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拍黄瓜父子买人民币花束后投诉_:

一对父亲七月十一日在湖南株洲一花店里买了9999元的“人民币鲜花”后,第二天就向中国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提出了申诉,希望得到相应的惩罚。社会网络上的截图

《株洲日报》的一段录像显示,湖南一对父子在一间花店里买了价值9999元的“人民币鲜花”,次日,他们向中国央行株洲市区分行提出了申诉,希望能得到相应的惩罚。近日,地方政府说,要在维护市场的同时,也要在法律的约束下,对相关的花卉商店实行了“第一次违反”的处罚,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花卉商店的监督检查和法律宣传。这个举动,得到了不少人的称赞。现在,有关部门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花卉商店下架。

动态 | 重庆主管部门回复举报信:重庆仓舟网络科技公司存在利用代币开展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的“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板块收到主题名为“举报重庆仓舟网络科技公司利用区块链非法集资”的举报信。随后,官方在网站给出回复。渝中区金融办于2019年10月9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分局和大石化管委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庆仓舟网络科技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联合检查组现场核实,该公司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出夸克链信APP,在与淘宝网电商平台以及游戏平台商合作引流过程中,引入新加坡链信国际基金会CCT虚拟货币作为奖励客户的一种手段。该公司在其对外宣传拓展业务过程中,通过不同场合暗示CCT虚拟货币可以在与其合作的夸克OTC(该平台注册地位于非洲北部地区,暂未发现有关联关系)平台上进行交易可获得额外价值,并教授买卖方法,其行为已成为促成开展CCT虚拟货币交易的诱因或事实,存在着利用代币开展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重庆晨报)[2019/12/7]

两人先后在国内举报了400多件,“拍黄瓜”就是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举报而引起了轰动,那时,很多企业都以为两个人是专业的打假人,指责“拍黄瓜”是“恶意投诉”,为了高额的赔偿。此次对“元之花”事件的控告,就其客观影响而言,对推动我国货币在社会上的正常运用起到了积极作用,至于二人控告的原因是什么,目前还不清楚。

动态 | 河北省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警惕打着“区块链”旗号的新型手段:近日,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刊文提醒,加强防范意识,警惕打着“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旗号的新型手段。文章分析了一起“区块链研习社被承包”的案例,在东莞出现一批打着区块链口号的社群,“承包商”通过投资获取社群中的学习位置,并向他人发起集资计划,转移开支与风险,筹资获利。对此,专业人士提醒,除了国际上兴起的虚拟货币的热炒之外,目前为止,真正可以落地的区块链项目几乎很少,最多是一些机构在讨论和探索中。加强警惕至关重要。[2019/3/7]

从报导中可以得知,这位投诉者在五月份曾经向一家银行询问过“一元一朵花”的法律问题,在获得了确定的回答后,他说会去收集证据。显然,后续的购买,投诉行为都是在预谋之中,是“有备而来”的预谋。

韩国金融消费者联盟设立“虚拟货币交易受害消费者举报中心”:据韩媒1月22日报道称,韩国金融消费者联盟设立了“虚拟货币交易受害消费者举报中心”。消费者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过程中,遭遇交易所违法、假称交易所等非法行为时可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此外,金融消费者联盟还将对交易所的安全性、系统稳定性、资金规模、客户服务等各项情况进行评价,并定期公布“虚拟货币交易所评价结果排名”。[2018/1/22]

该银行对投诉人的答复是权威的,准确的,“元之花”被怀疑是不合法的。中国的法律货币是中国的一种,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不得有意识地损害人民币的利益”;《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的货币,不能破坏货币的使用,不能阻碍货币的使用。”

韩国为防止金融 设立了“非法金融举报狗仔队”奖励:韩国金融监管院为了积极推动人们举报电信等非法金融行为,设立了“非法金融举报狗仔队”奖励。 根据举报内容的重要性可以得到200万韩币到1000万韩币不等的奖励。 最近韩国金融委员院奖励了13位举报关于加密货币的非法金融行为的人士,共奖励了4100万韩元。[2017/12/27]

由于纸币本身是平面的,将纸币做成一种图案,如果将纸币多次折起来,不仅会损害纸币的外观,而且还会对纸币产生损坏,降低纸币的使用寿命。既然是犯法的,那么政府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只是一种机械的法律执行方式。相对来说,地方政府做出的“首违免予处罚”,更符合法律精神,也更人性化。

在2021年7月15日实施的修正后行政处罚法有很多的优点,在这一修正后的行政处罚法当中,首违免罚是最大的一个亮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于法律实施来说,惩罚并不是最终的目标,而是要对法律实施矫正,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

这就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到惩罚和教育并重,适当的严厉,适当的宽大处理。如果不综合考量犯罪主体与社会的主观与客观条件,一概从宽,不仅对犯罪主体有失公正,而且不能得到犯罪主体与社会大众的认可,而且很难取得预期的法律效果。“首违免罚”制度的本意是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予以豁免,体现了法律的良知。

就“元宝鲜花”的事情来说,虽然是犯法的,但是因为是第一次犯法,而且没有引起什么严重的影响,所以是比较轻的。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花店的行为与其说是“有意冒犯”,不如说是不知道相关法律。

这也符合法律的本意,与以往的“首违免罚”案件一样,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这也是因为,这次疫情过后,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要为市场主体的恢复和发展营造一个比较轻松的氛围,这就是地方上所说的“保护市场主体与规范并行”。

其实,在执行的同时,法律本身也在不断地适应着社会的实际情况。7月12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拍黄瓜”、“泡茶”等一些简易的生产、销售方式,以及设备、专用区域等,都做了相应的简化。

这明显是对“拍黄瓜”这一最近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做出的正面反应,戴在有关操作者身上的“金箍”,也就这样被取了下来。

在实施了两年多的时间里,“首违免罚”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执行作用,对市场主体进行了更好的保护,对经济的活力也有了更多的体现,这样的话,人们也就会从心底里愿意遵守这些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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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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