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伦之眼?
每一次市场巨震的余波中,都可期待“监管”在漫天灰烬中若隐若现,虽迟但到。?
每一次大型游戏终结时,“狼图腾”们的高光时刻也随之结束,少不了被千夫所指,有的黯然隐退。但是“狐狸”们,总能换个马甲,随时附体到新游戏中。?
如果,动物管理员把狐狸们拉出来吊打的那一天始终不来,那么最悲伤的剧情就会出现:始于创新崩于滥用,灰飞烟灭后,有一种力量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它就是对“创新”宁可错杀不可漏网的监管理念。“绳之以法、街头示众”也许才是加密领域“拥抱监管”的意义所在。?
但是,什么才是拥抱的正确姿势呢?一切“监管”都要不假思索的熊抱吗??
据史料记载,“禁止”一般是新手国家的监管举动,高手的做法是“容纳”,创造一个所有人都可以参与的未来——只要它是和谐可控的,可收税的,可追踪的,可KYC的,可AML的,可以让监管像“索伦之眼”一样,随时随地能看到身形的。?
Genesis Mining运营主管:无论交易费用如何,比特币都是很好的价值存储手段:针对比特币及其区块链网络是否能在不需要第二层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作为一种价值储存手段被主流采用,比特币采矿公司Genesis Mining运营主管Philip Salter表示,无论交易费用如何,比特币都是一种很好的价值存储手段。费用越高,能够有效转移的最小价值也就越大。然而,如今比特币被更多地视为一种价值储存手段,而非数字现金。Philip Salter认为,这种观念的转变仍可能引发一些问题。他说:“几年前,由于交易费用实际上为零,所以1美元的存储和传输是可行的。目前,发送一笔交易很容易花费15美元,所以再发送1美元是不明智的。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下去,由于更多的比特币使用和更高的比特币价格,它将禁止普通金额的价值转移,它将只会成为非常大金额的有效价值存储。”Salter补充道:“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第二层解决方案不仅对于比特币作为货币的使用是必要的,而且对于比特币作为价值储存手段的长期可行性也是必要的。”(Cointelegraph)[2021/1/22 16:48:07]
几百年来,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含有“创建新游戏规则、抗审查、匿名”的成分。所以在监管之下鼓励创新,当然最好是把这些特点剥掉,把它们拉回到现实世界的游戏规则中来——优秀的驯马师不会暴力制服一匹野马的灵魂,而是会轻轻地把马鞍套在它身上,让马儿不知不觉地,慢慢地放弃自主权。?
大咖零距离 | BTC价格剧烈波动 如何保持长期盈利:4月1日16:00,金色盘面邀请捞针选手泰迪帮主做客金色财经《大咖零距离》直播间,将分享《BTC价格剧烈波动,如何保持长期盈利》,敬请关注,欲进群观看直播扫描海报二维码报名即可。[2020/4/1]
现实世界中的反法、认识客户、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法、SWIFT、银行保密法等等等等——都是把马鞍套在野马上的工具。?
就像《指环王》中的索伦之眼,它看不到弗罗多,但是可以看见带上了魔戒的弗罗多;控制不了比特币,但可以控制被体系“收编”了的比特币——追踪金融业界里的“比特币产品”。机构的介入就像用荧光涂料涂在加密资产上,创建一个“高可见度版本”的加密世界。?
除非你愿意永远留在平行世界,否则只要带上“魔戒”,就没有什么是“索伦之眼”看不到的——它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声音 | 人民邮电报:区块链如何填补法律监管“空白”?:人民邮电报今日发表文章《区块链:如何填补法律监管“空白”?》,文章表示, 如今,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毫无疑问,区块链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带来新机遇,引发新一轮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而与之相随的,是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应用所带来的法律空白和监管困境,如何在监管空白与监管过度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摆在立法、执法者面前的一道难题。[2019/12/6]
可这里有什么问题呢??
(LordoftheRing——EyeofSauron)
声音 |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张锐:无论Libra命运如何 Facebook都是大赢家:7月18日,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张锐发表文章《无论Libra命运如何,Facebook都是大赢家》。文章指出,由于Libra锚定了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以及一篮子货币,完全可以量度商品的价值,同时可以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并作为标的进入公众财富的储藏范畴。因此,即便是Libra不能获得全球性法定货币的身份,但它完全能够以数字货币的身份像比特币那样在商品与服务流通领域长袖善舞,而且庞大的用户群体为其创造的价值空间一定比任何一种数字货币要广阔宽泛得多。不仅如此,Libra还可像微信和支付宝那样打开数字金融与数字社会的入口,从而将Facebook带入新的商业模式。[2019/7/18]
一个思想实验?
你有两个朋友,有天找你喝茶聊天。你说:听说你俩都有金条,拿出来给我看看行吗?
于是两个朋友把各自的金条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尺寸成色重量全都一摸一样。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趁他俩不注意,你悄悄把两根金条对调了。喝完茶,两位朋友把金条揣回自己兜里,回家了。
第二天,你听说其中一个朋友贩被抓,警察没收其非法所得——其中就包括昨天被你对调的那根金条。此时,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知道:警察没收的金条,并不是那根“犯罪金条”。
现在把金条换成比特币,再做一遍刚才的思想实验,会有同样结果吗?
虽然金条和比特币都是“同质”的,从“资产属性”角度本应无差别。但别忘了,比特币和数字资产是“可追溯”的,所有转账记录都在链上,两枚比特币各自的历史记录不可能一摸一样。
但是问题来了,对于打击犯罪这件事,赃款“可识别”的意义在哪里呢?
没收财产100元,罚没财产100枚比特币,只要“100”这个金额足够即可,警察叔叔并不用关心这100元人民币是不是当初参与犯罪过程的那100张,也不会要求必须是哪100个编号,只要数够了罚金“100”这个数字,这100张中任一张的来历、转移过程,跟罚金额度本身并无干系。
不管是美元、人民币、还是金条,从“纯资产”的角度,它们“自己和自己”之间是无差别的。而监管的要求和手段,如KYC、AML、反恐怖融资等等,目的是为了定位犯错误的“人”——通过定位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来阻止错误“用途”的发生。
一个人贪污被抓,如果能够没收赃款,甚至追回非法所得,执法者会对“非法资金”实物本身有所要求吗?并不会,执法者需要做的,只不过是针对“拿钱”的人过去的违法行为,来抓捕、定罪、惩罚。而“赃款”的具体形态——美元还是人民币还是比特币,并不相关。
所以,“因为是加密资产,所以特别适合被用于违法犯罪”——这样的监管逻辑听起来就会有不适。
全世界犯罪分子最喜欢的作案工具,一定是美元现钞。比特币还有链上历史记录可追溯,就算你成功盗取万枚比特币,只要一“使用”,哪怕只是在超市里买一瓶水,都会被发现。而美元现钞几乎是可以完全隐身,来无影去无踪。
这么一来,比特币和加密货币不是反而更容易被监管吗?数字货币需要比现实世界中的“钞票”更多的监管吗?“数字货币监管”vs“犯罪行为监管”——哪一个才是重点呢?
不管是“套马鞍”、还是用AML、KYC、FBAR、SWIFT、银行保密法等等各种颜色的“大号荧光笔”标记在比特币上,创建一个“高可见度版本”比特币,归根结底都应该是为了控制“人”。
但在加密货币完全匿名的体系下,植入现实世界的规则;或者把现实世界中监管逻辑,套用在一个纯粹的、基于算法的网络中,真的会发挥作用吗?除了反中“两根金条悖论”中的“目的”和“手段”难分难解,另一种“模糊”情况也会发生——如果比特币作为大宗商品的一类被CFTC监管,而CFTC监管的重点之一是比特币对能源的消耗,那是不是需要一碗水端平,所有的大宗商品品类——不管是橘子,猪肉,铁矿,还是虚拟矿机——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都要放在同一个标准之下,对比之后再决定给谁开罚单呢?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让“现实世界的归现实世界,虚拟世界的归虚拟世界”也许是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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