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北京市首个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场景在丰台丽泽落地。在丽泽桥西的金唐大厦,一家名为漫猫咖啡的咖啡店内,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测试启动,获得授权的消费者已经可以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购买各类商品。目前数字人民币体系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和联调测试等工作,经过了深圳、苏州、雄安、成都等城市试点测试后,此次是首次将应用场景在北京试点应用。如何定位数字货币?数字货币能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未来数字货币运行会呈现何种特点?如何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就上述问题,本文特将部分业内专家和IMI成员的观点整理如下。
以下为文章全文:
如何定位数字货币?
IMI学术委员、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认为,数字人民币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它不是人民币之外的新的货币,只是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数字人民币在手机上显示的就是钱包余额数字。在个人和商家收付体验上,不会比现有的移动支付有太大变化,数字货币基本上是在移动支付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数字人民币的获得和使用需要下载央行统一的APP。公众和商家都需要下载央行统一的数字人民币APP,然后通过银行选定的兑换银行进行数字人民币与传统人民币的兑换才能获得。其获得的数字人民币还可以转到其他银行或支付机构开立新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并使用。这是否能使央行获得最为完整的数字人民币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由此可能带来货币支付运行机制上哪些深刻变化值得仔细探究。
Circle:已将Silvergate持有的一部分USDC储备转移到其他银行合作伙伴:金色财经报道,稳定币发行商 Circle 官网发文称,由于Silvergate Bank持续存在不确定性,今天 Circle 已将 Silvergate 持有的一小部分 USDC 储备存款转移到我们的其他银行合作伙伴。所有 USDC 储备均由几家资本充足的美国银行和 Circle Reserve Fund 持有,该基金目前约占 USDC 储备的 80%。这些储备金的总和现在由德勤每月审查和证明。
另外,Circle 的客户服务、运营、风险管理和财务团队已经将替代方案通知了其余依赖 Silvergate 的客户。尽管 Silvergate 表示其与存款相关的服务不受影响,但 Circle 正在积极转移剩余 Silvergate 相关服务。[2023/3/4 12:42:05]
IMI学术委员、中拉合作基金首席风险官范希文提出,在互联网兴起的现代社会,围绕交易所产生的私密性逐渐消失。购物者的交易信息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而被各类市场参与者掌握,渐渐地改变着商品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的关系,并且随着这些信息的传导,引发从推销、定价到生产的一系列动态反应。而这些原本相对私密的信息在被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方使用时,未必一定会增加消费者的福祉。但央行的数字货币改变了这个情况。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在市场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支付环节形成了信息的全面掌控和高度垄断,这在历史上是不曾有过的。市场交易者的交易行为、财富信息、以至于由此可以推导出的交易心理和交易预期都将被央行一家所掌握,构成了信息归属权中私人和政府的对应关系。
Gate.io将于今日16点上线ONC、ONS交易:据官方公告,Gate.io将于2020年12月31日(今日)16:00上线One Cash (ONC)和One Share(ONS)交易。风险提示:ONC是算法稳定币,ONS是DeFi代币由流动性挖矿产生,请务必在完全了解风险并能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参与,平台强烈提示风险,但无法对投资行为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2020/12/31 16:09:53]
IMI学术委员、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经济学家管清友表示,数字货币DCEP是人民币的电子化形式,虽然央行层面并没有采用区块链技术,也是中心化的,央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营,但允许其他参与者使用符合条件的区块链技术参与其中。数字货币和现金最大的区别就是独立于现有的银行账户体系,采用了数字钱包的方式,支持买卖双方均处于断网离线状态的交易,相比现有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更加便利。随着未来市场场景的丰富,数字货币会在日常消费支付中普及流通。数字货币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可控匿名,一方面满足了居民正常的匿名消费需求,实现隐私保护,避免平台的大数据杀熟;另一方面又让央行可以掌握第一手数据,通过大数据系统进行监管,完善大数据风控,有效降低数据不当使用、过度使用等问题。
Gate.io双实盘每日赛24-26日中奖结果公布:据官网公告,Gate.io于2020年6月23日8:00至6月30日8:00推出双实盘(现货实盘、合约实盘)每日赛,在每天8:00后统计过去24小时比赛情况并产生四个榜单排名(现货A组、合约A组、现货B组、合约B组)进行奖励,目前,每日赛已经进行至第七天,6月27日至6月28日中奖结果已公布,最高单日收益170.62%。详情可查看原文。[2020/6/29]
数字货币能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IMI学术委员、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表示,央行E-CNY为人民币国际使用提供数字化发展新动力。从内涵上看,E-CNY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整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法偿性,并可以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况下使用,领先于目前的手机银行支付手段,将成为率先迈向数字化经济的重要支撑。数字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表现出以下特征:
首先,数字货币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与金融市场具有天然的融合性,使用数字货币将提高跨境支付结算的速度,安全性也比传统跨境结算高。其次,数字货币相关技术可能颠覆传统的国际结算体系模式,削弱美元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从而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弯道超车的机会。第三,E-CNY固有特征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使用。E-CNY有央行背书,币值稳定;不依赖银行账户;E-CNY的电子属性在减少货币发行成本的同时,也使它更易于流通。不管有没有网,只要装有支持E-CNY钱包标准的APP,双方就可以用手机发生交易;数字货币也可以做到交易溯源,有助于反和反。
公告 | Gate.io将上线Grin(GRIN)交易:据官方公告,Gate.io将于2019年1月28日12:00(中午12点)开通GRIN交易。 目前GRIN的充值已经开放,提现功能将在一周后开放。[2019/1/26]
显然,尽管现阶段央行数字货币更多着眼于内地,但数字货币的独特优势决定了数字人民币国际化将“水到渠成”。
IMI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研究所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张明认为通过推动央行数字货币进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比较困难的。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货币能否成长为国际货币的决定因素主要有三条,按照重要性来排序,第一条是货币发行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包括金融市场的深度、广度与流动性等;第二条是历史上形成的网络正外部性和路径依赖;第三条是该国经济规模和国际贸易规模。数字货币的确可以提高跨境支付便利程度,但跨境支付便利程度绝不是决定一个国家货币国际化程度的最重要指标。反言之,如果美联储推出了数字美元,这反而会进一步强化美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道理很简单,因为在上述决定货币国际化程度的三条重要因素中,金融市场、正外部性和经济贸易规模美国都实现了,所以此时若能进一步提高美元的跨境支付便利程度,对美元全球储备货币地位的巩固的确是一件好事。
未来数字货币运行会呈现何种特点?
王永利提出,人民银行一直强调的数字人民币定位——定位于M0,不予计息,其与传统人民币的兑换是免费的——可能存在很大问题。央行的定位被很多人认为数字人民币只能替代流通中现金,而且所有的支付使用都是免费的,所有数字人民币钱包都是无息的。但如果数字人民币仅仅局限于替代流通中现金,那就必须严格限定只能用现金兑换。实际上公测中都是用存款而非现金兑换的,这并不准确。而且,如果数字人民币仅仅局限于替代现金,那么它的规模就会非常有限,因为目前流通中现金也就只有8万多亿元,这还不可能完全被替代。如果是这样,数字人民币就难以满足全社会,特别是国际化的需求。同时,数字人民币也就只能用于支付,而不能用于贷款、投资等更广泛的金融业务,难以发挥更大作用,而且会造成数字人民币与传统人民币两套运行体系长期并存的格局,对货币管理可能带来新的挑战和麻烦。实际上,流通中现金是央行直接印制、投放和管理的最为狭义的货币,单独列示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即使是央行投放的货币,也不仅仅局限于现金,央行也可以直接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融通并直接注入其存款账户。所以,数字人民币推出后,是否定位于M0,是否只能用于支付,是否一律不予计息,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相应的,即使数字人民币与传统人民币之间的兑换可以免费,但数字人民币对外支付使用也完全免费则是不符合商业哲理的。
张明认为,未来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形态的数字货币有可能呈现出相互竞争的格局。这里既有像比特币、Libra、CBDC等不同性质的数字货币,也有在CBDC内部不同类型、不同货币口径的央行数字货币,从而可能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百花齐放”不是指国际储备货币。国际储备体系注定是少数货币的领地,未来有两种货币可以充当储备货币,一种是国别货币,例如美元、欧元、人民币等;另一种是稳定币,无论是SDR、eSDR还是Libra都具备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潜质,因为它们本身仍是依托于主要国家政府信用的。相比之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在性质上更多是一种金融资产,只能算广义的“数字货币”。未来国际储备货币的竞争会非常激烈,因此它涉及的币种不会太多。
如何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
范希文认为,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构成信息归属权中私人和政府的对应关系。这样一种现实将会对社会中的许多派生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所引发的诸多基本问题,社会将不得不面对。首先,当央行掌握了这些原本相对私密的信息后,有无法律的、行政的约束使央行仅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这些信息?其次,央行是否拥有分享这些信息的权力?而这种分享的权力又由谁赋予?再次,如果央行在使用和分享这些私密信息中造成交易者福祉的损害,交易者可以通过哪些手段予以申诉并寻求补偿?而交易者申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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