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得到App课程中表示,央行数字货币不会影响微信、支付宝,原因如下:1.首先从法权上,央行数字货币的效力和安全性是最好的。微信和支付宝在法律地位、安全性上,没有达到和央行数字货币同样的水平。2.央行比微信、支付宝更能应付极端情况,不需要网络就能支付。收款、付款双方都在离线情况下使用。只要手机有电,哪怕整个网络都断了也可以实现支付。3.央行数字货币对微信、支付宝的位置不会产生影响。因为目前支付宝、微信也是使用人民币支付,其实也就是用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进行支付。央行数字货币推出后,只是换成了数字人民币,也就是用央行的存款货币,虽然支付工具变了,功能也增加了,但渠道和场景都没有变化。
邓建鹏:资产上链可能和当下的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火币于10月27日~10月28日正式举办“无限未来——2020年区块链大航海时代”行业峰会暨火币集团七周年线上峰会。中央财经大学邓建鹏教授在主题演讲中表示,资产上链涉及登记、存证、确权、流转和交易五大流程,这五个过程都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监管和法律问题,在不同层面上,其有可能和当下的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所以我们在推动行业资产上链时需要特别小心其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监管执法风险。[2020/10/28]
声音 | 邓建鹏:用区块链来治理区块链,积极推动区块链行业自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引导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首先就要制定标准,界定什么样的区块链是合规的。另外,积极推进法律代码化,“区块链本身就是一些代码,在代码研发、编制的时候,有关部门可以出台一些指引,要求在编制代码时适当地把一些法律的要件或者一些要素编到代码里面去,实现法律代码化,以链制链,用区块链来治理区块链,这样就不需要执法人员去额外地监管区块链”。此外,邓建鹏还认为,要积极推动区块链行业的自治,让行业协会来制定治理章程,在治理章程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法制日报)[2019/11/11]
声音 | 邓建鹏:区块链监管立法,不妨“以链治链”:11月1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建鹏在新京报刊文《区块链监管立法,不妨“以链治链”》。文章表示,金融领域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重要区域。当前,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模糊,负面影响了监管政策。政府将区块链技术作为监管技术,对监管机构及整个社会都有好处──降低合规和执法成本,法律自动执行,减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确定性。如果这些系统获得主流应用和政府支持,将促成建立一个新的监管框架。在简单的禁令式监管之外,这一思路为中国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启示。政府在把握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控制平衡点的前提下,监管思维应及时跟进,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长效监管机制和国际经验考虑,中国应尽快推动区块链领域的谨慎监管。[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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