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币圈老兵Z开庭的日子,新闻也爆出其当庭被认定为帮信罪。作为法律人,首先要纠正媒体的说法,今天只是开庭审判,并不是当庭下判决,Z是否成立帮信罪或者非法经营罪需要等待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送达后还有10天上诉期,本案共犯众多,上诉概率90%+,因此,还会有二审),吃瓜群众不要以为靴子已经落下,它还在抛物线上,并未落地。
帮信罪简单介绍
法律渊源: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犯罪主体:自然人或单位均可
主观方面:明知(2019年有司法解释)
犯罪行为:为他人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送、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Betashares在澳交所推出澳大利亚首个Metaverse ETF:金色财经报道,澳大利亚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提供商Betashares周三表示,它已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推出了该国首个Metaverse市场产品。Betashare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BetaShares Metaverse ETF(MTAV)上市提供了对参与围绕Metaverse进行建设、开发和运营的全球公司的投资组合。
Betashares与包括ProShares和GlobalX在内的其他供应商一起寻求利用虚拟世界的潜在增长,到2024年预计年收入将达到8000亿美元。
此前,澳大利亚在5月份由发行人21Shares上市了其首个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ETF。(blockworks)[2022/8/4 12:01:48]
如何认定“明知”?
Banxa 4月的总交易值为1.1亿美元:据NewsWire消息,澳大利亚加密货币支付基础设施提供商Banxa发布报告,报告显示4月的总交易值(TTV)为1.1亿美元。自2021年初以来,该公司已处理了超过3.1亿美元的交易。该公司还招募了40多名新的团队成员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2021/5/5 21:26:31]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明知的认定标准为:有下列行为之一,可认定为“明知”,除非有相反证据。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法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非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5)频繁采取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7)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请注意,币圈涉罪案件中,明知部分其实需要嫌疑人(行为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交易对手方、用户涉嫌犯罪而提供帮助的,不构成帮信罪。
什么是达到情节严重?
如果情节不严重,不构成帮信罪。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同样给出了明确答案: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方式投放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两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2-4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帮信判刑。
帮助犯的正犯化
我国坚持的是帮助犯从属原则,即帮助犯随着正犯的罪行发展而给予刑法评价。但是,也存在帮助犯正犯化的情况,帮信罪就是其中典型代表罪名。
我们曾经对币圈从业人员进行过普法,写过不少公号文章反复强调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情况,可惜,很少有人能真正听进去。目前,帮信罪的发案率成上升态势,今明两年也会是办案机关的重点关注对象。
因此,我们提醒参与币圈投融资和科技供给的公司或个人,注意考察投资标的或用户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在用户协议、合作协议、投资协议中将对方合规经营作为单方解约的条款,及时切割,中止帮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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