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估区块链技术的无形资产价值?_区块链:TAPT价格

在第四次产业革命到来的背景之下,数字化渗透到社会的日常经济活动中,研发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各类高新技术成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要面对的重大机遇和挑战。

区块链技术为综合多种技术的分布式账本的统称,目前区块链技术与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相融合,其去中心化、开放性、防伪性的特点能够在大规模协作中提高生产效率、在供应中变革产品流程以及提高参与各方的透明度,在新工业时代推进技术变革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日前,各国中央银行正在加紧研究区块链技术的多种用途,45个国家政府开展了两百多个区块链相关项目;在我国,2018年中央强调,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区块链技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其中区块链技术的政策和研发关注较多的领域为金融行业。而如何评估区块链技术无形资产,成为现实中的一个重大难题。

Digital Insights Ventures 创始人:为了使Web3成功,人们需要了解辅助系统将如何蓬勃发展: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Coinlive举办的峰会上,新加坡区块链协会 (BAS) 可持续发展与影响小组委员会创始主席兼Digital Insights Ventures 创始人 Krishna Ramachandra 以主题演讲“Web3 和人工智能 (AI):助力去中心化技术的代币化和可持续性。”他分享了 Digital Insights 采用的核心见解:交互、互操作性、集成和互连。

此外,他还谈到了网络的语义,并解释说Web3,当你分解它时,它只是指你对数据使用方式的控制。他解释说,为了使Web3成功,人们需要了解辅助系统将如何蓬勃发展。他在演讲结束时说,如果有影响力或权力的人不帮助可持续发展的叙述,我们将永远不会看到Web3的全部力量。[2022/12/22 22:00:35]

一、为何要对区块链技术做价值评估?

金色相对论 | 陈钰璋:STO核心问题是如何与先行者争夺优秀项目:本期金色相对论中,高链资本创始合伙人陈钰璋就“STO来袭将如何影响市场”的问题发表看法,陈钰璋表示,STO给一些小国一个不错的窗口,不过问题是这些国家需要流量。没有流量的合法合规也没有太大用处。

如果区块链是创新,我们就要用创业的思维去理解它、改善它。看待STO的最核心问题是:如何与纳斯达克、红杉、软银这些交易所和巨额基金争夺真正的好项目?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需要有足够的流动性,才能够吸引真正的好项目。但是谁来提供从零到一的流动性呢?我能看到的是超级财团,例如软银、黑石、GIC这些基金联合小国家的政府立法,成立国际上第一个不缺钱的稳定STO体系,吸引到最优质的顶级企业入驻,打造成功案例,然后把其他B轮、C轮的S级别企业吸引过去,才能建立良性循环。而新加坡政府如果能够把GIC和Temasek的流动性注入到STO里,在新加坡成立STO交易所,会改变历史。[2018/10/12]

当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类无形资产时,能够发挥多大效用、价值多少、为企业带来多少超额利润等问题,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制定战略决策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BM:对代理如何运作和“dApp开发者”如何计费的理解可能需要调整:北京时间今日凌晨,BM在开发者群发表对代理如何运作和“dApp开发者”如何计费的理解:

??1)所有CPU/带宽都是“执行操作的用户”;

??2)所有存储都按照dApp的选择向用户或dApp付费;

??3)dApp开发人员希望授权用户将带宽委托给用户;

??4)授权带宽理论上可以用于任何dApp。

现在想象一下,你是一个社交媒体公司,希望为用户提供免费账户。用户在您的网站上注册,您为他们创建一个区块链账户,然后将一些带宽委托给他们。您的应用可以选择为每个授权用户支付有限的存储空间,这使他们能够在他们需要携带自己的存储空间之前,拥有N份杰出的帖子和V张投票。如果您的应用不想为用户支付存储费用,则该应用可能完全是BYOS(注:Bring your own storage,使用你自己的存储)和BYOB(注:Bring your own Bandwith,使用你自己的带宽)应用。如果用户不继续他们的订阅或停止使用您的服务,那么您可以将带宽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2018/4/30]

同时,当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无形资产时,相关的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权在市场上能否进行交易,而交易的价值价格是否能被各方接受,也成为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目前关于区块链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研究相对较少,学术界目前还没有相对普遍的方法对其价值评估。

Digital Asset建筑与技术战略首席技术官:对于智能合约 如何将资产与外部系统整合非常重要:据coindesk消息,区块链初创公司Digital Asset的建筑与技术战略首席技术官Shaul Kfir在Synchronize 2018会议上举例美国财政部的回购国债,表示1亿美元是一个小型交易,这是一个非常适合智能合同用例。在现实世界中,资产始终会被创造和摧毁。如何将资产与外部系统整合的问题非常重要。对于智能合约来说,最好的例子是“当人们想拥有这个逻辑上集中的IT系统,但是不希望它实际上是中心化的时候,任何时候在多个设备上都有一个工作流程。[2018/4/20]

技术类无形资产是以一种技术或者方法为载体而存在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与其他无形资产一样对企业的发展都很重要,但技术类无形资产更能够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例如,美国CumulusEncryptedStorageSystem在区块链技术方面拥有9项专利权,即拥有相关证书记载资产的所有权,并且有区块链技术相关应用,构成认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基本条件,即CESS区块链技术可以认定为技术类无形资产。

传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呼吁各CEO了解区块链 学习如何拥抱这场革命:据某互联网知名博主爆料,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在真格基金投资组合微信群呼吁各CEO积极了解区块链,并立即动员全体高管和员工,学习如何拥抱这场革命。[2018/1/9]

二、传统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目前,关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研究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大部分研究人员都使用了收益法,并在其基础上优化完善。例如层次分析法的引用,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各类参数的准确性,比如技术分成率和折现率等,减少主观因素对于评估结果的影响。

但是,在使用传统方法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由于理论研究的局限或者评估过程中各种条件的限制,使得区块链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够被准确评估,从而对企业管理者对该项资产的价值失去准确判断。

三、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在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时假设使用市场法,则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1)该项技术资产的交易市场要充分发育活跃。

(2)在市场上有同被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功能、状态、用途相似的可比交易案例。这些参照案例是在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且这些可比交易案例的技术参数等资料是能够被评估人员所掌握的。

(3)为了保证结果的合理性,可比交易的数量大于等于三个。

技术类资产在市场中的交易案例非常活跃,但是根据市场法使用的三个基本条件来说,区块链技术资产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由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模式的多样化,在不同条件、场合下发挥的功能都不相同,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发挥的效用也不相同。这差异无法量化,就有可能导致交易资产和案例低估或者高估其价值。

(2)技术往往是一家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而区块链技术开发难度大,往往会作为企业的核心技术。这使得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想要参照类似的交易案例时,有些数据无法获取,从而导致市场法使用条件的缺失;

(3)区块链技术开发时间短,市场上有关交易案例少,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从而无法选择理想的可比对象。

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能够搭建一个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共享。同时有健全的度量机制,针对不同使用场景、技术发展的不同程度都有明确的量化指标,而这些指标差异可以采用专家打分法或者其他方法进行修正。

所以,市场法不适用于区块链技术资产的评估。

四、成本法适用性分析

假设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时使用成本法,则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1)被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各项参数具备能够查阅到并且被收集到的历史资料。

(2)形成该项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各种成本是必要且能够计量到的。

(3)该项技术类无形资产在可预计到的经营期间内能够一直保持使用状态,并且将带来可预计的经济利益流入。

假设使用成本法评估区块链技术资产,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为重置成本和成新率的计算。

(1)重置成本。区块链技术资产在形成过程中投入的大量研发资金及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财务支出明确,但后期需要持续投入的人力资本、运营资本、软硬件设备等无法计量。

(2)成新率。评估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时,成新率一般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法等方法测算,但评估区块链技术资产时我们需要评估其时效性并对其进行量化。这需要对计算机技术领域非常熟悉的专家进行判断,对专业性有一定的要求。但对区块链技术有一定的了解且又熟悉资产评估的专家学者较少。所以,目前并没有统一标准的模型或者具有复合背景的专家对成新率进行合理量化。

因此,成本法也不适用于区块链技术资产的评估。

五、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目前大部分交易案例都采用收益法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此时,被评估的技术类无形资产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1)能够合理预测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且能够用货币计量该项收益。

(2)获得预期收益所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以预测,并且对企业的影响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

(3)被评估资产预期使用年限、预计获利年限能够有准确的预测,这要求被评估资产与企业经营状态、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稳定关系。

收益法在评估区块链技术资产时能否适用,首先要考虑以上三个基本条件,但也存着以下几点局限性:

(1)区块链技术资产的服务期限无法确定。我们无法预判区块链技术资产的有效服务期限,专利证书的生效和价值实现存在滞后性。这就导致我们对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权的服务期限无法准确估计,由此带来收益能力也无法合理估测。

(2)不同企业对于区块链技术的使用途径不同会导致获得的收益不同,交易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权的的风险也无法量化,由于用途偏离或者无法适配,使得评估过程中的需要考虑风险的折现率无法准确测量。

(3)技术的更新换代带来的影响是整体而重大的,因此,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很难划分出来哪些收益是区块链技术更新带来的。

国内外学者对使用收益法评估资产时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很多研究和改进,有一部分学者采用了层次分析法来解决技术变更对企业超额收贡献程度这一难题,同时还有采用更加细化的技术分成率等方法解决风险无法量化等难题。

因此,在评估案例公司区块链技术资产时可以采用收益法的相关思路,加之以辅助方法弥补局限性,可得到较为准确的价值。

总之,通过上述比较研究,本文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有关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也将会越来越多,区块链技术也将会越来越成熟,适用于更多的业务和场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区块链技术资产的商业价值。对区块链技术资产进行评估的方法和思路也将会有更多的学者研究探讨,使其作用的发挥更加科学合理。

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一系列新基建技术将会进一步改变我们的生活,数字化也将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做更大贡献。而收益法将是较为合适的区块链无形资产评估方式。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宝趣谈

[0:0ms0-6:636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