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对MiCA法案从监管资产类型、方案以及对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解读。
2022年10月10日,欧洲议会委员会通过了《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The Markets in Crypto Assets regulation bill,简称MiCA ),欧洲议会还对《资金转移条例》(Transfer of Funds Regulation,TFR)进行了投票。
接下来MiCA法案一旦通过并实施,将对欧盟的加密监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FTX事件之所以能发生与各国对加密资产的监管缺位有很大关系,MiCA法案中对加密交易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和稳定币发行商等加密项目都有着明确且严格的监管制度,MiCA法案不仅将使监管政策割裂的欧盟各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加密监管体系,也将影响世界各国的加密立法,加快全球加密市场从“野蛮生长”阶段向“法制时代”过渡。
回顾MiCA制定的历史:
2020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加密资产市场监管的提案;
2021年2月19日——欧洲央行意见;
2021年2月24日——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意见;
2021年6月24日——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员意见;
2022年6月3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达成临时协议;
2022年10月5日——欧盟理事会批准最终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立法文本;
2022年10月10日——欧洲议会委员会通过MiCA法案;
MiCA法案原计划今年11月举行全体会议进行最终投票,但近期欧盟发言人称草案需要翻译为24种语言,最终通过时间推迟到2023年2月,MiCA立法通过后还需要给欧洲监管机构12-18个月的时间来编写和应用基于该立法的新规则,预计最早将在2024年2月开始实施。欧盟的MiCA法案一再推迟,最初的文本计划今年6月首次获得批准,最终文本10月才发布,所以接下来MiCA法案的实施难免再次推迟,但不影响它对Crypto行业的重要意义。
动态 | BafeEx解读:欧洲央行对欧元稳定币态度较为乐观:1月3日,欧洲央行市场基础设施和支付总监Ulrich Bindseil发布了央行欧元稳定币CBDC工作总结。BafeEx交易所分析师Zoy表示,从文章来看,欧洲央行对欧元稳定币CBDC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注意不是极度乐观。欧洲央行主要担心:1.金融脱媒(Disintermediation),储户和机构通过这种方式藏匿和转移欧元资产,规避欧洲央行监管;2.无法应对危机时期的银行的系统性建导(Facilitation)问题,即CBDC相对来说更难被央行调控。BafeEx分析师Zoy强调,CBDC的双层利率系统也许可以应对上述两个问题,CBDC得以顺利发行的可能性在逐渐提高。[2020/1/4]
首先,MiCA的立法位阶高,适用范围广。欧盟此前除了统一的反条例外,整体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加密监管框架,MiCA一旦通过并实施,将直接适用于整个欧盟并超越各成员国的立法,MiCA还将授予国家主管部门额外的执法权力。欧盟境内的加密资产服务运营主体只需要遵守一个监管框架的要求,就能在拥有5亿消费者的27个欧盟成员国国内运营,相关主体的合规成本将大大降低。
其次,MiCA明确了稳定币等加密资产和加密资产服务商(CASP)的监管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指引,使得整个行业规范化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增强市场信心。
最后,MiCA可能起到示范法的作用,对全球各国的加密监管立法产生影响。加密市场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DeFi、NFT等金融创新,也造成了、逃税、、资产外逃、助长恐怖主义等严重问题,目前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加密监管方案,欧盟的MiCA法案是全球主要司法监管区领先的加密监管框架,未来MiCA的通过和实施不仅可以为一些国家的监管立法提供参考,也可能促进一些保守国家转变对于加密资产的消极态度。
MiCA主要的监管内容:一是针对稳定币这类支付型代币以及其他加密资产的监管要求;二是针对各种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如发行人、提供者、交易平台等的监管要求。
声音 | EOS pacific创始人解读EOS宪法2.0:删减多条目是为仲裁机构减轻压力:今天,EOS pacific创始人王栋在引力生态峰会上表示,BM推出的宪法2.0版最核心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CODE IS LAW。所有的法律都应代码化,即使代码有BUG。
2、BM进一步诠释合约,把整个合约清晰定义。如果各方理解有不同,才需要仲裁员出现。仲裁机制主要的工作范围已经大幅度缩小。
3、私钥的丢失是个人的责任,不是通过仲裁可以解决的问题。
4、在智能合约定义的范围内,仲裁能冷冻Token的转移。
王栋还表示,EOS宪法从1.0版的20条减到9条,把很多东西去掉,就是让Token不要根据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套用自己的情形,无限的给仲裁机构施加压力。[2018/7/15]
MiCA明确了法规适用对象范围、加密资产的分类、监管主体及相应的信息报告制度、营业限制制度以及行为监管制度等。MiCA为现有欧盟金融法律监管之外的加密资产建立监管框架,有资格作为金融工具的加密资产将不属于MiCA 的监管范围,例如:证券型代币和央行数字货币不在MiCA监管范围内。
MiCA的执法将由每个成员国指定的监管机构管理,并公布其清单,监管机构可以是新的或现有的机构,欧盟层面的监管机构是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EBA)和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ESMA)。
根据加密资产是否需要锚定其他资产的价值,MiCA将加密资产分类成了电子货币代币(electronic money tokens,简称EMT)、资产参考代币(asset-referenced tokens,简称ART)和其他类加密资产。
币安何一:对于红杉的事情是大家过度解读了:币安联合创始人何一在问答会中表示,币安当时比较弱小,的确需要大的投资基金帮助,但后来发现红杉对币安未来的发展帮助比较有限。中国传统文化喜欢给对方面子,不想币安这样怼来怼去。公司能否发展好不是看和谁的关系好,还是得看是否真正对行业做出贡献,是否是一个伟大的公司,是否真正对股东负责。[2018/5/18]
图1.不同类型加密资产的监管要求
lEMT旨在通过仅参考一种官方货币来锚定其价值,是硬币或纸币的电子替代品,简单点说就是“电子货币”,例如我们在网络上用到各种货币支付手段,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
lART旨在通过引用任何其他价值或权利或其组合来锚定其价值,包括一种或几种官方货币,ART涵盖了除EMT之外的所有由资产支持的所有其他加密资产。例如由美元、国债等支持的稳定币USDT、USDC,由黄金实物资产支持的Pax Gold都属于ART。
l其他类加密资产是所有其他非“电子货币代币”或“资产参考代币”的加密资产,涵盖了各种加密资产。相比EMT和ART,对于其他类加密资产的监管相对宽松,只需要提交白皮书、获得批准、遵守营销/组织/技术等一般的监管规则。
不属于MiCA监管的加密资产有:
免费获取的其他加密资产。在MiCA中“免费”的定义非常严格,对于需要以个人信息来换取的加密资产,或者需要向加密资产提供支付会员费、佣金、金钱或非金钱利益来取得的加密资产不属于免费取得的加密资产;
作为维护分布式记账技术(DLT,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或者验证交易的报酬的加密资产,例如比特币;
用于换取货物或者服务的功能代币。对于货物和服务尚在筹备中功能代币,筹备期超过12个月的,则属于MiCA监管范围;
IMEOS 解读 EOSIO Dawn 4.0 精校版出炉 代码将于近日正式发布:据金色财经合作媒体 IMEOS 报道:今日, BM 在Medium上发布了关于EOSIO Dawn4.0 的版本介绍,从十余个方面介绍 EOSIO Dawn4.0。在过去的一个月里,block.one团队一直在为EOSIO的精简性和稳定性付出着努力。[2018/5/5]
具有独特性(unique)的与其他加密资产不可代换(not fungible)的加密资产,即NFT资产(MiCA并未直接使用“NFT”一词)。
MiCA将通过要求稳定币发行者以1:1的比率和部分以存款的形式建立足够的流动性储备来保护消费者。每个稳定币持有者都将可以在任何时候获得发行人的债权,并且管理储备金运作的规则也将提供足够的最低流动性。所有稳定币都将受到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的监管。
MiCA对非欧元支持的稳定币的每日交易笔数和交易量不得超过100万笔和2亿欧元,目前USDT、USDC、BUSD三大稳定币占加密货币交易量的75%以上,其每日交易笔数和交易量均大幅超过MiCA的规定。未来如果欧盟一意推行关于非欧元稳定币的监管政策,可能会阻碍欧盟加密市场的竞争力和创新潜力。
由于DeFi的信息结构方式与传统金融的不同,标准政策无法有效监管DeFi,MiCA暂时未将DeFi纳入监管范围。欧盟正在试点DeFi“嵌入式监管”方案,9 月28日欧盟官网发出了一份针对以太坊上的《DeFi 嵌入式监管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金额估计为25万欧元,研究预计需要15个月才能完成。“嵌入式监管”方案可以使监管机构通过读取公链数据,获得自动监控合规性的能力,能够大幅减少市场参与者主动收集、验证和向当局提交数据的需求。
NFT暂时也未被纳入MiCA的监管范围内。根据MiCA的规定,具有独特性的、与其他加密资产不可替换的加密资产(crypto-assets that are unique and not fungible with other crypto-assets)不属于本法规的监管范围,欧盟委员会将需要在18个月内评估和创建非同质代币 (NFT) 的监管制度。MiCA并未使用行业常用的术语“NFT”,而是秉持“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来描述这类加密资产,即其价值属性是归功于每个加密资产得独特性和功能性,每个加密资产的价值都无法被同一市场比价手段或者统一资产来衡量。因此,碎片化的F-NFT(Fractionalizad NFT)将不被认为是独特、非同质化的加密资产;同时,NFT的发行量过大也会被认为是存在同质化的性质,可能受到MiCA规制。
今晚8点袁煜明将做客《金色讲堂》 深入解读“什么是区块链思维”:今晚20:00,火币区块链应用研究院院长袁煜明将做客《金色讲堂》深入解读“什么是区块链思维”。袁煜明将从股份制的种种弊端出发对区块链的出现给行业所带来的改变进行一一讲解。同时,袁煜明还会对区块链机制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解读。详情请关注今晚8:00的《金色讲堂》。[2018/4/10]
TFR是欧盟正在推动改善其反 (AML) 和反恐融资 (CTF) 立法计划的一部分,它于2021年7月首次提交给欧盟委员会。
根据TFR的规则,在没有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将不会有任何数量的加密货币可以在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上的账户之间转移。这比欧洲的旅行规则对传统金融部门设定的1,000 欧元的门槛更严格。当交易所的客户向非托管加密钱包转账时,如果转账金额超过 1,000 欧元,需要验证钱包属于客户,否则CASP将不能转账。两个非托管钱包之间的转账不在 TFR 的监管范围内。
欧盟民众对于TFR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这有助于明确对于CASP的监管界限,但更多的反对者担心各方可能难以遵守该规则的技术要求,收集个人身份数据也不一定有助于打击活动,而且TRF违反了欧盟关于隐私的宪章。随着MiCA最终投票推迟到2023年2月,TFR的立法工作也可能推迟,很多人期望在最终文本中进行一些改进,既充分考虑加密资产的特殊性又不偏离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目标。
欧盟制定MiCA法案的四个基本目标为:为加密资产建立监管框架、支持加密市场的创新和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投资者和市场诚信、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预计MiCA和TFR实施后将产生一些关键性的变化:
(1)欧盟内部将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体系。MiCA的执法将由每个成员国指定的监管机构管理,欧盟层面的将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和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进行监管,比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只要在一个欧盟成员国注册并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就可以在整个欧盟有效;
(2)明确项目、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等受监管主体的信息报告制度、营业限制制度等。比如:对于加密资产项目的营销信息内容、信息发布及信息修改等方面的规定;
(3)有效保护消费者和防止加密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行为。比如:稳定币项目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等都有明确的准备金制度和监管规则,资金规模和影响程度越大的项目受到的监管将越多,可以有效防止类似FTX事件的发生;
(4)对重要资产加强监管,对新事物给与创新空间。对于一些重要且成熟的加密资产进行了明确界定和监管,对于NFT、DeFi等监管方式尚不成熟的加密资产暂时未强行纳入监管,避免阻碍项目的创新和发展;
(5)加强加密资产追踪,反和反恐怖主义。TFR法案将“旅行规则”扩展到所有加密资产交易,而且取消了最低门槛和低价值转移的豁免,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平台内转账时需要双方提供和存储有关资产来源及其受益人的个人信息。
未来MiCA法案的实施将统一欧盟27个国家的不同的监管制度,创造一个单一的加密监管市场,可以减轻项目方和交易所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合规成本和业务扩张成本,对于加密货币玩家来说在一个大市场也意味着更好的流动性和更多交易机会。MiCA法案对于稳定币的监管相对严格,除了信息披露、准备资产、营销和运营等监管制度外,也禁止加密货币公司收取稳定币存款的利息;MiCA法案也针对中心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出台了较多规定,可能使一些习惯“野蛮”生长的加密交易所面临更多合规限制,也可能吸引传统金融市场的资本和机构进入加密市场。MiCA法案对加密行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大于消极意义,一个规范的大市场更有利于加密资产的发展,相对于币安等大型交易所和加密项目,较小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初创企业可能从MiCA监管中受益更多。
最后,MiCA和TFR法案只是欧盟监管加密资产市场的开始,未来仍可能出现更多变化和不确定性。MiCA和TFR中有大量审查条款,法案生效后的1-3 年内将审查和重新评估大量主题,比如"非托管"钱包、NFT和法案的可持续性等。除MiCA和TFR之外,欧盟还在制定几项对加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举措,比如:DLT 试点制度、数字运营弹性法案 (DORA)、DeFi“嵌入式监管”方案、NFT报告、数字欧元立法等。
参考资料
1.https://data.consilium.europa.eu/doc/document/ST-13198-2022-INIT/en/pdf
2.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156.01.0043.01.ENG
3.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en/press/press-releases/2022/06/29/anti-money-laundering-provisional-agreement-reached-on-transparency-of-crypto-asset-transfers/
4.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1_3690
5.https://twitter.com/paddi_hansen/status/1555869056594432005
6.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52020PC0593
7.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52021AB0004
8.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0AE4982&rid=1
9.https://edps.europa.eu/data-protection/our-work/publications/opinions/edps-opinion-proposal-regulation-markets-crypto_en
火必研究院
个人专栏
阅读更多
金色早8点
金色财经
去中心化金融社区
CertiK中文社区
虎嗅科技
区块律动BlockBeats
念青
深潮TechFlow
Odaily星球日报
腾讯研究院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