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规划》对算力建设、数据库与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安全领域企业将产生重大、直接利好;
2.《规划》首提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评价考核的参考,保障数字中国建设资金投入,“数实融合”相关企业的营商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3.《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数字领域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这既明确了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的“游戏规则”又对相关企业的合规建设提出了挑战。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规划》明确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规划》既承袭了近年来特别是二十大以来我国对于数字经济建设的构想,又实现了从“数字经济”向“数字中国”的整体跃升,新的游戏规则已然开启。
检察日报发文探讨《数字经济背景下“NFT”的法律属性与风险治理》:5月16日消息,最高检旗下检察日报在5月15日“观点·专题”整版页面下讨论《数字经济背景下“NFT”的法律属性与风险治理》,该专题分为三个观点板块:《强化风险研判精准惩治违法犯罪》、《数字作品NFT交易平台负有著作权保护责任》、《NFT数字资产的权利属性》。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霞芳认为,对于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业态,检察机关要善于准确把握创新发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依法保护“真创新”,又要能够及时发现、精准惩治以创新之名行犯罪之实的“伪创新”,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2023/5/16 15:05:24]
韩国国会法案审查委员会再次跳过《数字资产基本法》的讨论:2月27日消息,韩国国会于今日上午举行了第一次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但未能讨论被称为虚拟资产相关综合法案的《数字资产基本法》。虽然当天提交了17个虚拟资产相关法案,但由于《资本市场法》的修订而被推到较低的优先级,因此讨论以失败告终。特别是今天下午召开国会全体会议,没有足够的时间讨论法案本身。
报道称,韩国政界虽然表明希望在2022年内制定《数字资产基本法》,但上个月法案审查委员会已搁置过一次该法案的讨论。因此,预计监管空白期将会进一步延长。与之前该国迅速出台ST0监管指南不同,这是因为政界的磋商并不顺利。(TechM)[2023/2/27 12:31:43]
《规划》对算力建设、数据流通、数据
安全领域企业将产生重大、直接利好
仿画大师Wolfgang Beltracchi《数字美术收藏品》将于10月18日进行荷兰拍卖:10 月 12 日消息,仿画大师 Wolfgang Beltracchi(沃尔夫冈·贝特莱奇)的首次《数字美术收藏品》将于 10 月 18 日在 Greats.art 网站进行拍卖,沃尔夫冈·贝特莱奇根据不同的艺术史时期,共分为七个独立的收藏系列。本收藏系列共包含 4608 件原创数字艺术作品。The Greats 系列共包含 30 多个系列,该 NFT 系列的所有信息保存在元数据中。整个 The Greats 系列是都是按照贝特莱奇的愿景来创作的。他的主要职责是艺术创作,但他也对收藏结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此次拍卖基于荷兰式拍卖,起价为10,000个ETH,最低价格为3个ETH。[2021/10/12 20:22:23]
《规划》明确提出了2025-2035年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规划路线图,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我国的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了“2522”的整体框架,“2522”整体框架的第一个“2”就是指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可以说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这两大基础是“2522”整体框架得以稳定的核心。
普洱市发布2020-2025《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普洱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和《普洱市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已正式发布。《普洱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提出以“1234567”为总体架构,通过“数字经济基础夯实期(2020-2021年)”“数字经济生态提升期(2022-2023年)”和“数字经济发展跃升期(2024-2025年)”三个阶段,全力构建普洱数字化发展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总量快速提升,占地区GDP的比重达到30%以上。《普洱市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提出以“四横四纵两保障”为总体架构,通过“以用兴产、以产促用”方式,全力构建普洱区块链产业发展体系,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将普洱建设成为国家区块链应用示范先导区、西南区块链创新发展引领城市、云南区块链产业核心聚集地。(普洱日报)[2020/12/2 22:50:45]
就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强调要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整体提升应用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动态 | 国内首部《数字货币词典》正式启动:在9月20日第十届新莫干山会议(2019秋季论坛)的数字金融分论坛上,举行了《数字货币词典》的启动仪式。本词典由数权经济实验室发起,国研智库书院、清华x-lab、数字资产研究院、巴比特智库等专业机构作为主编单位。
《词典》联合专家学者及权威机构,对数字货币领域的概念术语进行勘校,确定规范的中文名称及对应的英文翻译,并加注定义,通过官方指导和社会影响来规范和统一数字货币领域的词汇使用。此举旨在建立全球数字货币研究的体系,并搭建起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重点智库和学术交流平台。
《词典》采用开源协作形式进行词条编写,经权威机构和专家审定编辑,并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中央级出版社——中国发展出版社印刷出版。目前已收录词条数173份,分为货币、资产、交易、监管、技术、其他6个主题,希望邀请高校、研究机构、业界、媒体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词条的发起和编写。[2019/9/24]
《规划》对算力基础设施的规划尤为瞩目,截至2022年6月,我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590万标准机架,服务器规模接近2000万台,2021年我国算力核心产业规模达1.5万亿元,算力总产业规模达到2.6万亿元。据有关研究机构预测,算力每投入1元,将带动3-4元的经济产出,经济效益和规模效益明显。在我国算力指数的空间规划上,东西部差异明显,东部算力枢纽节点所在省份综合算力总体处于领先水平,综合算力指数前七位的省份均在东部。也正因为此,《规划》提出要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随着“东数西算”工程和《规划》明确的进一步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协同联动等利好政策的出台,算力建设领域企业将迎来重大利好。
就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建设方面,《规划》强调要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各级数据统筹管理机构,推进公共数据汇聚利用,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领域国家数据资源库。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规划》对于数据资源大循环建设的布局对于数据库与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安全领域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消息。
“数实融合”相关企业的营商环境将得到
进一步提升
“2522”整体框架中的“5”即代表数字技术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五位一体”深度融合代表着数字技术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即“数实结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早在《规划》发布之前,我国对于实体产业及数字赋能实体产业就已经存在众多的政策支持。先前的“区块链+制造业”就是较为成功的融合案例,未来“数实结合”的重点企业大概率也会是制造业,我国制造业信息化基础相对较弱,中小制造业企业数量多,利润低,《规划》无疑给了这些企业一剂强心针。
此外,《规划》明确强调了要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尤其是还强调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数字思维、数字认知、数字技能,这无疑会进一步提升“数实结合”相关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数字中国建设的良好氛围。
明确了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的“游戏规则”
的同时对企业合规建设提出了挑战
《规划》指出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数字领域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构建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数字化标准工作指南,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数字化转型、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等应用标准。提升治理水平,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理能力,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管网治网格局。净化网络空间,深入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工作,推进“清朗”、“净网”系列专项行动,创新推进网络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法律层面相继颁布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但不得不承认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尤其涉及数据库与数据流通、大数据传输、区块链相关行业的企业依然缺乏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指引,部分企业家陷入了“处处没红线等于处处都是红线”的尴尬境地。
此次《规范》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编制数字化标准工作指南,尤其是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反战的法律制度,无疑在法治建设方面给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未来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企业合规建设将逐渐成为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的重中之重。了解“游戏规则”,加强合规建设将成为未来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的关注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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