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竟成为通道  18天洗白240余万“黑金”_APP:APP

由于虚拟货币流转时仅有对方的收币网址,很难确定具体身份,这样“黑金”便完成了一次“蜕变”

虚拟货币交易竟成为通道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相信大家对这句话并不陌生,据此,当代人对投资理财的热衷也可见一斑。然而,当投资成为掩盖犯罪的手段,平台成为的“温床”,司法的干预便刻不容缓。

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掮客’对接黑金团伙并寻找‘卡农’,‘卡农’提供银行卡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账户,后由专人使用该银行卡和平台账户操作买卖虚拟货币,获利分成”为链条的,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洗白违法所得的案件。近日,以购买虚拟货币手段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该院批准逮捕。

经济日报:炒作虚拟货币终将一场空:5月15日消息,经济日报发文称,一向被币圈人士鼓吹为“数字黄金”“避险资产”的虚拟货币,再次用实际行动证明自身的高风险、“大泡沫”。暴跌主要与美联储加息有关。虚拟货币价格极易受流动性影响,在流动性宽松的市场环境下,投机炒作盛行,推动币值水涨船高,而一旦市场环境转变,行情往往急转直下。暴涨暴跌是虚拟货币的一贯表现。虚拟货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监管方向的变化、几个投资巨鳄的买卖等就能导致币值剧烈波动,引发大量抛售。

对于一个投资标的而言,若空有投机炒作热度,缺乏实际广泛应用场景,是没有发展前景的。当前,暴跌仍在持续,谁也不知道这列“失控的过山车”何时驶到终点。投资者应保持理性,及时掐灭抄底以及一夜暴富的贪念,远离相关交易炒作活动,否则很可能“币去财空”。[2022/5/15 3:17:02]

网络引出“黑金”洗白产业链

律师观点:经济下行容易导致涉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增发:3月11日消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金融系统代表委员聚焦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稳定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惠金融法等领域,呼应时代与行业发展新变化,回应金融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统筹兼顾金融发展、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肖波律师表示,法律存在滞后性,及时修订和推进金融立法,才能为新形势下的金融稳定保驾护航。一方面,经济下行容易导致金融犯罪案件增发,比如涉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犯罪。加快推进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才能打击不断“创新”变化的金融犯罪。另一方面,若法律缺位,金融创新会落入灰色地带、无法被及时纳入监管,野蛮生长可能带来不可预估的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上海证券报)[2022/3/11 13:50:31]

“他说他是赵镇长,还跟我在微信上聊了会儿天,我就相信了。”来自丹阳的李某报案时这样说道。2020年12月,李某的微信上,一个自称是“赵镇长”的人主动申请添加李某为好友,由于“赵镇长”是李某的上级领导,李某便同意了对方的好友申请。

Double Protocol推出的可租赁NFT标准“ERC-4907”成为以太坊最终标准:6月29日消息,NFT租赁市场Double Protocol推出的可租赁NFT标准“EIP-4907”已通过以太坊开发团队最终审核,成为以太坊上第30个状态为“Final”(最终版)的ERC标准。该标准通过双角色的设置,实现了NFT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并首创了到期自动收回使用权功能。“ERC-4907”这一标准的应用将极大地降低游戏、元宇宙、会员卡等Utility NFT租赁的开发和集成成本,让NFT资产更具流动性。据悉,目前确认应用“ERC-4907”标准的项目已达12家。[2022/6/29 1:38:14]

二人通过微信相谈甚欢,紧接着,“赵镇长”称要汇钱给一个领导,并发给李某一个账户,让他给该账户转账22.5万元。出于对“赵镇长”的信任,李某立马如数转了过去。

动态 | 中国证券报:虚拟货币平台花招迭出顶风作案:今日,中国证券报发文《虚拟货币平台花招迭出顶风作案》。文章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活动的举措不断升级。但记者近日调研时发现,在“严打”之下,部分虚拟货币、ICO交易由“地上”转入“地下”,另有部分境内平台绕道至境外以“挂摘牌、点对点”形式继续提供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场外交易”。[2018/9/25]

没过多久,“赵镇长”又称钱还差一些,并发了一个新账户,让李某再次转账。此时的李某意识到了不对劲,立即与真正的赵镇长核实此事,在得到“没有这回事”的回复之后,李某随即报了警。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被的款项经过层层银行卡转账后,竟然流进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于是开展缜密侦查,顺藤摸瓜,一条“网络犯罪所得—层层银行卡转账—买卖虚拟货币洗白”的“黑金”产业链随之浮出水面……

立陶宛央行已开始与商业银行和虚拟货币交易员就他们对加密货币的态度进行对话:在加密货币问题上,立陶宛央行通常是保守的,它召集了来自银行业的代表、虚拟货币交易员、与ICO有关的人士,以及立陶宛财政部和金融犯罪调查服务(FNTT)的官员。在最近的一次会议讨论中,提到有必要让银行与那些实施了ICO或加密货币交易的人进行交流。“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对话框,它将引领我们向前走。”[2018/4/18]

明知有猫腻,仍甘心当“卡农”

顺着银行卡流水的转进转出,侦查到,李某被的资金在进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前,最后出现的地方,是武某名下的一个银行卡账户。

现年39岁的武某来自云南,玩“A币”这种虚拟货币已有段时间了。在一次与朋友的聊天过程中,他得知:帮别人买“A币”能拿到高提成。仅需提供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和个人“A币网”账户,对方会将钱打入银行卡内,并安排专人操作自己的“A币网”账户“走账”,而自己毫不费力就能拿到报酬。

“他说都是一些贪官的非法收入,我心里清楚他们打到我卡里的钱肯定来路不正,但我就是将银行卡给他们用一下,钱怎么来的跟我也没有关系。”即使明白卡内资金来路不正,被利益驱使的武某还是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卡农”。

随后,在2021年1月9日上午,武某在朋友的指示下,带着2张新办的银行卡来到云南某处宾馆一个房间内,此时房内坐了六七个人,有记账的、操作“A币网”买卖“A币”的,也有像她一样的“卡农”。在将银行卡、“A币网”账户、手机和支付密码交给其中一人后,她便坐在一旁等待,时而和其他人聊天玩。

“他们用我的‘A币网’账号操作,有时需要我进行面部识别,就将手机拿到我面前让我认证一下。”武某这样说道。

短短几个小时,武某就拿到了上千元的报酬。接下来的几天内,她又带着新办的几张银行卡去了两次,总共获利4000余元。

“我现在非常后悔,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协助调查。”讯问时,武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而武某的供述,也使得一个“黑金”洗白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18天洗白240余万“黑金”

据武某供述,其所属的“卡农”团伙系本案犯罪链最基础的一环,与本案的核心犯罪行为“走账”并不直接接触。而所谓“走账”,其实就是操作买卖“A币”以间接转移非法资金的过程简称。

“我知道做走账的工作可以赚钱,于是我就找人合伙做这个事了。”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这样供述道。

2020年12月初,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接触了“走账”工作,在得知来钱快的情况下,王某找来了罗某、宋某两个帮手,一起做起了这门“生意”。

因三人对“A币”买卖并不熟悉,经与上线人员联系,再由上线指派专门的操作人员协助及商量分工后,王某等人形成了“黑金”—“分散的银行卡”—“购买A币”—“充值指定网址”的非法链,“黑金”洗白团伙正式成立。

这个团伙形成了明确的组织分工,“外联组”负责找注册“A币网”账户半年以上的人员提供银行卡、“A币网”账户;“验收组”负责检测提供的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A币网”账户是否为活跃值高、可大量购买A币的老账户;“接单组”负责在某App群里“接单”让“黑金”流入账户;“操作组”负责实际买卖“A币”。

由于虚拟货币流转时仅有对方的收币网址,很难确定具体身份,这样“黑金”便完成了一次“蜕变”。18天时间内,该团队便洗白了非法资金240余万元。

2020年12月下旬,在接到李某的报警后,以李某的资金流向为线索,抓获了提供银行卡做“走账”载体的犯罪嫌疑人武某,后又陆续抓获王某等人。

因该案涉案资金巨大、涉案人数众多,丹阳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结合王某等人的供述及“卡农”名下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办案检察官督促侦查人员倒查银行流水,并调取与本案银行流水相关的各地网络犯罪被害人的报案笔录。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结合在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承办检察官将“卡农”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与上述被害人的银行卡交易明细进行比对,梳理出与本案相关的220条银行流水,据此计算出各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在阅卷审查后,办案检察官还组织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本案罪名定性、涉案人员处置等情况进行研讨,并为同类型案件的处理提供方向。

经丹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等8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批准逮捕后,办案检察官还就如何查明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数额、继续追查可能涉案的被害人等方面提出4条继续补充侦查意见,为机关捕后侦查提供方向。

检察官还提示:网络发展为民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银行卡、个人信息使用的不规范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保证银行卡的专人专用、不轻易提供平台交易账户等个人信息,既是对自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也是对社会治安的保障。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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