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al Tomaev
从创建的那一刻起,关于 ETH 性质的争论就不能被简单归结。在最近协议向“权益证明”(PoS)交易验证机制完成过渡时,争议只会更甚。
核心体现在 ETH 是商品还是证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在“合并”之后第一个谈到这一点。
因此,他的主要立场归结为根据豪威测试(Howey test),大多数加密代币都可以作为证券”这一事实。根据该测试,如果“对普通企业进行货币投资,并合理预期从其他参与者的活动中获利”,则确认投资合同的存在。
John McAfee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抗美国政府对其的证券欺诈指控:金色财经报道,John McAfee保留了其目前在美国面临的指控的法律代表。税务法律事务所戈登法律集团(Gordon Law Group)将针对涉嫌逃税和证券欺诈的联邦法律案件为McAfee辩护。据悉。司法部于本月初对McAfee的证券欺诈相关指控提出了起诉。这些指控与他的加密货币公司“McAfee Team”有关。[2021/3/18 18:54:45]
根据 Gary Gensler 的说法,在切换到 POS 之后,以太坊开始更加体现出证券的性质,因为“代币抵押与借贷非常相似”,而投资以太币实际上与利润预期相关联,因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其他参与者”)的活动,允许整个验证机制存在,即使特定利益相关者的利润取决于他的特定利益。
海淀区司法局“律师执业申报”区块链场景落地:自今年初起,海淀区司法局积极与海淀区区块链专班事项推进小组对接,多次主动进行沟通联系并探讨行政审批事项的区块链应用方案。目前,海淀区司法局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律师执业许可”“律师重新执业许可”两项方案,已顺利通过区政务服务事项区块链应用评审,系统开发已完成,区块链场景正式落地。(北京海淀)[2020/11/11 12:17:05]
同时,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 (RFIA) 将大多数数字货币称为商品,其中应包括 ETH 。RFIA 为确定何时将数字资产视为商品以及何时将其视为证券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如果资产不赋予所有者公司权利,则根据投资合同发行的代币将有资格作为“辅助资产”。RFIA 将辅助资产与记录辅助资产转让协议的基础投资合同明确区分开来。事实证明,只要 ETH 赋予公司权利,包括获得股息, 那它就是一种商品。
声音 | 美国律师:美国政府关门将降低比特币ETF获批机会:美国政府刑事调查辩护律师Jake Chervinsky发布多条推文称,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如果SEC未能在2月27日这一ETF审批截止日以前做出决定,将有可能自动批准。在美国政府关闭期间,SEC仍有少数工作人员可以处理一些紧急执法事务。Chervinsky表示,他相信对于SEC来说,防止像比特币ETF这样有争议的金融产品因为到期而被自动批准是“必要的”。Chervinsky认为,SEC也许会允许“自动批准”,也许会无法发出否决决定。但“自动批准”可以在政府重新运作后被轻松撤消。如果关闭持续到2月27日,Chervinsky认为ETF的批准机会接近于零。政府关闭并不能提高ETF的批准机会。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与SEC不同,CFTC对Bakkt做出决定没有法定期限,因此可以随意延迟。 在政府关闭结束之前(可能是几个月之后),不要对Bakkt有任何期待。[2019/1/19]
注:2022 年 6 月 7 日,美国参议员 Cynthia Lummis (R-WY) 和 Kirsten Gillibrand (D-NY) 提出了《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S. 4356 - the 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简称 RFIA),旨在建立一套美国对数字资产的监管体系。这项备受期待的法案旨在解决金融监管机构对数字资产的管辖权长期存在的不确定性,澄清数字资产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税收问题,并对数字资产的发行者和服务提供者确立信息披露和消费者保护义务。
印度律师对比特币提起诉讼:一位印度律师提起公共利益诉讼(PIL),要求对加密货币监管采取强硬措施。律师在请愿书中说,由于加密货币与暗网上的,贩和其他非法活动有关,因此需要制定规则。他补充说,“缺乏控制权”也导致了最近加密货币价格的“剧变” 。该律师认为,政府应该禁止比特币或成立监管机构来控制市场。[2018/1/8]
在 8 月初发布的参议院农业委员会最近颁布的《数字商品消费者保护法》(“法案”)中也是同样的逻辑。
该法案定义了“数字商品”,其中包括比特币和以太坊,而不包括证券在内的某些金融工具。因此,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指定其对 ETH 的管辖权,但为与证券相关的其他资产的监管留出了空间,并将受 SEC 监管。该法案将使数字资产被确定为商品的过程系统化。
该法案还授予 CFTC 对数字商品交易的专属管辖权,但卖方或消费者仅使用数字商品购买或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除外。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对 ETH 的监管有不同方式。在我看来,方式的不同是由于 ETH 性质的特殊性:
1. 在质押的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通过放置代币作为验证区块链交易的机制而获得的收入。是的,它与债务证券非常相似。
2. ETH 可能是资产买卖交易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一种商品。
因此,根据已证明的以太币功能,在特定情况下将会有适用的法规。
尽管就 ETH 的法律性质引入了立法规定,但 SEC 不会放松对数字资产尤其是 ETH 的监管。
在不久的将来,当 SEC 和 CFTC 实际上将确立其对 ETH 性质表现形式的管辖权时,我们可能会见证几个公开案例。这些案件将成为未来法律的基础,这些法律只会解决既成事实。
作者介绍:Web3 律师,在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域拥有超过 10 年的经验。主要专业领域是一般公司法、并购、NFT、风险投资、知识产权、合同、WEB3、法律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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