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角:虚拟货币政策评估之新加坡「开放型」_TEA:CON

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迅速发展,全球各地区相继出台了不同的监管政策,郭律师团队为大家收集了相关新闻简讯,整理了“全球对虚拟货币的政策”系列文章,带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今天,郭律师团队带大家了解新加坡的虚拟货币政策,请各位看官看下文~

政策开放程度综合评估:【开放型】

一、新加坡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布最新报告

2022年5月12日,新加坡加密货币交易所Independent Reserve发布最新报告指出,九成受访者知道加密货币。另外,58%受访者视比特币为投资资产或价值储存,15%把它看作金钱,9%认为它是局。根据当地监管政策,可以发现,新加坡认为加密货币合法,但监管方式区别于货币。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加密货币分为三类:实用型代币、证券型代币、支付型代币。新加坡区块链协会联合会长谢福来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强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加密货币业者的风险管理标准设下严格规定,让新加坡将成为领先而且值得信赖的加密货币枢纽。

Messari发布波场TRON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据官方消息,顶级加密数据研究机构Messari已正式发布波场TRON2022年第四季度报告。

报告从新增用户、网络活跃度、TRX供应情况、链上稳定币市值、网络发展进程等多维度,对波场TRON的表现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

报告指出,尽管遇到了不利的市场环境,但波场网络依然迎来了新用户增长和网络活跃度的提升,并保持了在稳定币领域的重要地位。此外,本季度TRX被大量销毁,这使得TRX的稀缺性进一步提升。[2023/2/8 11:54:27]

二、《向公众提供DPT服务之指南》

2022年1月17日,新加坡货币管理局(下称“MAS”)还发布了一则《向公众提供DPT服务之指南》,主要目的是为告诫公众:(1)DPT交易为高风险交易,不适合公众参与;(2)DPT服务商在《支付服务法》项下受到的监管主要涉及反及相关技术风险,而非代表公众参与的DPT交易也受到监管保护;(3)MAS希望DPT服务商避免向公众推介其DPT服务。

EOSvillage参加全球EOS节点峰会,回应称将推动传统产业资本区块链化:今日EOSvillage发起人匡中睿参加2018全球节点峰会圆桌会议,EOSvillage背后的传统产业资本背景引起关注。匡中睿回应称代表华西集团金融科技公司参选EOS节点竞选,是布局已久,也是创新转型。目前EOSvillage在线上社区(链金术),传统行业上链(茶通证),线下孵化器上动作频频。宣布竞选时间不长,但已经引起非常多的关注。[2018/5/19]

三、《支付服务法》

2019年1月14日,新加坡国会通过了《支付服务法》(Payment Services Act,“《支付服务法》”)。根据《支付服务法》,除豁免支付服务商(exempt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外,在新加坡提供数字支付代币服务(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DPT服务”),需持有MAS颁发的牌照。

足球巨星阿扎尔出任SOC官方顾问及全球代言人:今日,SOC官方宣布,切尔西头牌球星阿扎尔正式加盟SOC,出任其官方顾问和全球代言人。与此同时,阿扎尔也在Twitter对外发出了确认公告。阿扎尔现效力英超豪门切尔西,是切尔西俱乐部及比利时国家队核心。阿扎尔曾荣获英超最佳球员,并率队夺取英超冠军。今夏他将带领比利时冲击俄罗斯世界杯冠军。据权威足球转会网站显示,阿扎尔身价1亿欧元,位列全球球员身价榜第10,全球粉丝量超过3000万。[2018/5/17]

四、《数字代币发行指引》

2017年11月14日MAS首次发布其《数字代币发行指引》(以下简称:“《发行指引》”),并在2020年5月26日作了最新修订,其中规定,MAS监管发售或发行属于SFA项下的资本市场产品(capital markets products,“CMP”)的数字代币。

全球虚拟货币犯罪调查:美欧合占近6成,中国仅占16%:链塔团队采集了各类犯罪事件,对犯罪地域、犯罪类型、犯罪金额等进行了分析,发现美国是各类数字货币犯罪最多的国家,占统计样本的32%,其次是欧洲,占26%。在亚洲,日本、韩国等其他国家的犯罪数量总和要大于中国,占23%,中国仅占16%。犯罪类型中,黑客攻击次数最多,赛门铁克的一份数据显示,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的四个月内,全球约发生500万次数字货币黑客事件。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德国排前五名,发生的次数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2018/4/13]

五、《答复议会有关在新加坡使用加密货币的问题及监管加密货币和ico的措施》

2017年10月2日,MAS发布《答复议会有关在新加坡使用加密货币的问题及监管加密货币和ico的措施》,表示目前正在制定一个新的支付服务监管框架来应对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同时表示,虚拟货币若超越其作为一种支付手段的身份,演变为代表资产所有权等利益的“第二代”代币,类似于股票或债券凭证,那么出售该等“第二代”代币来筹集资金的ICO项目受MAS监管。MAS还没有专门为ICO发布新的立法,但MAS会继续监察这类发行的发展情况,如有需要,会考虑更有针对性的立法。

六、《新加坡货币管理局澄清在新加坡提供数字代币的监管立场》

2017年8月1日,MAS发布《新加坡货币管理局澄清在新加坡提供数字代币的监管立场》,表示如果数字代币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89章规定的产品,数字代币在新加坡的发行将受到MAS的监管。这些代币的发行者将被要求在发行这些代币之前向MAS递交并登记招股说明书,除非获得豁免。这些代币的发行者和中介机构也将受《证券及期货条例》和《财务顾问法》第110章的许可证要求的限制,除非获得豁免。同时,他们还要受反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适用要求限制。此外,为这些代币二级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亦须经MAS认可或批准。

七、《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为和恐怖融资风险监管虚拟货币中介机构》

2014年3月13日,MAS发表《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为和恐怖融资风险监管虚拟货币中介机构》的声明,表示MAS会监管在新加坡的虚拟货币中介机构以应对潜在的和恐怖融资风险,即MAS不监管虚拟货币本身,但要求买卖或促进虚拟货币同真实货币交易的中介机构辨别其客户性质,将可疑交易报告给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MAS的这一举动将使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因为反和恐怖融资风险目的而监管虚拟货币中介机构的国家之一。

总结:

经过对上述内容的梳理,新加坡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属于“开放型”。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成员、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考评人命题人教材编撰人、深圳区块链立法研究课题组发起人。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企业的经营管理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国产经新闻》《民主与法治》《中国经营报》《对话律师》等国家级期刊的采访,新京报、法治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天目新闻、金色财经、财经链新、凤凰新闻、华尔街见闻、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郭志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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