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虚拟货币引发合同纠纷 济南法院:不予支持_比特币:加密货币市场总市值数量级是多少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购买虚拟货币引发的合同纠纷,判决驳回马某某的诉讼请求。马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刘某某、常某、李某某通过新闻报道了解到威乐加密数字货币,三人均进行投资,认为有升值空间,遂向马某某介绍。2017年12月24日,刘某某、常某、李某某为甲方,马某某为乙方,双方签订《协议书》。内容如下:经三人介绍马某某加入威乐加密国际数字货币,并投入柒万元。在运营过程中,如亏损或本钱不能回收,由三人共同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给马某某进行补偿。如该项目运营正常顺利,马某某邀请三人到欧洲七日游。协议签订后,2017年12月27日,马某某通过银行向常某转款7万元,常某将该笔款项转入负责出售数字货币的崔某某账户,并帮马某某注册了账户,该账户由本人登录使用。2018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下发后,刘某某、常某、李某某及马某某等人开设的威乐数字货币账户均无法打开,无法流通使用。马某某故依据四人签订的《协议书》,要求刘某某三人补偿马某某损失69999元。

调查:约100万澳大利亚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首次购买加密货币:金色财经报道,根据澳大利亚加密货币交易所Swyftx的一项调查,约有100万澳大利亚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首次购买加密货币。该调查在7月初询问了2609名18岁以上的澳大利亚人,其中548名调查样本被确认为目前的加密货币持有者。根据该调查,澳大利亚将在2023年再增加100万新的加密货币所有者。

Swyftx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管Tommy Honan表示:“我们的期望是,明年我们将看到加密货币进入受监管的领域,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你会期望这将引发采用率的增长,但这并不是必然的。”(Cointelegraph)[2022/9/26 7:21:02]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某委托刘某某、常某、李某某帮助其注册威乐币账户并购买威乐币,注册成功后,三人将账户号及密码告知马某某,马某某登录使用该账户。法院认为以上行为构成民法意义上的“委托行为”的交付,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马某某与三人因委托合同关系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虽然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马某某委托刘某某、常某、李某某帮助其购买威乐币的行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四人因委托合同关系签订的《协议书》亦不受我国法律保护。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超过20万地址以2270美元均价购买了近1000万个ETH:4月27日,IntoTheBlock发推称,IOMAP数据显示ETH当前的交易价格高于稳定的支撑位,超过20万地址以2270美元均价购买了近1000万个ETH。[2021/4/27 21:02:10]

威乐数字货币是一种类似于比特币的网络虚拟货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威乐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马某某购买威乐币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其本人自行承担。故对于马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马某某的诉讼请求。

专家:在PayPal上购买的比特币不是真正的比特币:12月15日消息,比特币安全专家Andreas Antonopoulos对在PayPal上购买比特币表示反对,称在支付平台上购买的比特币不是真正的比特币,在PayPal上购买的比特币实际上是由托管人调节的比特币价格敞口,用户希望该托管人可以采取措施控制好风险。但是,用户并没有办法审核他们的实际储备金。(News BTC)[2020/12/15 15:17:31]

马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因威乐数字货币账户无法打开、无法流通使用所产生的风险应自行承担。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从监管政策来看,我国对虚拟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炒作的行为一直是严禁的态度。购买虚拟货币的行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由此签订的相关协议亦不受法律保护。虚拟货币是一般股票波动的数倍,不乏杠杆参与者财务“一夜被洗劫”,难以用传统的基本面、估值方法进行分析进行分析等,其更像是另类投机品,并不适合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应当保护个人财产,远离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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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火必下载比特币:开启自由货币试验_NFT:EFI

本文最早发表于香港大公报经济观察家清和专栏,原标题《比特币会埋葬法币吗?》,作者:清和智本社社长。2008年12月,一个代号为“中本聪”的人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一个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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