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文章中飒姐法律团队就曾为大家介绍过,利用虚拟货币,是要是利用了其匿名交易(关键)、点对点传输、跨境流通、不可逆等特点,极大增加了反管理机构和反义务机构追查、溯源的难度。那么,作为与虚拟货币共享底层技术的NFT是否有被用于的风险?相信关注币圈和NFT动态的伙伴们都有此一问。
事实上,当前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开信息渠道中,尚且没有NFT被用于的案例,即使世界上最权威的国际反组织FATF,也表示还要让子弹再飞一会。但伙伴们并不能因此放下警惕,这并不代表NFT的风险就小于虚拟货币,反而还有可能更高!今天飒姐法律团队就来跟大家聊聊NFT潜在的风险。
如果要理解虚拟货币、NFT等虚拟资产是如何被用于的,最直观有效、简单易懂的方式就是通过观察其在的各个环节中充当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归根结底,的目的就是将违法所得、犯罪所得或其他一切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黑钱”转化为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白钱”,因此,,本质上就是帮助黑钱持有者把黑钱的来路解释清楚的活动。
为何虚拟货币可被用于?
如前所述,虚拟货币之所以能成为一种便捷好用的工具,就是利用了其匿名交易、点对点传输、跨境流通、不可逆、相对客观的市值等特点,其中匿名性和跨境流通的便捷性就是其核心。
关于匿名性,在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中拥有一个完全匿名的身份,这就意味着网络中的身份与现实世界的身份完全脱钩,任何在网络中的行为都无法被追溯至现实中。关于跨境流通的便捷性,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而虚拟货币则不受此限制,只要能将法币成功兑换为虚拟货币,就能轻易地突破国家对外汇限额的管控,实现巨额财产跨境流动。
因此,一个有需求的人只要找到途径将黑钱兑换为某种流通性不错的虚拟货币,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轻易地做到赃款出海。随后者就可以任意使用境外诸多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活动,甚至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使用专业组织提供的“搅拌”工具,将来路不明的钱迅速洗白并兑换为法币。在虚拟货币市值节节攀升的当下,不少人无需将虚拟货币再兑换为法币也能实现自己的特定目的。
为何NFT不能被用于?
NFT作为一个诞生不久的新生事物,其与虚拟货币具有显著的不同,独一无二性、不可拆分性和稀缺性等既是其最迷人的属性和标签,也是其区别于虚拟货币最本质的特征。目前普遍认为NFT风险较低的理由主要有两个:(1)伪匿名性;(2)市值难以确定。NFT从铸造到流通,每个环节可被追溯的特性和作为特定物的属性,让其既难以隐藏背后的持有者身份,又不可能作为一般等价物一样,承担价值交换的任务进行流通。
伪匿名性方面,NFT虽然使用了与虚拟货币相同的底层技术,但匿名性确实无法和虚拟货币相比。原因在于目前大多数NFT的交易依赖于以太坊平台,但以太坊平台只提供伪匿名性,而不是严格的匿名性或隐私性。用户只可以部分隐藏自己的身份,但如果公众知道其真实身份和相应地址之间的联系,则可以直接观察到用户在该地址下的所有活动。现有的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环签名和多方计算,由于复杂的加密原理和安全假设,尚未成功大规模应用于NFT。
NFT市值难以确定方面,与虚拟货币相比,NFT是独一无二的虚拟世界特定物,并且常常以数字艺术品的形态出现。因此,对NFT统一定价基本是不可能的(这样会使其丧失独特性和稀缺性,由特定物变为种类物)。
但我们认为,这两个特性并不能阻碍其成为利器,甚至是NFT在方面的优势。
如果我们仅基于NFT的伪匿名性和市值难以确定两个特征就轻易的认定NFT难以被用于,这就属于掉入了“注意力陷阱”中。换言之,虚拟货币和NFT共同的底层技术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一直在用看待防范虚拟货币的眼光看待NFT。
如果我们将NFT单纯的看作一件艺术品,我们的思路会更加清晰。
这就不得不讲一讲传统手段中的一种走高端路线的小众玩法——利用艺术品。
秋庭财团、贿赂案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日本有一个出名的大财团叫秋庭财团,为了谋取诸多不正当的利益想要向日本的政客们行贿。在那个年代,向级别较低的公务员行贿是比较简单的事,一个敢给一个敢收,找个隐秘的地方给钱就完了。但如果要向掌握国家大权的政要们行贿,那就大有学问了,要不是双方之间有牢不可破的信任关系、共同的利益和常年的合作,要不就要想出一个万无一失,任何人都无法发现的办法。
秋庭财团选择了后者。90年代的完美犯罪是这样实施的:首先由秋庭财团出面安排日本议员或政府高级官员到欧洲的某些博物馆和艺术品收藏家手中,以约1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幅价值较高的名画或艺术品。
一段时间后,秋庭财团安排其以“不知名收藏家匿名寄售”的方式将名画送拍欧洲顶级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若有人出价到数千万美元左右则可正常交易,钱款由送拍人合法取得。若无人出价或出价较低,则会由日本秋庭基金会及委托人等以对敲的方式将艺术品顶到2000万美元左右的价格再最终拍下。
秋庭财团当年正是利用了监管的漏洞和艺术品市值难以确定,完成了天衣无缝的贿赂。
利用艺术品的一般程序
与其他手段相比,利用艺术品所涉及的金额巨大,需要打通诸多监管环节,操纵艺术品市场,且周期较长,非一般人可以做到。因此利用此种手法的人并不多,基本上属于一种小众化、高端的手法。本质上就是利用了艺术品市场价值难以衡量,存在巨大炒作空间的特性。
该种手法的周期一般需要数年,时间拉得越久,隐蔽性就越强。理论上只要布局适宜且运作周期拉的足够长,就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一般来说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物色合适的艺术品。首先需要对市面上流通的艺术品进行观察和甄别,一般选择数十万价位的艺术品,且同类艺术品在市面上约有数百个正在流通。
(2)购入物色好的艺术品。此时需要在市面上大量买入已经被甄别出的艺术品约数十个
(3)炒作该艺术品。此时将买好的同类艺术品放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级别较高的拍卖平台上,以对敲交易的方式,通过多个代理人将该类艺术品价值人为地拉高,或者以高价协议、傻瓜交易的方式把该类艺术品整体炒上天价。最终市场价固定在原价的100倍左右较为适宜。
(4)开始。
具体怎么洗?我们举例来说,假设此时A手握10亿赃款需要洗白成合法收入。于是A就可以时不时地开始收藏艺术品,经常出席艺术品拍卖会等购买普通艺术品,给自己树立起一个开始爱好艺术的收藏家人设。某天,A在市场上“偶然”拍得了几幅著名艺术家X某的作品,一段时间后,A将该作品送到公开合法的国际拍卖会上进行拍卖。此时,一些不知从何处来的神秘人和神秘组织在拍卖会上争相竞价,最终某人或某组织用数千万的天价将其拍走。
A随后可以继续送拍,由不同的神秘人或神秘组织以小幅波动的价格将送拍艺术品拍走,而这些神秘组织用于拍卖的钱,实际上都是由A使用赃款支付的。这样一来,A就成功将10亿赃款洗白了。甚至最后炒作起来的艺术品溢价可以将集团的手续费、佣金、税收等损失和成本对冲掉,剩下的艺术品还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这样的手法是极具隐蔽性的,不仅A的一切收入都有合法的来源,且A与诸多以“合理市场价格”拍下艺术品的神秘人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可以联系在一起,甚至A还可以正常依法纳税,接受各类监管机构的监督。匿名性对A来说并不重要。而艺术品市值越难确定,对A越有利,只要能炒就行。
NFT高度适配该手法
同样的道理,同样的手法,将传统实体艺术品换成NFT并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拍卖,反而会因流通环节的消失而使整个流程更加方便、快捷。
同样是手握10亿赃款的A,此时只要给自己套上一个加密艺术收藏家的人设,甚至自己成为一个知名的加密艺术家。就可以通过同样的手段对某些特定的同类同价的NFT进行炒作,最终实现目的。
由于大部分NFT项目存在“二八效应”(即仅有头部项目火热,其他大部分项目则表现平平)资产流动性较差,一旦行情遇冷,则会出现NFT丧失全部价值的情况,因此,炒作是融入NFT骨血里的DNA。
事实上NFT交易市场上本身就存在大量的“对敲交易”,艺术家、铸造者和NFT相关公司们无一不对NFT价格进行炒作。Beeple高达6900万美元的NFT作品,也曾被质疑是和某些利益关联方的联手内幕交易,但并没有人能拿出任何的实锤。艺术价值本身就是很主观的,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只要买卖形式合法,即使拍出天价,也属正常。在这样的环境下,利用NFT进行的活动只要操作得当,基本不可能被人发现。
在虚拟货币的加持下,监管的缺位和不规范虚拟资产拍卖平台的盛行,为NFT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和肥沃的土壤。飒姐法律团队在职业的过程中也屡次发现海外的NFT交易平台并未严格履行KYC要求,许多平台的KYC审核流于形式,甚至可以利用编造的信息通过审核。让人不得不警惕NFT可能存在的风险。
目前看来,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较具有普遍实用性,一些相对来说数额不大的赃款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或者逃避监管是更加行之有效的选择。而利用NFT进行要困难和复杂的多,但其背后的赃款却也更加隐蔽和牵涉的利益也更加巨大。
一个不是太恰当的比喻:虚拟货币像是阴谋,而NFT和艺术品更像是阳谋。在利用艺术品进行的过程中,赃款持有者完全可以以真实身份全程参与,匿名性对其而言似乎可有可无,正呼应了NFT现如今伪匿名性的特点。当然,在没有真实案例的情况下,一切分析仅是假设,理论还需实践来印证。
综上,炒作是艺术品的核心,而如今的NFT产业中,最不缺的就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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