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石超撰文指出,信任是经济交易关系的基础,也是法律治理展开的着力点,从熟人社会到现代社会再到网络空间,中心化的信任机制是主要的信用供给者,也是重要的治理载体。源始于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通过技术方式在网络空间构造出一种去中心化的信任模式,不仅为陌生者提供去中介化的信用,更具网络空间生产的利益分配方式改变之效能,但囿于经济学分析视角的合理性追寻与技术自治逻辑的自治性挑战,传统法律治理机制既无力改变也难以为继,区块链技术信任下的法律治理模式需更新转变。同样基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逻辑结构与自组织的理论贡献,通过共识协议的由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的自律型监管既为法律治理渗入提供路径,亦能产生内外之拘束力,助力区块链系统的“共建共享”秩序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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