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来越多的艺术家和音乐出版商正在使用NFT来维护对版权的更多控制权,并将他们的作品NFT化,这可能是文化艺术圈的又一个风口。
使用区块链技术,NFT可以“铸造”以记录基础物理或数字资产的数字所有权,并构成唯一的真实性证书。作为艺术品,NFT代表数字资产的唯一所有权证书。NFT的买家期望NFT是真实的。但事实上,NFT可以是伪造的。在NFT平台上上传歌曲、画作等艺术作品的用户可能先上传侵权作品,并将其铸造为假定真实的NFT。此时,购买者可以很快支付他们认为是真实的NFT,结果却得到了一个赝品。
不久前,美国某著名漫画公司负责法务的高管给艺术家们发信,称该公司正在探索NFT领域,警告艺术家们不要在NFT中使用公司漫画角色,拍卖具有该公司知识产权的NFT,强调艺术家们在使用该公司漫画角色相关元素时,应当先与公司联系并取得授权。
声音 | 肖飒:区块链技术在民营企业融资增新支持体系建设上将发挥作用: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今日发表题为《“民企意见”将如何影响法律市场?》的分析文章。文章中表示,昨天《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企意见”)正式公布。“民企意见”中提到“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除了创业板、新三板之外,还提到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意见已经提出方向,具体如何操作,确实需要投融资律师的聪明才智,打通合规渠道,让民营企业放开手脚。同时,肖飒认为当下最火的技术“区块链技术”,除了在数字法币中发挥重大作用,在民营企业融资增新支持体系的建设上,会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2019/12/23]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在NFT中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否有义务从权利人处获得许可?答案是肯定的。尽管场景不同,但是使用他人作品创建NFT的人应当确保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作权法》规定了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公开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个录音制作者需要获得许可才能对他人享有词曲版权的音乐进行混音并销售,同样,NFT的作者也需要获得嵌入NFT并提供销售的作品的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因此,作为一个在平台上上传作品、出售NFT的创作者,应当确保对上传的对象享有合法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及销售的权利。
声音 | 肖飒:盗取、取ICO代币是否构成犯罪与币价挂钩:12月20日消息,律师肖飒在其公众号上发表题为“盗取非知名‘虚拟币’,也构成犯罪吗?”的文章,最后得出结论:盗取、取ICO代币,是否构成犯罪,其实直接与币价挂钩,“山寨币”“垃圾币”没有刑法保护的必要,因此,盗取、取这些代币,不应该构成犯罪。如果该虚拟币虽然出身违法行为,但是具有相当的市场价值,则盗取、取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2018/12/20]
声音 | 肖飒:币价大跌大涨与ICO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有关: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好的项目需要融资,需要上交易所,获得更多人的支持;欺诈项目的项目方更是要上交易所,通过币价起伏收割韭菜。有交易便有需求关系,便有币价起伏,这是ICO项目发行方几乎躲不开的一件事,与ICO本身的运作机理有关,币价大跌大涨则与ICO项目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有关。[2018/9/8]
投资NFT的版权风险
如果你是正在考虑投资NFT的人,首先需要考虑你买到的什么。NFT平台上一般会通过专门的协议来对买家对NFT享有的权利作出明确限制和约束。例如,某平台称允许买家在购买NFT时的同时,购买底层一揽子版权;也有平台禁止对其平台上购买的NFT进行商业使用。每个NFT都是独特的,NFT买家应该在购买前考虑每个NFT平台和每个特定NFT的相关权利限制,避免侵权风险。
大成律师肖飒:重读“9.4代币公告”,不可淡忘的这些点:今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发文《重读“9.4代币公告”,不可淡忘的这些点》,文中指出去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有些细节值得回顾:1.代币发行的本质;2.代币融资交易平台地位尴尬;3.社会公众警惕风险[2018/4/3]
出售NFT的作品著作权人,怎么维权
因为区块链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不受监管,以及区块链储物柜和钱包的匿名性质,作品权利人维权存在很大挑战。一方面,出售NFT的作者无法阻止转售到他们可能很少或根本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国家,另一方面也很难阻止作品公开表演作品,因为钱包的匿名性导致难以追踪购买每个代币的人的真实身份。
NFT平台的版权风险
由于NFT项目基本上是由创作者创造的,所以对于大多数NFT平台来说,存在用户上传侵权、非法攻击性或其他破坏性内容。因此平台虽然可以通过用户协议来限制这种上传行为,但采取技术措施来检测和删除被禁止的内容将更加有效。否则,大量被禁止的内容会让用户望而却步,同时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审查。
NFT的数字版权标记会改变什么
NFT注定会带来巨大改变,同时也会迎接新一轮的挑战。例如,同一件艺术品是否可以上传至几个区块链上受到多个不同NFT的约束而没有排他性权利、作者在出售NFT后权利是否用尽等问题仍待探索研究。
如果NFT的所有者在某社交网站上发布了TA购买的作品,作者是否可以自由地访问该社交网站,提交一份删除通知,要求NFT的所有者删除?作者是否可以在某NFT平台上卖出多份token后,在线下将其实体作品转卖给另一个买家?或者到另一个NFT平台上另做了10份token卖出,在第一个平台上的买家是否可以对作者追偿?NFT和现实生活中的版权的关系,法院对NFT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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