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大概是过去几年最火的概念,出行有共享单车、共享汽车;手机没电了有共享充电宝;下雨了有共享雨伞;旅游可以住共享民宿;困了可以睡共享床铺……放眼望去,只要是个物品基本都能被“共享”了。
以至于后来,许多投资人和创业者都喜欢沾点共享经济的边,来显示与时俱进的正确。毕竟雷军就曾经说过,“只要站上风口,猪也能飞起来。”
可迎风飞扬的猪们在今日也有了是否注水之分,而其中一些就明明假借了风口。
实际上,我们所见到的大多数“共享经济”,不过都是挂着羊头卖狗肉,以共享为名做着租赁的生意。
什么是共享经济?前《21世纪商业评论》主编吴伯凡是这样定义共享经济的:
将冗余所有权转让出来,让别人拥有临时性的使用权,从而为供给方和需求方同时创造价值,是谓共享经济。
简单的说,其实就是通过互联网的便捷,让空闲的资源能够迅速的匹配需求方,从而创造产品或者服务的交换,进而产生价值。也就是所谓的双边市场,一边是需求方,一边是供给方,双方互相之间存在正或者负的外部性,然后通过平台交易。
而且“共享经济”原本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这一领域最具代表性的两家公司Airbnb和Uber问世都已经有10年之久。房东和车主们利用闲置的房间、车辆获得收益,使用者则可以用较为低廉的价格享受到服务。
大家各取所需,那个时候的共享经济还是很纯粹的。
可以说,共享经济作为互联网时代独有的一种形态,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可以使得市场经济中的供需资源被更加高效合理的利用,让空闲的资源迅速匹配需求方,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产品、服务等资源的互换,从而产生价值。
现在,让我们看看在资本市场上一路高歌猛进的“共享单车”们,他们真的是“共享经济”吗?
共享单车的供给方是公司,需求方是需要短期骑单车的人群。这是一个标准的单边市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闲置资源”,有的只是自动化的短期租赁业务罢了。
我们不能因为这些“统一着色、统一配置、统一运营,还被计入公司资产”的单车,因为A骑了B骑,B骑完C骑……ABC等人都可以共用,就认为他们是“共享经济”。
他们只是利用了移动互联网的便捷性对传统单车运营模式进行了创新,采用了“分时租赁”或“按次数租赁”。而诸如共享充电宝,以及雨伞、篮球等等这些千奇百怪的衍生套路。
明明都是租赁的生意,却生生给包装成了共享经济。
当然,我们不否认,无论是无桩模式还是电子锁,共享单车确实有其创新所在,也切中了人们短距离出行的痛点,因此才会有今天的火爆局面。但与此同时,他们也的确成功地偷换了“共享”的概念。
所以,共享单车如果成功了,那也只是精准的发现了一个需求,然后进入市场,进而通过网络效应和先入优势取得了成功,和共享经济其实不太相关。
汽车的租赁业务已经开始很多年了,你不能因为人家是手动办公就说不是“共享经济”,然后你弄个自动化的就说是,这是会造成定义混乱的。
互联网人的确很有文化,把文字概念玩儿的很溜,混淆了很多人对共享和租赁的认识。但是,如果你仔细思考一下二者的商业价值本质,就会发现它们的区别一目了然。
首先,共享经济需要的只是一个链接两端,为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的平台。并且,平台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服务的所有权,同时也不承担后期的维护费用,是非常轻资产的模式。
而像共享单车和共享充电宝这样的租赁业务是不能称之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更致命的是,这些业务从前期投入、中期运营、到后期维护带来的成本都是非常惊人的。
其次,对于轻资产的共享经济,C2C的双边网络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不论Airbnb的房东和房客,还是Uber的司机和乘客,都是越多的“供给端”使得“需求端”的体验更好,越多的“需求端”又刺激了“供给端”的销售。两个C端的相互促进,会促进平台像滚雪球一样的成长。
而对于租赁经济而言,网络效应却没那么明显。事实上,即使大如摩拜,至今也都没有占住流量入口。想一想,万一哪天来个土豪,在某个小城市投个几万辆单车免费骑,马上就能把各种颜色的单车清场赶出去。共享单车之间的战争和Uber、Airbnb完全不同,不容易建立壁垒,很容易就会在特定市场遭到狙击。
最后,市场趋势没有网络效应,就难以形成垄断优势,最终自然就是各自割据一方,多个平台并存的局面。
我想这个时候,你也应该能够理解,为什么各式各样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能够轻松挤进市场。
真正的共享经济,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居于领先地位的平台规模收益会显著递增,最终会利用更丰厚的资本优势清盘对手,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
虽然很多人都在跟我说不要拘泥于概念,甚至把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美其名曰“共享经济的2.0版”。
可是,这样的结果,最终就会变成“所有被共享的,都是专门用于共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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