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州地方法院:投资者起诉Ripple公司为时已晚_PPL:XRP

12月4日,Ripple公司在提交给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的文件表示,即使XRP是一种证券,投资者起诉Ripple公司也为时已晚,无法继续进行,且原告随后提出的论点与他们最初的主张相矛盾。该文件重申了Ripple在较早前提出的驳回该案的动议:8月份提交的修改后的诉状错过了在事件发生后提出索赔的法定期限;首席原告仍未能证明他从任何一名被告手中购买了XRP;XRP与原告根据加州消费者保护法提出的索赔存在安全冲突。因此,Ripple再次回避了该案为数字资产行业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即XRP是否是美国法律下的证券。该文件是当事双方下个月在法庭上就撤职动议进行辩论之前的最后文件,双方将于2020年1月15日开庭。此前8月份消息,XRP投资者已对Ripple提出新的诉讼,该诉讼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数字资产框架中相关内容来证明Ripple非法出售未注册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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