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500亿元!揭秘特大数字货币网络案_数字货币:MoonDay Plus

号称“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层级关系超3000层

7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盐城市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梅继军介绍,2019年初,盐城市局发现“PlusToken”平台涉嫌从事互联网犯罪,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2019年6月,在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20年3月,部部署全国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又将涉嫌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山西忻州破获“SZSE数字货币交易所”案 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近日,山西忻州市局直属分局破获一起网络平台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SZSE数字货币交易所”平台对外发布投资理财信息,再以高利返还为诱饵,通过微信、QQ等网络聊天工具拉拢潜在客户实施。经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等人自今年以来,纠集同伙20余人,多次转换作案场所实施。该案现已查明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腾讯网)[2020/11/14 20:49:08]

调查表明,从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PlusToken”平台在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除了境内会员以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境外会员,层级关系最高达3000余层。在一年多时间里,这个平台收取的会员比特币达31万余个,另外还有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案发时市场行情计算,这些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总值500多亿元。  

宿迁破获数商中国数字货币,涉案金额达220万元:江苏宿迁破获一起利用数字货币的案件,犯罪团伙称使用数商中国APP购买安全优盾每日学习并通过考试便可提现7.5万元。据仓集派出所警员张思远透露,该平台宣传国家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货币专门开发建设了数商中国平台,经调查该平台涉案金额达220万元,目前已被封锁并成功追回部分赃款,10月底马某刘某等7名头目相继落网。[2020/11/3 11:31:37]

“PlusToken”平台有“币圈第一大资金盘”之称,主犯被抓之时,比特币价格一度狂跌30%。

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国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犯罪案,也是“猎狐2019”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马来西亚当局关闭两家偷窃电力的加密挖矿公司 涉案电力价值达60多万美元:马来西亚官员近日关闭了两个涉嫌偷采电力挖矿的组织,两者在三年内窃取价值超过60万美元的电力。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地区主任Nazlin Alim Sadikhi表示,其中一家拥有100台矿机,已经连续挖矿3年。另一家的48个矿机在两年内一直在挖掘加密货币。(Cointelegraph)[2020/9/1]

一样的犯罪手法,不一样的交易媒介

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彭某是“PlusToken”平台的搭建者。2018年初,3人策划搭建“PlusToken”平台,2018年5月1日平台App正式上线。 

“PlusToken,一个集科技与梦想的钱包。”以往犯罪大都会制造一个“高大上”的概念来掩饰其局,此案也是如此。

动态 | 福建南安局查获直播教炒比特币团伙 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福建省南安市局诗山刑侦中队近日查获一起网络团伙,犯罪份子伪装成“老师”,直播教学员炒比特币,并称在微信群内购买比特币可以“翻倍”。截至目前,本案全链条中的17人全部抓获归案,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至今共追获现金人民币200多万元,冻结60余万元,缴获车辆4部。(东南早报)[2019/12/27]

在宣传推广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将在国内制作的平台说成是国外某知名品牌技术核心团队开发的数字货币钱包和交易平台,可实现数字货币智能增值服务。

不过,要获得平台加入资格,必须要有上线推荐。要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益”,又称“静态收益”,必须交纳“门槛费”——至少相当于500美元的数字货币,并开启“智能狗”,也称“智能套利搬砖机器人”,每月收益为本金的6%至18%。

动态 | 台州最大网络案涉案金额达11亿元 使用比特币分成:根据正义网消息,8月10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罪对肖某等4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据悉,这是台州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案件,仅非法获利就达11亿余元。 巨大的涉案金额为调查造成了不小的难度,犯罪团伙使用比特币分成,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转换后的去向必须一一查清。[2018/8/14]

介绍,如果说“智能搬砖收益”还有所掩饰,那么“链接收益”又称“动态收益”,则是赤裸裸的。

“PlusToken”平台设置的“链接收益”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直接链接收益”即第一层级下线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益”的100%;“间接链接收益”是第二层级至第十层级下线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益”的10%。

为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级的下线,“PlusToken”平台还推出“高管佣金”奖励模式。这些“高管”按照发展会员的层级和规模,由低到高依次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世”,其中“大户”“大咖”“大神”依次可叠加获得所有发展下线“智能搬砖收益”5%、10%、15%的佣金;“创世”则是在“大神”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平台盈利分红、月度奖、年度奖,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PlusToken”平台收取的是比特币、以太坊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但所有收益、佣金却都是以“Plus币”支付给会员。“Plus币”是陈某等犯罪嫌疑人自创的“虚拟货币”,实际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某掌控。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变现为主流数字货币,但是兑现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虽交易媒介不同,但其庞氏局的本质没有变。”盐城市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杨磊介绍,“PlusToken”平台静态、动态奖金制度的设置与过往的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搬砖”的概念,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

区块链“护体”也隐匿不了犯罪事实

“Plus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要成为会员必须先购买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入会。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首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此前参与过活动,对的运作模式较为熟悉,丁某则对区块链技术较为了解。3个人一起搭建“PlusToken”平台就是想利用区块链技术匿名性、去中心化的特点组织,牟取暴利,并逃避银行监管和机关打击。

更为狡猾的是,犯罪嫌疑人花钱雇佣了两名外籍人员作为“傀儡”,将其包装为平台“创始人”,出席日常各项活动。为首的3名犯罪嫌疑人则隐匿于团伙之中,在幕后遥控指挥。

在这一团伙内部,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都相对独立,分散在国内多个地区。2019年初,陈某等3人又将3个组的人员逐步转移到境外不同国家,令的查处、打击更加困难。

“利用区块链技术试图躲避监管和打击,是近年来新型涉网经济犯罪一个突出特点。”梅继军说。

据介绍,数字货币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流转方式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等。案件侦办之初,办案人员确实遇到了不少难题,比如参与人员是谁?涉案资金流向何处?另外,对一些新潮概念如热钱包、冷钱包等也缺乏了解。

不过,通过创新实践,充分利用经侦信息化建设成果,最终彻底查明了该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并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在此案基础上,盐城机关还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犯罪打击平台。

梅继军说:“新型涉网经济犯罪手段虽更加隐蔽,但终究无法隐匿犯罪事实。”

在此案中,机关虽查获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还是被团伙用于支付“拉人头”奖励和日常开销与个人挥霍。

特别提醒,在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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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BNB中国这些时期的货币你们都知道吗_:

上古时期,人们以物互通有无,交易甚为不便,定形货币应运而生。考其起源约于殷商时期,开始以贝壳作为货币使用了。至春秋战国渐入货币时代,货币种类繁多,或龟贝、珠玉、金银、皮、刀、布、圆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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