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把数字资产等同于数字货币,是一种“货币幻觉”_数字货币:加密货币

原题《数字化中的“货币幻觉”与“货币错觉”——货币系列谈?2》

作者:周子衡,首发《财经》杂志,节选之一,略有改动

导语

数字货币离我们的社会经济现实已越来越近,特别是数字法币,已然渐次渗透进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本文从概念、理论、政策、实践四个层面分析了数字货币,认为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将面临数字货币所带来的更为紧迫的实践挑战与理论冲击,亟待更为深入而成熟的理论思考和更为充分而积极的策略应对。

认识上,不宜将数字货币与数字资产、数字支付等概念混为一谈,由此方可避免一系列“货币幻觉”或“货币错觉”对数字货币实践的干扰。

一.?把数字资产等同于数字货币,是一种“货币幻觉”

观点:BTC链上交易量及活跃地址,都缺乏牛市特征:金色财经报道,市场分析指出,尽管BTC价格今年迄今上涨了近50%,但链上交易量以及活跃地址增加量,都缺乏牛市特征。

CryptoQuant贡献者Yonsei解释称,活跃地址是一个指标,包括所有发送和接收BTC的地址,可以了解市场需求的活跃程度。资产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的,加密市场也不例外。资产价格要上涨,必须支持市场兴趣和需求。

根据其文章图表,在2018年熊市结束和2020年3月市场崩盘之后,活跃地址的30天移动平均线 (MA) 都有所增加;相比之下,2023年尚未出现同样的趋势。

链上数据分析公司Glassnode指出,比特币链上交易量仍然很低,长期持有者 (LTH) 和短期持有者 (STH) 都不愿花钱。尽管链上活动出现净增长,并且UTXO总量达到历史新高,但对于长期持有人和短期持有人而言,转账量明显低迷。(cointelegraph)[2023/2/21 12:20:29]

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列明了人民币的银行货币与数字货币的两种形态,即“一法两币”。具体来说,“一法”即指,人民币作为定价、计价乃至记账单位的法定唯一性不发生变化;“两币”即指,货币形态包含数字形态和非数字形态。所谓的“非数字形态”,即银行货币,包含银行账户货币、现钞与硬币。

观点:区块链指标显示比特币价格有望短期继续上涨:9月16日消息,英国数字资产经纪商GlobalBlock交易员Marcus Sotiriou表示,“区块链指标继续显示鲸鱼(比特币大买家)囤积代币。相对强度指数(RSI)指标的四小时看涨背离已得到证实,表明短期内继续上行。”RSI指数4小时图表显示现已超买,表明买家可能在5万美元阻力位之前挣扎。

交易员也在等待9月24日的季度比特币期权到期日,这可能是波动的一个来源。根据Skew数据,下周将有5万美元未平仓期权到期。此外,比特币在日线图表上形成“黄金交叉”,这是一种罕见但被密切跟踪的模式,通常发生在资产上涨时。值得注意的是,该指标对未来趋势的预测能力有限。CoinShares投资策略师James Butterfill警告称,当专家们将黄金交叉形态称为看涨的技术信号时,交易员应该“谨慎”。这一指标“并不是正回报的一致预测指标”。

比特币的稳定币供应量比率(SSR)开始上升,该比率衡量的是加密货币的供应量相对于BTC表示的稳定币总供应量的比率。一些分析师认为,更高的SSR对比特币价格有利。(CoinDesk)[2021/9/16 23:28:53]

相较企业等机构而言,个人往往并不需要支付记账,对于使用何种定价、计价及记账单位等不敏感,所受限制也不多;企业等机构的财务活动则须严格依法合规进行,没有自行选择使用定价、计价及记账单位的记账自由。各国中央银行法律等均充分保障法定货币的地位,不受其他类货币与资产的妨害。

观点:交易所流入资金仍很低 比特币抛售不会发生:10月13日消息,CryptoQuant首席执行官Ki Young Ju表示,对于比特币抛售致使其价格暴跌,这样的情况不会发生,因为尽管比特币价格上涨,但流入交易所的平均资金流动量仍然很低。所有的交易所资金流入通常表示有多少鲸鱼活跃在交易所。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仍处于安全区域。(Cointelegraph)[2020/10/13]

须明确的是,数字加密资产没有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取得法定货币地位。所谓各种“币”的称谓,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数字加密资产,我国尚未作出法律界定,持有与交易数字加密资产既无明文禁止,也无明确司法保障,针对代币发行融资则明定非法。毋庸置疑,以“货币”来命名的加密资产,丝毫不意味着它是“货币”,更不代表它可以法外发行与流通。世界范围来看,对于加密资产,基本上都是渐趋以资产作为法律定位的。

观点:韩国不明确的加密法规导致加密产业产生混乱:韩国ICON基金会Min Kim表示,韩国加密交易还没有得到金融当局的明确指示,这导致了该领域产生了许多混乱。他称,和其他国家一样,韩国从一开始就对加密货币有很多困惑。然而,随着加密货币的合法化,很多规则将围绕着交易所,尤其是KYC和消费者保护进行。同时他认为韩国政府将出台明确的法规,这些法规将会证明对该行业有利。有了这些明确的路径,新项目就不必在韩国以外的地方设立实体。(AMBCrypto)[2020/5/2]

数字资产,特别是加密数字资产,有着一系列的数字技术功能与潜在市场价值,对数字经济的拓展与提升意义巨大,对其应持开放态度及支持立场。但是,穿凿附会地称数字资产为“货币”,极易在经济社会中望文生义般引发“货币幻觉”,偏离其数字资产的创新方向,图利公众,引致严厉监管……

货币史上,资产上升为通货,是有先例的。阻碍加密资产成为“数字通货”的致命缺点,主要有三:一是它的法币价格波动频繁,甚或剧烈,影响到其与银行货币关系的稳定性,不适合作为定价或记账单位,也不利于支付;二是支付效率低下,特别与既有的数字支付平台体系相较,完全不具备市场优势;三是场景缺失,这是加密资产落地应用成果不彰的主要根源,这也表明其资产属性远远大于通货的工具属性。

观点:看好减半后形势,牛市一定会来:4月23日下午,XBIT举办线上AMA《行业大数据分析减半行情》直播分享,邀请了OKEx矿池负责人Alina、BTC.com CEO庄重、币信矿业CEO刘飞以及芯动科技销售总监汪生林。

四名嘉宾对减半后币价的走势表示看好,预言牛市一定会来。丰水期即将到来,刘飞认为今年矿场供应量整体是超出需求量的。汪生林表示,芯动矿机的生产和部署不会受疫情阴霾影响。此外,Alina认为,目前是矿池诞生以来竞争最激烈的时期,虽已形成三足鼎立的稳定格局,但后起之秀的爆发力不容小觑。近年来,BTC全网算力长期保持增长趋势,庄重认为,算力不会影响币价,矿机技术进步才能推动算力的逐步增长。[2020/4/23]

在所谓“宽容监管”的条件下,加密资产并未取得货币方向上的实质进展,而催生了两个“变种”:代币与稳定币。

货币史上,民间自发“代用币”多有出现,往往是铸币不足的产物,或者特定商品或管制交易下的选择,诸如“盐引”、“茶引”等。其中,纸钞也曾被称为“钱引”,作为铸币的代用币,为官府所垄断发行。数字代币,有其促进经济数字化的积极作用,作为数字账户活动的辅助记账手段而发生、发展,其使用范围往往各自孤立,根本谈不上广泛地流通。在数字法币发行之后,私人数字代币将逐步而全面地退出。

稳定币旨在满足支付——特别是跨境支付等——的需求,是跨境支付安排中的新的工具或数字手段,它也不是“货币”,而类近于“过桥资产”。稳定币的市场表现往往并不那么稳定,没有根本上解决加密资产法币价格波动的问题。

过去十年来,加密资产距离“升格”为“数字货币”的方向,是越来越远了,而非日益靠近。期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资产的法币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由此,“加密货币”是否较法币而更具优势与接受度呢?恰恰相反,这正标示出“加密货币”资产属性的局限。正因如此,过去十年间,各国有关当局陆续明确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资产属性,而否定其货币功用。如果坚信只有价格不断攀高的资产才适宜充当货币,这种“执念”是没有事实与理论依据的“想当然”,不足作评。

必须指出的是,基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加密资产具有一个突出“优长”在于,它是可以实现跨数字货币社区的流通,甚或冲破一系列的人为阻隔,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如此预判固然合理而重要,但它是预设在数字货币社区体系之上的,没有建构出相对成熟的数字货币社区体系,而跨跃性地建构跨社区的数字货币,是为“空中楼阁”,也是一种别样的“货币幻觉”。如何构建出相对成熟的数字货币社区呢?关键是满足经济数字化的现实需求,从实际出发,而非囿于这样或那样的货币执念。

二.?将数字货币局限于数字支付,是一大“货币错觉”

以个人的货币经验来看,很容易将货币功能锁定在支付上,由此,自觉不自觉地将数字货币的功能局限在数字支付上,特别是个人或零售端的数字支付;进而认为,只要数字支付获得市场体系的接受与认可,且有良好的发展态势,就无须再由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币。事实上,这是将支付从诸多的货币功能中抽离出来,并凌驾于货币本身之上,甚或只要满足了支付需求,货币本身便可有可无。

无疑,这是一大“错觉”。它导致了一系列的误判,有如,错将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所提供的数字支付服务认定为“货币发行”,那么,就没有必要再由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币了,否则,便加剧了不平等的市场竞争……

作为数字支付平台,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账户体系是“数字支付工具”,不是银行类账户,其账户余额是“数字支付指令”,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不可“错认”为数字货币或银行货币。根本而言,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不是货币发行机构,无从自行发行更无从阻挡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

应当看到的是,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所提供的数字支付服务的范围主要集中在个人端,企业或政府机构只是作为收款方,且其收支流程仍处于银行支付体系的规程之中。也就是说,数字支付仅限于个人或居民家庭部门,没有真正触达到企业部门和支付部门。另一方面,第三方数字支付平台之间的竞争是垄断性的,彼此封闭是常态。因此,现有的第三方数字支付体系是一个不健全的,对公场景是封闭的,对私场景是割裂的。这就需要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币打破这种局面。

发行数字法币的关键在于,在既有银行账户体系之外,另行设立数字法币账户体系。该账户体系支持对公与对私两大场景,且支持账户为主体的数字决策活动。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宝趣谈

[0:0ms0-8:79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