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BTC矿机失窃 中国法律保护么?_FIN:520

矿机是用于产出比特币的电脑,大多通过烧显卡的方式投入算力,进行工作,耗电量极大。因此特性,我国的四川、新疆等电力较为便宜的地区成为了境内外主体矿机托管的首选。但也由于寄存人鞭长莫及、虚拟货币定性模糊等诸多因素,近年矿机失窃、丢失等情形频发,如何通过国内法律实现救济成为矿圈关注的焦点。

今日,飒姐团队希望借用一则公开案例释明矿机丢失的民事救济途径,并总结其经验作出适当的拓展分析,提示矿机托管时的法律要点。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向案外人深圳某公司购买比特币矿机520台,共支出货款2117000元。为保证此批矿机能够正常运行挖掘比特币,原告陈某遂联系被告某公司商议托管服务事宜。

双方于2018年签订《矿机服务合同》,主要约定如下:“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矿机置于乙方运营环境,乙方为甲方的矿机提供托管及保管服务,矿机托管地位于新疆石河子,数量500台;2、甲方委托乙方托管的时间为24个月;3、乙方为甲方的矿机提供运行场所、电力能源供应、电力设备配套、宽带网络配套、安全监控……等服务;4、乙方应保证甲方托管的矿机在托管期间的安全,保证不丢失、不被损坏。如果甲方矿机出现丢失、人为损坏或者监管部门搜查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5、乙方账户名称:……6、电费:甲方托管设备按每度电0.36元交纳电费即可,每天每台矿机耗电35度,另矿机每台每月30元管理费,甲方矿机首次进入矿场后先交费后使用,甲方按约支付电费,每月15号前提前支付使用电费;7、托管服务费用: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免费托管服务,但乙方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约定的托管义务,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如甲方在托管期间中止委托,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电费押金作为矿产机位空置费用补偿给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不构成对乙方的违约。”合同亦对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作出约定。

“济南高新区‘区块链+政务服务’平台”案例发布:8月17日,中国工程院《中国区块链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发布“发现100个中国区块链创新应用”栏目之“济南高新区‘区块链+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案例。总体来看,济南高新区“区块链+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了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可信体系和可信环境。链上链下政务数据实现有效协同,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系统可信传递和部门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在政务服务领域起到了显著的引领示范作用。(证券日报)[2021/8/17 22:19:29]

原告陈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共向被告某公司支付电费及管理费共计1130969.5元。

2019年2月原告陈某无法联系到被告负责人,遂托人去实地勘察矿机,发现矿机已被转移,同年3月原告欲取回该批矿机,被告某公司为协助原告陈某取回矿机特向原告出具《证明》,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将陈某520台矿机托管于新疆某地内运营。现陈某需将以上矿机取回,并证明该矿厂里520台比特币矿机系陈某本人商品。”

“基于德阳智慧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的信用报告验证系统”案例发布:7月30日,中国工程院《中国区块链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发布“发现100个中国区块链创新应用”栏目之“基于德阳智慧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的信用报告验证系统”案例。项目通过德阳智慧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对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进行上链存证,实现读取文件真实信息,以及验证文件真伪的功能。区块链存证技术将电子证件进行链上存证,生成一串“数字指纹”密码。不同的文件被赋予自己专属的“数字指纹”并进行链上存证,生成链上信用报表存证记录。在需要使用和验证的时候,平台会对链上存证、原始文件、验证文件三方的“数字指纹”进行比对,并出具文件的验证报告。

将信用报告文件的“数字指纹”进行上链存证,提供报告文件的验证服务,避免了文件在使用端的造假;同时,在文件中加入存证报告和上链说明,并对验证过程、操作人员都进行上链记录,对造假人员产生威慑力;通过文件真伪验证合约,对验证文件、原始文件、链上信息三方进行验证,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原始文件也进行验证,从而避免了管理方的造假机会。(证券日报)[2021/7/30 1:24:30]

现原告陈某所有的矿机不知去向,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赔偿金额等同于矿机购入货款,并要求被告股东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观点:供应链是区块链的杀手级使用案例,在各个行业都很有潜力:近日,普华永道欧洲区块链社区负责人Husen Kapasi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区块链世界主要分为两类:加密和企业区块链——企业区块链是我关注了三年的重点。在过去,我参与过各种数字转型项目,这也成为我来到区块链领域的契机。驱动我的是区块链的潜力,我关注的重点是区块链和供应链的结合。”对于Kapasi来说,区块链技术是新兴技术和未来技术的基础。他表示:“去中心化层有可能带来巨大的变化。互联网提供了获取信息的途径,区块链带来了信息的价值。这是改变许多功能、企业和社会的下一条道路。这仅仅是个开始。我很期待未来十年我们会有什么收获。”

此外他还称:“供应链是区块链的杀手级使用案例,在各个行业都有潜力。这也可能影响到贸易融资和供应链IT业务。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在你购买产品之前,你可以通过区块链上的信息,在亚马逊上看到产品供应链的所有相关步骤。”然而,Kapasi也承认,区块链不是万能解决方案:“区块链并不能解决供应链的所有问题。关键还在于我们如何将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或分析等其他技术结合起来。公司如何利用区块链取决于确定它要解决的确切问题。”(BeInCrypto)[2021/7/26 1:14:57]

争议焦点

Telegram“搬砖套利”最新案例 单一用户被281个ETH:据追币猎人CoinHunter报道,近日有用户提交丢币事件反馈称遭受Telegram“搬砖套利”。不法分子假借“搬砖套利”的说辞,声称1个ETH可以兑换50-100(根据行情调整)个“HT”,从而引导用户将281个ETH转入者0x26f21cB开头的合约地址中,并返还给用户虚假“HT”从而取用户资产。据CoinHunter监测,“搬砖套利”局总额已超50000枚ETH,部分ETH近期疑似在Swapcool等换币平台进行了兑换。[2020/5/20]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如下:

一、案涉合同的效力如何;

二、被告股东是否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动态 | 国寿财险区块链精准扶贫项目获评保险扶贫优秀案例:据中国保险报消息,近日,在首届人民好保险推选活动上,中国人寿财险浙江分公司推送的区块链精准扶贫项目荣获保险扶贫优秀案例。据悉,该项目通过采取区块链技术框架进行系统对接实现,所有承保、理赔数据均实时上传公链。所有扶贫资金流向高度透明可追溯,理赔流程公开,真正实现了保险同精准扶贫的有效结合。[2019/1/26]

判决结果

在鄂0111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书中,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分析

飒姐团队认为,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为托管矿机挖矿的行为予以正名,认定了矿机托管合同的法律效力,为类案提供判决思路,亦为行业提供救济途径。

具体来说,因比特币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后在互联网环境中生成的虚拟物品,其预设功能为:全球化流通的数字货币。比特币的物理形态为:成串复杂数字代码,而案涉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比特币挖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比特币挖矿机虽系新兴产品,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挖矿机的买卖或者托管。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仅禁止比特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且明确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并倡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也仅进一步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未限制比特币或比特币挖矿机作为商品生产、持有及合法流转,且比特币挖矿机其本身具有财产属性。

基于此,原被告签订的《矿机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原告有权据此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要求被告公司赔偿损失。

至于被告股东是否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取决于其认缴注册资本是否实际缴纳。本案中原告能够提供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明细,从而证明被告股东未实缴出资,法院据此判令被告股东承担责任,并无不妥。

延伸拓展

由于算力使用对矿机的损耗较大,通常来说,矿机的使用寿命很短。因此,在托管矿机失窃时,寄存人通常不会主张返还原物,而是希望保管人赔偿矿机的购入损失,本案原告采取的正是这一诉讼思路。

在本案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矿机丢失的过程中,矿机的实际占有人通常会将挖矿收益转入自己的钱包。如有迹可循,飒姐团队认为,寄存人可就这一部分收益一并主张返还,返还标的为期间矿机产出的比特币或与之价值相当的法币。

法律建议

结合飒姐团队的办案经验与本案的判决倾向,我们总结托管矿机的若干法律建议供大家参考:

1.由于矿机托管协议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飒姐团队建议希望购入矿机在国内矿场托管的朋友与受托一方签订完善的保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2.考虑到委托费用的部分支付不以受托事项的完成为必要条件,且受托人的注意义务较低,我们建议尽量不要签订委托合同;

3.留存购买矿机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能够反映“损失”的客观证据,以此作为矿机丢失的索赔标准;

4.索取保管人的国内身份信息,确保追责时有明确的对象;

5.提前记录每一台矿机的编号,附于合同之中,一来便于定期核查托管矿机的挖矿收益,二来在追回丢失矿机后便于统计与主张挖矿损失。

写在最后

如前述案例提及的,以保管合同纠纷的案由诉至法院是矿机丢失后较为可行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在具体情形中,同时以侵占罪、罪、盗窃罪等罪名进行刑事报案亦无不可。在此需要重申,我国仅是不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与关联融资的合法性,并非否定与虚拟货币挂钩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无论是比特币还是矿机,均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法律应当保护也能够保护。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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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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