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深圳分行:邀请用户开通体验数字钱包,可到指定商户消费_Staking:Akita DAO

11月27日下午,有深圳居民收到来自深圳工行的短信,短信称工行深圳市分行诚邀用户体验工行数字钱包,或在工行手机银行搜索“内部体验钱包”,开通钱包后可在有“数字人民币标识”的商户进行消费。有用户反馈,在工行手机银行搜索“内部体验钱包”,点开后显示“您不是我行内部体验钱包测试用户,暂时无法使用该功能”。10月29日,有消息称,工商银行正在内测数字货币钱包,名为“工银数字货币钱包”。同时,网上甚至还流出关于“工银数字货币钱包服务协议”截图。10月8日,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布,面向在深个人发放1000万元数字人民币红包,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红包数量共计5万个。所有在深个人,使用手机号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即可参与预约登记,然后通过抽签方式将200元资金以数字人民币红包的方式发放至5万个在深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

工行发布手机银行8.0版本,推出数字藏品馆:11月19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日前发布手机银行8.0版本,新版本中推出了数字藏品馆,客户可以领取、查看和使用工行发行的精美数字藏品,并将数字藏品用于头像,塑造独一无二的数字形象。[2022/11/19 22:06:52]

工行副行长王景武:建议针对数字人民币立法或出台相应法规:3月7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王景武提出,当前,法律法规层面未对数字人民币进行规制,在数字人民币的获取、使用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缺少法律保障。随着数字人民币流通范围的扩大,亟须立法给予坚实的保障。

一是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属性需要进一步明确。二是数字人民币运营机制、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数字人民币载体的法律地位需要确认。四是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的使用需要明确。五是数字人民币中隐私权保护边界尚需界定。

数字人民币关系我国货币体系的变革,也关系着广大人民的权益,需要在法律法规层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一是建议修改《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属性。建议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偿性,明确数字人民币属于人民币的一种形式。同时需注意,《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考虑到数字人民币的使用需要一定载体和技术条件,建议同时对数字人民币的使用进行例外规定,对于特定群体,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其选择使用及接受纸币或硬币。

二是制定专门的数字人民币法规或规章,明确数字人民币的运营机制。具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其一,总结人民币试点经验,明确数字人民币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

其二,厘清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功能及相关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其三,根据不同身份识别强度对不同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区分,划分其各自功能、使用范围及限额,建立区别于账户体系的钱包体系,体现其独特性和优越性。

其四,明确智能合约使用规范。

其五,明确数字人民币隐私权保护边界。对人民银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及隐私保护义务。(中国金融杂志)[2022/3/7 13:42:53]

工行原行长杨凯生:现在对于区块链似乎有越说越玄乎的趋向: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区块链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发表讲话称,“我始终认为无论是现在对区块链业务发展过程中持一些批评质疑态度的人们也好,还是对区块链的发展及其应用前景充满热烈憧憬的拥趸们也好,都应该持一种冷静、平实的态度,都应该努力把复杂的问题用简单的话语说清楚,这是真正的有水平、有学问的表现。“真佛只说家常话”。现在对于区块链似乎有越说越玄乎,越说越让人不明白的趋向。”[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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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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