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_HTT:XSTAR币

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我们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471-6659212,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nmgfgwhzc@126.com

内蒙古:对监测发现的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清零”:金色财经报道,据内蒙古日报3月1日消息,内蒙古坚决遏制 “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升级改造,深挖节能潜力。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监测发现的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清零”。[2022/3/1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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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内蒙古发改委:未来将持续对虚拟货币挖矿高压监管:内蒙古发改委人员表示,举报企业不区分水电挖矿还是煤电挖矿,即使利用水电等清洁能源作为电能,最后也有标准煤系数进行能耗折算。本次公告目的与内蒙古能耗“双控”目标密切相关,符合“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趋势,未来内蒙古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仍会呈高压态势。[2021/5/19 22:21:4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5月25日??????

动态 | 内蒙古“虚拟货币”挖矿联合检查重点在“逃税漏税”而非清除矿场:据自媒体“吴说区块链”今日消息,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虽然此次检查发生在局集体学习区块链与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从淘汰目录中删除之后,各界担忧政策风向有变。但据悉,此次检查是8月30日清理整顿挖矿企业的第二步后续工作,并非突发事件,并且较原定时间延迟了11天,检查将着重放在清查“电费优惠”与“逃税漏税”等行为,而非清除矿场。此前11月1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检查时间从2019年11月11日持续到11月25日。[2019/11/15]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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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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