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夏时报5月8日消息,对于赵东一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刑委会执委、执业律师刘扬表示,当前,币圈涉嫌犯罪的情况越来越引起办案机关的重视,币圈OTC作为从事法币与数字货币交易的环节,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更容易被发现,处于全案打击的前端位置。币圈OTC涉嫌帮信犯罪,主要是涉及“支付结算”的帮助行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对于办案机关来讲,其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会导致部分嫌疑人的口供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因此辩护人应当结合以下具体情况就嫌疑人不存在犯罪故意加以辩护:一是个人OTC商家是否尽到了足够的KYC义务;二是交易价格是否明显违背了市场行情;三是对对方的转账银行卡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四是交易金额的大小与是否具有主观犯罪不具有任何关系。
声音 | 印度IAMAI律师:“虚拟货币”只是解释术语 但实际并不是货币:针对近日印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India)审理“Crypto v. RBI”案,印度互联网和移动协会(IAMAI) 律师Ashim Sood发表辩论称,虚拟货币这个术语虽然用来解释什么是虚拟货币,但从字面上讲,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就像当我们说电脑被病感染时,这并不是真的,但这也是我们能给出的最接近的解释。[2020/1/17]
声音 | 美国律师:每笔使用加密货币的交易都是应税事件:据Newsbtc消息,Morgan Lewis & Bockiu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arah-Jane Morin表示,许多用户没有意识到,即使他们使用了一种货币,每笔交易的盈亏都必须报告。 Morin称,许多人将比特币视为现金,或与移动支付服务例如Apple Pay相同。如果人们将比特币换成另一种加密货币,或在Overstock.com等网站使用比特币付款,就必须比较比特币当天的公平市价与成本基础。美国国税局将比特币和其它数字资产视为财产,而非货币。这实际上意味着每次用户使用加密货币购买东西时,都构成了一个应税事件。[2018/9/27]
声音 | 律师:虚拟货币不能用于替代工资:据武汉晨报消息,近日刘先生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在江夏区一家公司工作了3个多月,发工资时,公司不顾员工反对,坚持要以虚拟货币充当工资。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吕群山介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而且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更加不能用于替代工资。如果该公司仍坚持以虚拟货币充当工资,当事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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