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P2P、现金贷、加密货币谁的法律风险最大?_BIT:MEX

我们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互金“鄙视链”旁边还有一个“攀比链”。

P2P、现金贷、虚拟币这几位难兄难弟,经常会来打听,最近对谁的打击概率会更高呀?这次能不能扫到谁家呀?如果火力集中在一处,另外两个领域是不是可以歇一歇了?今天,我们来捅破这层窗户纸。

投诉,揭开冰山一角

近期,各类涉金融类型的投诉日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一家企业如果有1~3次投诉,在以往可能不足以引起重视,但现阶段务必认真应对。

金融消费者的投诉琳琅满目,有些是针对产品本身不科学;有些是针对平台商业模式违规;有些是直接举报涉嫌违法犯罪,虽然投诉内容千差万别,但处理的流程类似。

肖飒:央行数字货币或深刻影响金融行业整体法律结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能会深刻影响“金融行业整体法律结构”。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占主导地位,央行数字货币出现与普及,将深刻改变储户与银行间的法律关系,从而重构金融实务。比如说,数字货币普及后,储户不再需要存款保险,存款利息的调整及支付结算会变得非常方便,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更容易实现。肖飒表示,因为央行数字货币自带时间戳等功能,未来银行业与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民间借贷的证据问题会更清晰,罪等罪名甚至会被束之高阁。(21世纪经济报道)[2020/4/22]

如今采取直接约谈的方式较多,而且是联合执法的几家机构一起约谈。个别案例由实际经营地的派出所民警进行约谈。这就造成了一些机构的慌张,甚至出现几位管理者之间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应对约谈的尴尬局面。

声音 | 中国银行肖飒:PTO的合法性有待澄清:金色财经报道,近日,市场出现了一种名为PTO的新模式,正在面向大众发行代币融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采访时分析,相较于ICO和IEO等融资模式,PTO是一种基于模式公链衍生的投融资模式。与ICO的主要区别在于,传统模式是一次性地收受融资款,而PTO模式下,项目方分批分次融币。尽管操作模式不一,但PTO也具有与ICO“同源”的特征,对于投资人和项目方而言,都缺乏合法的监管,且没有明确的门槛。肖飒进一步指出,与ICO的其他变种一样,PTO面临合规和监管方面的各种风险,且中介平台通常也不具有合法的资质,专业性和合法性皆应受到质疑。在ICO被严令禁止的当下,PTO仍然是一种违法的代币发行,其合法性有待澄清。[2019/12/18]

关于P2P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催收环节,暴力、软暴力、涉黑涉恶等投诉和举报不绝于耳,甚至有些投诉遍地开花,网贷平台疲于应付,甚至出现了一些涉刑案件的端倪。

声音 | 肖飒:以太坊、EOS若在国内建立节点 需在网信办备案:在上周,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记者发现不少海外公链、联盟链以及运营团队在中国,但基金会设在海外的公链项目对备案仍持观望态度。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称,如果以太坊、EOS要建国内节点,或者让国内开发者加入的话,也需要进行备案。若拒不备案,项目开发、项目运营、项目获客、项目线上线下活动等等都会受到影响。[2019/2/22]

当然,我们也知道有些借款人为了“逃废债”的卑劣目的,故意向相关机关投诉,试图造成平台违规、涉刑的困局,从而逃避债务,对此我们表示谴责和鄙视。

声音 | 肖飒:虚拟货币监管本身就是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据中国证券报消息,近日,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虽然马耳他议会通过三项法案,将区块链技术监管框架纳入法律,德、韩、日、美等国相继出台对加密货币利好政策,但毕竟虚拟货币在市场发行的ICO项目、活动多发,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虚拟货币监管本身就是一个逐步探索的过程,探索在尊重市场发展规律之上的科学的监管举措,探索合理监管机制之下市场的有序运行。”[2018/9/25]

关于现金贷的情况,今年3.15给了这个细分领域一记重拳,目前整个现金贷领域处于平静的“停滞期”,甚至对之前信用贷的资金不再进行收回。

然而,还是没有杜绝一系列投诉的涌来。现金贷领域的法律风险甚至比P2P更重,动辄十几二十个App循环放贷,被认定为“套路贷”的概率陡升。

而套路贷的主罪名是刑法第266条的罪,其刑期之重,让人望而生畏。因此,对于现金贷从业者而言,当下的发案概率比P2P更高。

虚拟币,在看热闹吗?

司法资源是有限的,网贷行业和现金贷确实占用了较大的司法资源。ICO及变相ICO所产生的虚拟币市场,到底风声如何呢?

从现有案例看,对于“代投”的处理更为显性,河北等地对介绍、代投的人员,因币价狂泻而导致的被害人举报基本上采取立案受理的态度,其罪名固定在“罪”。也就是说,因币价下跌,代投人员被持币者举报“”,现已有案例出现,且呈现走高趋势。

对于发币者,如吸纳法币则涉嫌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罪等,在某些沿海地区已经出现类似案件。

对于交易所,往往是被法币团队牵涉出来,其行为涉嫌刑法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目前也有相关案件出现。

因此,我们并不能必然得出结论,网贷和现金贷涉案正热闹,没有腾出时间和人力管虚拟币的问题。其实,一切的根儿都在“社会危害性”上,无论哪个细分领域都不能触及老百姓的钱袋子和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否则就必然以身试法,后果不堪设想。

线下金融,灰犀牛在等待

民间借贷从线下走到线上,又从线上回归线下。随着我国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规制日益严厉,P2P等商业模式经受着合规性的考验,然而,一些不愿意受到类金融监管的人们又重新回到“暗黑的地下金融”。

在某些楼宇,一整层都是星星点点的投资理财公司,飒姐有一次穿过该层到楼上学外语,在电梯里就碰到一群银发族,他们每位都有一个穿黑西装的小姑娘、小伙子陪伴,嘴里甜言蜜语,但都引向要购买本公司的理财产品。飒姐只能一声叹息啊,线下理财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依然闹得欢。

动银发族的奶酪,其风险是难以控制的。如果出现严重后果,该线下理财公司可能会面临一锅端的局面,其中的核心高管、拿提成的员工都会成为本案的嫌疑人。

当然,因为线下金融的证据取得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让办案机关觉得棘手,但是,还是那句话,“社会危害性”是最终要考虑的问题,一旦引发“众怒”,尤其是将老年人的棺材本走,一定会从严、从快处理,请诸位从业人员务必认识到风险,了解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常识。

今天我们就不做总结了,大家各自check自家的情况,不宜再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认识到风险就在那里,不因你的喜怒哀乐而移动一分一毫。

拒绝成为法盲,积累法律常识,诸君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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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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