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
内蒙古商都县法院采用区块链技术:金色财经消息,为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商都县法院积极推进“区块链+法治”创新模式,推动智慧法治建设迈向更高层次。近日,该院在立案阶段通过“区块链证据核验平台”验证电子证据并出具核验报告,巧妙利用区块链防篡改技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高了证据认定的效率和质量。[2022/6/7 4:07:58]
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全面受理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问题信访举报。
内蒙古呼和浩特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5月12日消息,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呼和浩特市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专题协调推进会。协调推进会上,相关负责人通报了首府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大数据局、工信局以及三大运营商分别围绕工作职能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全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政策环境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治工作要求,明确了线索处置机制。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将继续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企业按照多方协同、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全覆盖、全链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北方新报)[2022/5/12 3:09:55]
举报范围包括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
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 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022/1/26 9:15:05]
“挖矿”企业和主体)、个人;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
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个人;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或个人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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