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磅出手,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属于非法!_区块链:虚拟资产

国家重磅出手,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属于非法!

一、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委《通知》”),宣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公司:DeFi借贷协议Cream Finance攻击者转移约300万美元:据成都链安链必追平台监测显示,Cream Finance的攻击者将 3022735.901 DAI (价值约302万美元)通过Curve Finance兑换为134.225renBTC,再将134.225 renBTC转移至bc1qxn95s5c3q8y7q3w3gzgy0v74q05vvmvmsn8g8s地址,成都链安安全团队将持续对新地址的资金进行分析和追踪。据悉,2021年10月,DeFi抵押借贷协议Cream Finance遭遇闪电贷攻击,损失1.3亿美元。[2022/7/19 2:23:54]

《通知》规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作家Isaiah Jackson:加密货币是解决经济不公的关键方法:《比特币和美国黑人》作者Isaiah Jackson在接受CNBC的采访时表示,加密货币是解决经济不公的关键方法,他敦促黑人投资者将加密货币作为长期储蓄的一种方式。Jackson称:“有史以来第一次,我们对当前的金融体系有了B计划的选择,当前金融体系中已经看到多年的零售银行对黑人社区的种族歧视和其他恶劣行为,在我看来,黑人社区有改变观念和货币的机会。”[2021/1/13 16:01:34]

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进入电力市场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需限期退出。据统计,挖1枚比特币要消耗184634度电。由于我国出于民生保障,电费较低,因此大部分矿机在我国。

动态 | ING报告:欧美等国多数受访消费者并不认为加密货币是传统货币的替代品:荷兰国际集团(ING Bank)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欧洲、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消费者并不认为数字货币是传统货币的替代品。在接受调查的欧洲消费者中,不到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数字货币是“在线支付的未来”,而在德国,这一比例更低,只有接近四分之一的人持此观点。 根据报告,人们对拥有加密货币作为支付选项的传统支付账户的兴趣也相对较低。在德国,大约85%的消费者并不建议他们的银行提供这样的账户。[2019/11/24]

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禁止各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和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严厉打击各类以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声音 | 肖磊:数字货币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色财经报道,对于各国央行掀起的数字货币研究浪潮,肖磊认为,目前80%以上的国家都在考虑法币的数字化,但这背后其实是无纸化支付时代的推动。如今电子支付越来越盛行,再过几年纸币占有量可能就更小了,出于隐私保护的目的,可以考虑将M0制作成为数字货币,满足人们的需要,从这方面看,数字货币其实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区别只不过到底是以纸币的数字化还是用区块链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这一目的。在时代的推动下,就算区块链技术不出现,纸币数字化也是一个趋势。[2019/11/22]

二、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央行《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防范虚拟货币四大套路!

目前市场上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托身“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项目内部人员,依托互联网,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常见四大套路请大家提防:

套路一,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技术宣称为自家虚拟币的技术构造;

套路二,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

套路三,涉众特征明显,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

套路四,交易平台服务器放置在境外,境内行、境外数钱,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

四、全球部分虚拟货币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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