

其实,在对虚拟货币的立法监管方面,日本走在了前列。2017年4月1日,日本“虚拟货币法”即《资金结算法修正案》正式实施。与之配套,《资金结算法施行令》、《虚拟货币交换业者内阁府令》等相关法令也开始实施。同时,日本金融厅还发布了若干指导意见、解释,以配合这些法律的实施。此外,围绕虚拟货币的应用,相关内容也推及到了其它法律方面,如《金融商品交易法》、《银行法》等。

由于虚拟货币运行在区块链网络,具有去中心化、加密性等特征,这给机关在链上资金溯源分析、地址监控预警、可视化资金流向等多方面的调查、追踪、取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侦查技术要求。如此形势,对区块链安全行业监管技术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因此,我国在建设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体系,形成有效监管机制;相关行业通过技术研发,推出能够有效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技术手段,辅助各类案件侦破,扼制犯罪行为蔓延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此外,面对当前形势,作为投资者应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不去相信所谓“一夜暴富”、“高额回报”之类的虚假宣传,理性看待虚拟货币的价值,远离各种虚拟货币的、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宝趣谈

[0:0ms0-6:22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