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仍需对微任务产生的加密收入征税-IRS_加密货币:加密货币为什么有价值

美国国税局最近发布的备忘录宣布,加密货币是“替代实际货币”,任何“收到的可转换虚拟货币都应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美国国税局做出了新的澄清,是针对美国税收征管者自己的小型企业/自雇部门的澄清要求而做出的,它围绕以“通过众包或类似平台执行微任务”方式收取加密货币的个人应如何征税为中心。

从美国国税局的答案来看,所有此类收入都是可申报和应纳税的,无论它们的数额多么小和微不足道。该原则也适用于微任务,这些微任务只需支付极少量的“可能不到1美元”。

税务机构写道:“是的,

通过众包平台执行微任务而获得可兑换虚拟货币的报酬的纳税人已获得了

执行服务的回报,而所收取的可兑换虚拟货币可作为普通

收入征税,”该税务机构写道。

最后,国税局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信进一步补充说:“如果

纳税人收到用于执行任务的可兑换虚拟货币,无论

其价值和收取方式如何,那么纳税人将获得

财产补偿。。”

美国国税局的官方备忘录说:“收到的可兑换虚拟货币必须在纳税人的所得税申报表中作为普通收入报告,并且可能要缴纳自雇税。”

美国国税局发表声明是在8月初披露,税务机构在其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已将有关加密交易的问题移至表格的第一页–有些人对此进行了更改。被视为美国国税局“采取行动”以打击与加密有关的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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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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