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家可能都被某些媒体的标题刷屏了吧。什么美国联邦法官承认比特币在哥伦比亚特区的货币地位之类的。这份文件确实是存在的,于7月24日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网站上开始公示。见下图:
相关文件开头我以前学过一点点法律英语,了解过一些美国法律,这个文件是MemorandumOpinion,并没有判例的作用,也就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这类文件的作用在于展示法院一方的意见,给以后的当事人提供参考,意思就是类似的情况本法院法官的意见就是如此,不要重复试探。
比特币预估杠杆率创下历史新高:金色财经报道,1月7日,根据链上分析资源 CryptoQuant 数据显示,随着比特币价格不断走低,其预估杠杆率已经达到0.224,创下历史新高,这表明更多投资者正在承担高杠杆风险。[2022/1/8 8:33:31]
就这么简单的性质判断大家就懂了吧,根本不可能形成什么承认其货币地位这么一说的。如果你对比特币或者美国法律还有兴趣,可以接着往下看。
这份文件有49页长,属于刑事诉讼领域,也就是某人被公诉了,原因是他在暗网搞了一个比特币交易工具,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通过“混流”之类的方式,让别人查不到交易来源,涉及交易金额相当于三亿美金。控方给的罪名有三个,第一条是相关的,陪审团已经定了罪,这份文件基本和这个无关;主要是后两个,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运营和参与Moneytransmission,违反了哥伦比亚特区的MTA,也就是MoneyTransmitersAct.而辩方提出撤销后两条指控的动议,认为比特币不是Money,他们的"Tumblerormixer"交易也不算Moneytransmission,所以指控不成立。于是乎才有了这份备忘录,也就是法官驳回了辩方撤销这两条罪名的动议,并通过篇幅这么长的一份论证来解释其中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比特币市值占比为42.8%:据CoinGecko数据显示,目前比特币市值占比为42.8%,以太坊市值占比为18.3%。[2021/8/16 22:16:28]
关键部分哥伦比亚特区是很特殊的,这是美国唯一一个联邦法院的司法权在地方和州法院之上的地方。文件接下来解释了案件事实、管辖权、法律依据,援引了一堆文献介绍比特币、暗网等。这些都不是重点,关键看他们是怎么讨论关于“比特币是不是Money"这件事的。辩方是怎么搞出这种动议的呢,他们的立足是,MTA中并没有定义”Money",而在哥伦比亚特区有效力的地方法典中倒是对Money有一条定义,“Amediumofexchangecurrentlyauthorizedoradoptedbyadomesticorforeigngovernment.”于是乎好像这个authorizedbythegovernment就成了一把刀,逼着法官说,你要想定我罪,就得承认比特币是政府背书的才行,否则就不算Money,就不能按MTA告我。
Ripple CTO透露欠姐姐10万美元比特币:Ripple首席技术官David Schwartz表示,“我已经欠我姐姐2.77904枚比特币很多年了,她当时为我买了一张机票,希望我用比特币支付给她。”截至发文,这些比特币价值10.09万美元。Schwartz强调,他当时提出用三种不同的货币偿还她的姐姐,“我让她在美元、瑞波币或比特币中选择,她选择了比特币,但我记不清了。我想当时她的手机里有一个比特币钱包,她让我来处理,要么是她的手机坏了,她再也没有安装过。”(TheDailyHODL)[2021/2/3 18:49:52]
法官的主要反驳是,“Whenastatutedoesnotsupplyadefinition,acourtgenerallygivesastatutorytermitsordinarymeaning.”就是如果法律没有给出定义,那法院就按照它的原始意义来判断。Money“Commonlymeansamediumofexchange,methodofpayment,orstoreofvalue.Bitcoinisthesethings.”既然比特币可以买东西,可以与其他货币交换,那它就在Money的内涵之内,MTA就是适用的。
Singlepoint推出大麻行业比特币支付解决方案:上市公司Singlepoint宣布推出Singleseed比特币支付解决方案。Singleseed是Singlepoint的子公司,B2B大麻技术服务提供商,包括支付,营销和网络开发。除了支付解决方案,该公司还计划在未来几个月内推出交易所,并计划在未来几周推出加密货币钱包。[2018/3/10]
具体上其实还有很多法律细节上的讨论,比方说MTA和UCC中还有很多其他与Money有关的定义,各种词典解释,很多相关案件判例,两个法律适用领域不同,MTA和UCC各自的应用历史,RuleofLenity不适用,等等等等,就不一一详述了。总之,就是驳回了辩方撤销指控的动议而已,压根没有探讨比特币法定货币地位这么一回事。
说到这里大家该明白了吧,这个新闻根本不存在什么特别需要关注的,既没有改变比特币的地位,也没有从法律意义上对比特币进行定义,只是某案件中产生的一个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罢了。这个结果也是利于检方的,也就是对这类行为在该特区可以控告更多罪名而已。整个讨论和最后的结论,也是完全限定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这个MTA的下面。
比特币是MoneyundertheMTA文件后半部分是探讨另一个法律问题,就是这些提供比特币“混流”交易的活动是否算Moneytransmission的,这个就不叙述了,这里面讨论的技术话题,公钥私钥、地址转换等更多,对这方面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还是多读书有用哦,有些东西,可以研究,可以学习,可以探讨,但自己没完全搞明白之前,不要拿钱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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