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在纳税信用体系中的应用研究_区块链: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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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市区块链电子发票国际标准正式通过IEEE-SA确认发布,是国内税务系统首个国际标准,区块链技术在税务方面应用再次得到突破。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税务系统发展提出“法制化建设”要求,对其中的纳税信用体系提出“信息化建设”要求,税务系统也在不断融合新技术,比如,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税收征管系统中纳税信用建设中。本文先对传统纳税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之后结合区块链的技术优势,分析区块链技术在纳税信用体系中的创新应用。

一、传统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困境

在过去,传统纳税信用体系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纳税场景主体缺乏信任、纳税过程不透明、征税结果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具体而言:

浙大陈建海:区块链必将解决银行中心化系统的痛点: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区块链专委会委员、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智能计算&系统实验室区块链负责人陈建海表示,数字货币出现之后,区块链技术在银行底层支撑方面,会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原有的业务系统会逐步转向区块链上的应用,比如信用证业务、福费廷等。传统业务系统与区块链的融合,自然是银行的技术创新,会引发银行业运作模式的革新和新生态打造,这应该算是对银行系统的一种“良性冲击”。不论怎样,区块链必将解决银行中心化系统的痛点,弥补银行系统过去的弊端,有力支撑银行业数字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时代在线)[2020/9/4]

1.纳税场景主体缺乏信任。主要是纳税义务人与税收征收主体之间税收的信息不对称。税收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无视国家税收监管措施,从事相应的税收违法行为。导致纳税主体的信用数据不具有高度可信任,并且纳税过程中花费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较高。税收征收主体出于商业目的与数据安全保护等,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容易产生“信息孤岛”问题,无法实现纳税信用信息共享,纳税场景的各个主体之间缺乏信任机制。

声音 | 平安银行邓俊毅:区块链促进供应链金融升级与金融产品创新:据新京报消息,11月20日,平安银行总行战略发展部高级项目总监邓俊毅在 “金融进化论:2019新京报金融科技论坛”上表示,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业务,可以着重发展风险防控领域,用区块链作为数据载体和解决方案,要求参与各方共享信息,公开透明,提高交易可信度,进而支持传统金融升级和金融产品创新。例如供应链金融领域,可以通过“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手段将供应链两端延伸,为上游多级供应商或者下游分销商和经销商提供融资业务的增信。[2019/11/20]

2.纳税过程不透明。税收征收过程中,存在税收欺诈行为和纳税主体不遵从《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税收征收主体无法对税收征收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管,税收征收主体对税收的监管过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主要是源于传统税收纳税过程不透明导致。

动态 | 拜仁慕尼黑合作区块链公司Stryking 将推出非同质代币形式的数字收藏品:德甲足球豪门拜仁慕尼黑(FC Bayern)已与Animoca Brands的子公司Stryking Entertainment签署了一项新的合作协议,以生产和分销以拜仁球员为主题的数字收藏品。Stryking正致力于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收藏品创建一个全球平台,其首个预告网站stryking.io已于今日启动。该公司计划与更多领先的体育俱乐部、联盟和其他体育版权持有者建立授权伙伴关系,以创建和分发非同质代币(NFTs)形式的数字收藏品。(美通社)[2019/10/11]

3.征税结果缺乏有效监督。税收征收过程中,征收主体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无法及时共享纳税信息,各个税收征收主体之间自成体系,无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纳税人偷漏税的行为无法及时扼制。

借贷宝翁晓奇:区块链应用价值部分被高估:借贷宝高级副总裁翁晓奇表示,区块链目前比较成熟应用集中于代币层面,细分行业应用尚需时日,且分布式记账在金融领域应用中存在一些不足,不应过分高估其作用。[2018/5/28]

二、区块链技术加持税收信用体系

区块链基于其去中心化、智能合约及防篡改等技术优势,对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效用。

1.去中心化减少纳税失信行为

区块链技术基于其去中心化、防篡改的特性,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对税收信息存证取证。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将税务信息上链,确保数据初始用户、信息采集平台、税务机关等各方主体并保证信用数据不被篡改,降低验真与安保成本,同时创造安全、高效、共享的应用场景。同时实现纳税全过程留痕,税收征管信息可追溯,减少偷漏税等纳税失信行为的发生。

2.智能合约优化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过程通过代码形式写入智能合约,设定智能合约的执行条件,自动履行合约。将纳税主体信息进行采集,智能合约自动完成信用评价,之后将纳税主体的信用信息评估发布,以便与链上其他主体对纳税主体纳税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具体而言,运用区块链技术采集、筛选、处理、共享纳税义务人在纳税过程中的纳税信用信息。此时,征信对象形成过往纳税守信或失信记录,在整合关联数据基础上,形成纳税人信用风险评估参数。再将采集到的税收信用信息纳入区块链智能合约执行规则,并向多家主要信用评级管理机构发送评估需求,即可完成纳税信用信息评级。当纳税义务人的税收信用信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时,此时的信用评价结果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向公众告知相关纳税主体信用存在风险,社会公众从事与之相关的民事行为应谨慎为之。

区块链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将更好的解决税收征收过程中纳税主体不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税收过程不透明等问题,将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写入智能合约,将有利于各个主体之间税收信用信息共享,构建良好的税收信用体系。

References

?程前.区块链技术模式下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进路.兰州学刊,2020(11):86-99.

?汤晓冬,周河山.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税收治理框架构建.税务研究,2018(11):98-104.

?陈吉栋.智能合约的法律构造.东方法学,2019(0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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