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数字藏品亟待完善监管_DAPP:OPEN

近几年,被称为“NFT”的数字藏品火遍全球。从实践看,如果把数字藏品仅当作线上交易的文创商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监管,那是不够的。作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数字藏品兼具商品属性、货币属性、证券属性等,对其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迫切需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近日,失踪多年的圆明园十二兽首之羊首“现身”拍卖会,落槌价格8141元。这个价格肯定买不到真文物——实际上,消费者高价买到的只是一张虚拟动图,只不过附有全球唯一编码。根据相关计划,十二兽首的虚拟动图都将在拍卖中亮相。

经济日报:在虚拟货币背后暴跌只是其暗藏的众多风险之一:4月5日经济日报发布《虚拟货币交易“水”有多深》文章,文章表示,在经历3月以来的大跌之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近来才有所回升。然而,暴跌只是其背后的众多风险之一。前期面对虚拟货币价格的快速上涨,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怀揣“一夜暴富”的梦想,在相关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交易。投资者希望能从虚拟货币价格波动中获取收益,而部分平台惦记的却是他们的本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常见套路是,先通过虚假交易取客户入场,再通过操纵市场价格和恶意宕机使客户被迫爆仓,某些平台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有数据显示,当年各地搜排出的173家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以人民币交易的比特币从之前全球占比90%以上,下降至不足5%。可以说,对虚拟货币的清理整治有效阻隔了其价格暴涨暴跌对我国的消极影响,避免了一场虚拟货币泡沫。

但仍有部分虚拟货币交易“死灰复燃”。有平台为躲避监管,通过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实质面向境内群众提供交易服务的所谓“出海”方式,继续从事相关非法活动。更有相关平台利用区块链这种新兴技术,打着高收益的幌子,以区块链技术创新之名,行在线之实。数据显示,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对此持续监测和打击,共监测和处置“出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300余家。

但业内专家提醒,大家应擦亮眼睛,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盲目跟风炒作,以防止上当受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机关报案。(经济日报)[2020/4/5]

近几年,这种被称为“NFT”的数字藏品火遍全球。去年,一幅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在佳士得拍出了6934万美元的天价,而起拍价仅为100美元。在国内,既有互联网平台巨头入局该领域,也有大批创业公司搭建平台,吸引无数个人创作者、艺术家、博物馆、大小品牌纷纷发布数字藏品。

声音 | 经济日报:警惕虚拟货币交易死灰复燃:1月3日,经济日报刊文《警惕虚拟货币交易死灰复燃》。文章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证监局日前联合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风险提示。经调查,当前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正在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甚至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严重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这位负责人表示,投资者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所谓“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2020/1/3]

目前,部分平台采取直购价结合拍卖价的发售方式,但这种价差不一定能捡漏,还可能留下市场无序的漏洞。以圆明园兽首系列为例,十二兽首本期各有10000份,其中9982份可以用29.9元直接购买,且不限量,90天后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转让,真正拿来拍卖的仅有1份。这就很微妙了,因为这1份拍出的数千元高价会成为前面低价“同款”转让时的参考价。而且,会不会继续出下一期呢?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有买家前期大量囤货,然后炒高拍卖价格,以便后期高价“转让”。

动态 | 经济日报:发展区块链产业具有重大的划时代意义:经济日报刊文表示,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区块链技术作为数字经济的底层支撑技术,有望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将催生巨大应用空间,发展区块链产业正在成为顺应全球大势、落实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具有重大的划时代意义。[2018/10/11]

人们追捧艺术品,一是为了美的欣赏价值,二是稀缺性带来的收藏价值。数字藏品是否具有与价格相当的欣赏价值,因人各异,但从高企的转让需求来看,大多数买家主要是想通过转让来赚取收益。然而,数字藏品的生产成本和复制成本低,稀缺性存疑,很可能无法支撑升值预期,让暴富梦碎。

国内消费者还有一层风险:“NFT”在国外实质是代币,一般建立在公链上,作品价值是公认的。而国内机构坚称自己只做数字艺术品,交易平台大多基于联盟链,一些创业公司还建有自己的平台和区块链。这么多平台和联盟链,意味着数字藏品的价格体系不牢固,炒作风险高。有些平台禁止二次转售,但禁令效果不佳,私下交易依然频繁,近日微信已封禁了多个涉嫌违规炒作或二次交易的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仍有部分平台直接放开发行和转售并收取高额佣金,一旦平台关停,高价接盘的消费者恐将损失惨重。

从实践看,如果把数字藏品仅当作线上交易的文创商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监管,那是不够的。作为金融科技的衍生品,数字藏品兼具商品属性、货币属性、证券属性等,对其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迫切需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据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对“NFT”展开非法集资调查,美国财政部还警告“NFT”可能成为工具。国内有专家建议引入“监管沙盒”,选取平台与监管机构密切沟通,提前报备运营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措施,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试运行。这也是一种思路。

以区块链、元宇宙、“NFT”等为核心的Web3.0被视为互联网的下一个阶段。比起元宇宙,数字藏品更能打动人,是区块链落地最快的应用场景。以此来打磨和普及新技术,为中国争取率先推开新世界大门的机会,未尝不可。对这种新兴事物,既需要包容审慎,也需要密切关注,找到一把谨慎的钥匙。在监管机制明确之前,建议消费者冷静看待,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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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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