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加密货币违反外汇管制吗?是否需要纳税?_区块链:WIS

近日咨询虚拟货币纳税、是否存在违反外汇管制规定的人略多。

可能是由于月初人民网区块链频道三篇关于区块链、虚拟货币的文章——“正本清源”系列。

该系列第3篇在币圈疯传,当时不少人推送给火小律。

注:文中相关标题、内容均来自人民网

出于职业习惯,检索了二位作者的背景,发现原来都是信息网络技术圈人士,写了一篇法律文章,还是让人颇为惊讶的。

注:以上简历来自网络

火小律饶有兴致的看完了全文。顺便也拜读了该系列的前2篇文章。

拉卡拉2021年营收净利双增长,首次披露区块链服务:金色财经消息,4月28日晚,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拉卡拉(300773.SZ)发布2021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企业服务平台LKLBaaS、区块链数字化协作平台LKLDCP、隐私计算平台LKLPrivc,结合在数字支付、合规风控等领域的积淀,打造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服务链产品,针对元宇宙领域打造数字藏品发行联盟链产品。(潇湘晨报)[2022/4/29 2:40:45]

前2篇文章,法律圈的火小律还是很佩服的。回到第3篇法律分析,或许术业有专攻,有些问题,还是想严谨的探讨下。

Titan联合首席执行官:预计更多机构将在 2022 年绕过比特币并投资其他区块链:12月19日消息,加密投资管理公司 Titan 联合首席执行官 Clayton Gardner表示,随着加密得到更广泛的采用,他预计更多机构将在 2022 年绕过比特币并投资其他区块链,例如以太坊、雪崩和 Terra。智能合约功能。比特币最初被许多基金视为一种宏观投机资产,对许多基金来说仍然如此。如果有任何东西巩固了它的用例,它就是一种价值存储。也许从交换媒介的角度来看,它并没有真正按照最初的意图使用。

对于正在寻找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效用和一些内在价值”的区块链的机构,他们可能会考虑其他一些推动去中心化金融和第三代互联网 web 3.0 增长的智能合约区块链。

但目前比特币仍然是最安全的区块链之一,但我认为比特币之外的第一层、第二层区块链将处理从 NFT(不可替代代币)到 DeFi 的大部分交易和活动,所以我认为机构看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们希望在未来几个月内将资金投入使用,我认为这可能就是他们注入资金的地方。(marketwatch)[2021/12/19 7:48:45]

入正题。

以太坊预计将在2022年Q2进行合并,合并后首要任务为解锁Staking合约中锁定的ETH:11月7日消息,Coinbase加密工程师yuga发推总结11月6日的以太坊社区电话会议,此次会议关键信息包括:合并预计将在2022年第二季度左右进行(可能会发生变化);合并期间预计不会出现停机;这是一个“共识热交换”;合并将以太坊业务逻辑分为两层,共识层是验证节点对区块、最终性等进行投票,节点客户端包括Prysmatic Labs和Teku,执行层是节点构建区块、验证交易等,客户端包括Geth和Nethermind;合并后节点运营商除了现有的执行节点外,还必须提出一个共识节点;在Staking合约中锁定的ETH在合并后将保持锁定状态。以太坊社区在合并后的首要任务是解锁质押的ETH。

此前消息,以太坊开发者会议:基于平均区块时间进行硬编码假设的合约将受到合并影响。[2021/11/7 6:36:27]

总结下,正本清源3主要从“虚拟货币的取得”、“虚拟货币的卖出和提现”、“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三个角度分析相关法律风险,并认为,

BitMEX自2020年3月以来比特币余额已下降超62%:1月22日消息,自2020年3月以来,BitMEX的比特币余额已下降62%以上。BitMEX比特币期货未平仓合约的市场份额在2020年也下降了13%。(The Block)[2021/1/22 16:44:43]

购买和持有,有比较合法的方式;

卖出环节,触法风险很高;

有组织且涉资金池的发币和交易服务基本都违法。

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服务篇

从第三点说起,代币发行融资和提供交易服务一直是政策禁止的。这应该是圈内人的共识了,无需多言。94之后风向从未变过,对于“出口转内销”的做法更是持打击态势。

至于所涉及罪名,文章基本提及了。只是关于“罪”、“非法经营罪”等一些较为冷门和复杂的罪名,理解存在偏差。这一点从文章其他部分也可以看出。具体的,火小律改日另开文,算是18年底那篇《特稿||币圈人最易涉及的五大刑事风险》的2.0版本。

再强调一句,哪个罪名都好,发币融资和提供交易服务始终是违法违规的。

卖币篇

再说说投资者最关心的“买币卖币”,先从文章认为的“高风险的卖币”说起。

文章分5种情况分述,其中主要涉及偷税漏税风险、外汇管制风险、风险。

先说偷税漏税风险。部分国家确实要求对虚拟货币交易等获利行为进行纳税申报。但在我国境内,火小律认为暂时无需担心纳税问题。境内纳税,以人民币为单位。而虚拟货币多数以美元计价。假设要纳税,则必须将虚拟货币转换为对应的美元,再转换为人民币。这一过程中,既涉及了虚拟货币的定价问题,又涉及了变相与法币兑换的问题。而这2点都是94文明令禁止的。因此在当前政策背景下,纳税只是个假设性问题,真的申报了,头疼的可能是税务部门。

再看外汇管制风险。还是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相信生活中,多数投资者都是同一币种购入卖出虚拟货币的,因此并不涉及外汇管制一事。那什么情况会违反相关外汇管制规定?似文中所说,不同币种购入卖出,并且意图利用虚拟货币作为中介以此兑汇、购汇等,才可能涉嫌违规。想要完全实现,还得看交易平台的风控设置、以及相关银行卡的当地KYC政策等。但可以肯定的说,一旦出现非法兑汇等,本质上平台的风险远远大过于投资者,可能不仅是违法,而是犯罪。

最后看风险。前文已经说过,作者对罪的认知略有偏差。这两个字相信币圈并不陌生,不少圈外人士也将币圈和这两个字挂钩。不少被冻卡的投资者也是因为出金遭遇黑钱。但要构成类犯罪,简单说下,需满足2个基本条件,明知协助,即明知是黑钱,协助洗白或转移。像文中所说的单纯的向境外转移虚拟货币等资产,如果来路正当,并不必然构成类犯罪。

买币篇

文末回到低风险的“虚拟货币的取得”版块。

司法实务中,存在2种截然不同的声音。部分地区认为境内任何虚拟货币交易均系违法,原因是交易平台违法;还有一部分地区认为在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认可相关交易或者委托投资。

由此也衍生另1种现象,不少投资者被高利所诱进行投资,获利则罢,一旦亏损便以虚拟货币交易违法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交易无效要求退还本金。

单从政策角度看,对于普通的虚拟货币交易,并不鼓励,也未明令禁止。仅是提示个人警惕非法金融活动、谨防被,并且强调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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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2020年终总结:投资投不到的财富_USD:SDT

许久没有写文章了。2020年是伟大的时代,也是艰难的时代,个人的投资如同星星雨点和时代的洪流激烈冲撞,我作为一个入局者,付出惨重代价,但也最终收获了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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