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通证的拥趸们者提出Tokenize everything, 即万物皆可通证。这个说法理论上可行,但没有一点儿实际意义。这就类似于说可以在中心化的交易系统上,将所有的产品标准化,进行交易流通。这样做当然可以,但是why?
由于中心化记账系统的特点,绝大多数的产品和资产实际上并不适合于以目前的证券交易市场中的方式进行交易流通。同样,即使区块链技术为数字资产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流通方式,但这也并不意味现在能将此前无法顺畅流通的所有商品和资产进行流通。
商品和资产的不同属性决定它们目前通证化的可行性。在此方面,可以基于以下标准对可能通证化的商品或资产(文中用产品一词泛称)类型进行选择。
首先,产品具有稀缺性,同时又有市场需求。
这样的产品才值得将其通证化,以便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流通。这样的产品如股权,分红权,投票权,债权,大宗商品所有权,商品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等等。这些产品的共同特点是稀缺性。
第二,这类产品现在还没有实现很好的流通。
现在公司股权通常是将所有权,分红权和投票权都集成在股票这一个产品当中。现在的基于中心化计算系统的交易市场已经对股票提供了比较好的交易流通机制。因此在目前这个阶段,就没有必要率先将股票通证化。
鉴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成熟程度,现在将股票通证化的努力一定会遇到非常大的阻力(见我的相关文章)。除了股票之外,其它的很多底层产品是有非常强的需求来进行流通的。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谈到迪拜的白糖提炼厂正在将其白糖通证化,进行交易流通。这样的一个底层产品选择就是合理的。因为这个提炼厂每年能够生产的白糖的数量有限。
如果全球范围内对其生产的白糖有很好的需求的话,那么它的白糖通证就能够在区块链网络之上,在全球范围内流通交易。因此这个提炼厂生产的白糖商品就能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更好的流通。在现在的美国市场,正在有持续的努力将不动产通证化(见我的相关文章),目前这样的通证的一个主要争取客户群体是美国海外的群体。美国的优质房地产的供应有限,并且其需求范围可以是在全球范围内的。因此美国房地产的通证化就能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更好的流通。
第三,可通证化的底层产品受监管的程度。
按照以上的两个标准,依然有很多底层产品可以通证化进行流通。但是从可行性的角度来看,不同属性的底层产品会实现的顺序不同的。一些受到严格监管并且涉及面较多的底层资产在可流通性方面就不属于最好的可通证化的产品。譬如不动产就是属于这个资产类型。
而另外一些新兴的资产就是很好的,可率先进行通证化的底层产品。此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产品就是游戏中的虚拟资产。
以这种方式产生的虚拟资产,首先是数字化的形式,其次它是在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细分的用户群体中进行流通。这个全球范围内的用户群体对这个虚拟资产有非常强烈的爱好。
特别重要的是,由于这样的资产是新兴的虚拟资产,所以在全球范围内,对它并没有各种各样的监管。所有的这些因素都非常有利于将游戏的虚拟资产通证化,并且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通(见我的相关文章)。
第四,可通证化的产品一定是海量的小众产品。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大幅降低了数字产品的生成和流通成本。在其之上产生的通证会是海量的小众产品。这样的小众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有小众忠实用户。通证能让这些全球范围内的用户能够得到此前无法得到的产品。
这样的产品譬如说是NBA的定制版球衣,迪斯尼发行的某一个电影的限制版的纪念品,苹果公司同好莱坞电影合作发行的限量版的纪念品等等。这些产品的发行方可以预售这些产品的数字通证,以此能实现这些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更好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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