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_区块链:区块链运用的技术中不包括哪一项a共识算法

巴比特讯,1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内蒙古发改委开始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举报:5月19日消息,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完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情况举报渠道,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举报范围包括:1、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2、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2021/5/19 22:17:42]

比特大陆在内蒙古矿场的1万台蚂蚁矿机被非法转移:比特大陆发布《关于正蓝旗矿场托管矿机被非法转移事件的公告》,2020年7月15日晚至16日,比特大陆集团旗下子公司,内蒙古创客云计算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矿场托管的约1万台矿机,被集团原挖矿中心员工任罡、王伟等人非法转移。公司已就该事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向机关报案,目前涉案矿机下落不明,公司将全力以赴追回。上述事件中,被非法转移的涉案矿机均为蚂蚁矿机,包括S17 Pro/S17/T17/S15/T15/S9 Hydro系列矿机、Z11系列矿机以及其他小币种矿机和内部测试样机。

同时,由于涉案矿机可能流向市场,建议您通过查询您在第三方购买的设备之SN码以确保为非涉案矿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更多详情见原文链接。[2020/7/23]

声音 | 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探索区块链技术推进执法监督和监狱计分考核公开公正: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16日,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表示,可以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建立“私有链”,全程固定执法流程,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真实客观评价,促进执法规范化,推进执法监督和监狱计分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内蒙古地广人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针对以上短板,内蒙古司法厅可以探索运用公有链技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公有链上,任何人都可读取、发送数据进行有效确认,任何人都能参与其共识过程,把公有链上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记录公开,除涉密的数据外,所有人都可以访问,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通过数据汇总分析甄别,可以更加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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