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链上争议解决方案:如何在“荒岛”或网络国家中建立法院?_KEN:LYG

原文标题:《ReimagineOn-chainDisputeResolution》

作者:LJHuang、HeatherZhou、XinYan,EthSign

2022年7月,Vitalik在博客中分享了前a16z合伙人BalajiSrinivasan在新书《TheNetworkState》中提出的“网络国家”的概念,这是一种不受先前社会惯例或现有法律的限制,而旨在拥有最有效、成员满意度较高的“共同生活”准则的集体。区块链和网络国家具有共同的属性,都试图“创建一个新的基石”,这就意味着这个“网络国家”同样需要建立起自己的社会规则和司法体系。

此外,长期以来,区块链社区代表着开放、自由、抗审查和中立。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就是法外之地,如果链上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同样需要社区建立类似法院的机构来协调和评判。那么,区块链和网络国家是否能够寻求智能合约或者更高效的系统来解决链上争议?

或许我们可以先尝试从司法程序建立的原始逻辑中寻求解决思路。

数字资产研究院副院长孟岩:DeFi正在重构数字资产和开放金融的基础:9月17日下午,火币大学全球区块链领导者课程(GBLP)第六期产业模块继续开课,数字资产研究院副院长、火币大学顾问孟岩以《数字资产与通证经济》的主题为学员们带来授课。

孟岩表示,区块链创业路线的迭代经历了2010年比特币挖矿、2013年-2017年交易所、2016年-2018年ICO到2020年DeFi(去中心化金融)。DeFi是全球开放金融公共基础设施,将成为区块链的杀手级应用,正在重构数字资产和开放金融的基础。

DeFi创造的金融有更好的流动性,让更优秀的金融来支持其他行业,背后有真实的价值支撑,包括重新定义互联网账户体系,重新定义企业财务报表,降低交易风险,重构资产生命周期,重构资本市场,快速创新迭代。[2020/9/17]

76年前的一场思想实验:司法程序的逻辑如何从无到有?

在1946年发表于《哈佛法律评论》一篇经典法律学术论文中,富勒用一个思想实验论述了司法程序中几个重要论点。其中,他让读者们想象“一群遇难者被隔离在地球的某个角落",所有人都遗忘了他们"以往的社会存在及他们曾经遵守的规则和法律"。

声音 | 李国庆:区块链吸引我的不是技术 而是生产关系重构:12月30日下午消息,在2019新经济年会上,早晚读书总编辑、当当创始人李国庆演讲时提到,区块链对他的吸引不是技术,而是生产关系的重构。(新浪科技)[2019/12/30]

这个群体中的一人被选出作为仲裁人或法官,来解决这个处于“空白”状态的社会所出现的一切纠纷。富勒认为,假设这名荒岛法官是理智的、聪明的,并希望促进群体繁荣,他就不会仅根据个人偏好做出判断,因为法官知道他的决定将被视为先例,他对单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催生出一套社区将遵循的规则体系。

因此,这位法官将从为群体谋福利的角度出发,努力从现实生活中发现人们口头遵循的规则。也就是说,他将研究和思考法律背后的逻辑。但同时,他也会意识到,不可能仅凭逻辑为所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做出回答,有些法律必须由他个人的权威来决定,即作为社区成员选出,代表公平正义的仲裁身份来制定规则。因此,社区里的人们会遵守这些规则,既是因为它们是"正确的",也同样是因为它们是由法官制定的。

声音 | 证券时报:区块链重构保险行业信任关系:11月25日,证券时报发布文章《区块链重构保险行业信任关系》,文章指出,保险的本质是互助,但一个信任成本很高的社会,本质上是互害的,互助很难有效率地进行。区块链的出现,用分布式的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方式,为“重构信用”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希望和可能。[2019/11/25]

所以,富勒断言,司法程序是理性和法权的结合。

来源:MikeLynchCartoons

这个有着76年历史的思想实验不仅调和了自然法和实定法之间的敌对关系,而且还揭示了应该如何诠释链上争议解决系统。在某种意义上,Web3社区和网络国家的愿景非常类似于富勒的荒岛社区想象。

Web3争议解决方案的现状

事实上,已经有协议在尝试建立起一套链上争议解决系统,但其逻辑并不完善。

目前,类似Kleros和Aragon这样的Web3领域的争议解决服务提供商模拟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随机选择一些仲裁员,并要求他们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裁决。

声音 | 迅雷CEO:区块链能重构传统产业的价值分配体系,促进产业链重塑:金色财经报道,迅雷CEO陈磊认为,应该坚持区块链核心技术创新、为行业发展赋能。陈磊表示,数字经济时代,用户逐渐取代资本成为公司最大的价值,倘若依然按照传统的价值分配体系显然不再合理。而区块链技术能重构传统产业的价值分配体系,将普通用户纳入产业价值分配中,并解决大规模用户参与贡献的量化和激励问题,从而改变产业发展的激励模式和价值分配制度,促进产业链重塑。[2019/10/30]

为解决陪审员可能滥用权力的问题,被选中的陪审员在做判断时,难以完全基于他们认为对的方向选择,而需要考虑其他人及大多数陪审员的判断。陪审员参与这种谢林博弈论类型的是有金钱激励的:他们在每次判断案件时都要下注,如果他们对多数人的裁决结果预测正确,他们将会得到奖励,反之,则会失去他们的份额。

来源:Kleros白皮书

在富勒的理论框架下,这种基于博弈论的体系过于依赖"理性",而过于轻视"法权",系统设计存在一定缺陷

声音 | 中国银行原行长:超主权数字货币有可能从根本上重构全球的货币体系: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中国金融》杂志上发表文章表示,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基本架构,目前意见并不一致,例如,是基于通证Token还是基于账户Account,是为零售服务还是为批发服务,是锚定的还是非锚定的,有待进一步论证和抉择。他认为,Libra对现有货币体系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超越国家主权,僭越中央银行,跨越商业银行。超主权数字货币有可能从根本上重构全球的货币体系。一是可能冲击主权货币地位,二是可能重塑货币霸权地位,三是可能形成跨越商业银行的金融体系,四是可能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李礼辉最后表示应该积极应对数字货币发展带来的挑战。一是掌握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主导权,二是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国际协调。[2019/9/3]

首先,这种方式的基本假设是,在去中心化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会努力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不仅每个陪审员的行为是理性的,他们还必须假设所有其他陪审员都是类似的理性。但正如许多行为经济学研究表明,这样的假设并不成立。这种方法还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很多时候,对于一个复杂案件,唯一正确的答案不一定存在,而且,由于某些社区独有的价值观,判决结果是有待商榷的。

其次,在一组陪审员仲裁完一个案件后,没有产出任何原则。当类似的案件下次出现时,将由一个新的随机陪审员小组进行仲裁,该小组不受第一个陪审团决定的任何约束。他们将从头开始,并希望得出类似的结论——不过,这绝对没有保证。

此外,货币激励可以说是剥夺了系统的合法性——每个决定都是由赚钱欲望驱使的,并且是基于对其他人判决的猜测,而不是试着得到一个可以以帮助社区提高效率的结果。

替代建议

一个能更能地体现富勒"理性和法权"概念的争议解决系统可以通过DAO及其原则来实现。

DAO可以成为一个“法院”,它可以为组织内外的成员提供一套争议解决系统。Nation3法院的提议可以作为一个例子,其运用智能合约作为仲裁员能够实现某些"默认争议解决逻辑",不过他们的解决方案与我们提出的基于原则的陪审团系统不尽相同。

在我们的提议中,建立DAO之前,DAO成员就要首先共同提出一些在审理案件时要遵守的原则,并且基于这些决定达成共识。这些原则一开始可以是非常基本的,甚至是抽象的——如"当事人无论如何都应履行合同"。随着DAO审理越来越多的案件,这些原则将被进一步发展、完善和限制。这样一来,DAO便体现了"法权",而这些原则则作为法律推论的基础。

因为每个争议解决DAO都有自己的原则,人们可以通过协商,在签订合同时预先指定某个DAO来解决争议。理论上,这将导致拥有最有效规则的DAO成为最受欢迎的“管辖区”,或者,针对具体问题的DAO法庭将会诞生,专门审理某类案件。

关键基础设施

在我们提议的争议解决系统中,一个案件的生命周期和必要的技术基础设施可以总结如下。

当事人的押注:为了确保争议解决DAO的判决执行,双方在共同同意将案件提交给某DAO时,首先需要押注相当于争议金额的代币。注将被放在一个托管账户中,并在最终判决后分配给获胜方。

陪审员的选择:陪审员将随机选择,但完全从DAO成员中挑选。对于新成立的DAO,可以限制新的或第一次的陪审员的占比,以确保陪审员的合法性。陪审员需要通过人类证明测试,并得到其他合格成员的背书,以获得担任陪审员的资格。这些措施可以防止女巫攻击,即创建多个账号作为虚假身份来操纵陪审团的选择和决定过程。

陪审员的判决、上诉和弹劾。陪审员将根据商定的及不断更新的原则对他们被分配到的案件进行审理。每位陪审员将对他们的投票做出简要解释。获得陪审团简单多数票的一方赢得该案。该决定可以向新的随机选择的陪审员库提出上诉,次数有限。如果能够表明陪审员没有根据商定的原则判断案件,各方也可以弹劾陪审员。如果弹劾成功,陪审员将被取消资格。

证据提交。应制定关于证据提交的具体规则,以确保各方提交的证据是相关和真实的。应优先考虑通过EthSignSignatures等产品签署和正确核实的合同和协议,该产品可以提供详细的信息和文件历史清单,包括签名生成、签名人的地址和其他相关信息。

来源:EthSign团队

陪审团酬劳和先例。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无论他们如何投票,陪审员都将为他们审理的每个案件获得固定的酬劳。此外,每个案件的最终判决应该是公开的,可以作为未来案件的参考。随着越来越多的案件来到检察院,应该建立一个系统,选择检察院以前裁决的事实相似的案件,决定当前案件的陪审员可以把这些案件作为有用的先例。

展望未来

正如Vitalik在他的文章中所建议的那样,少数DAO需要承担主权国家的某些责任,如法院系统。在未来几年,如同实体世界中广受Web3初创公司青睐的新加坡和迪拜管辖区一样,少数以DAO引领的法院可能开始获得社区的信任,并作为具体问题的链上争议解决中心,如资产代币化、DeFi、NFT所有权、保险等。假设发生纠纷,项目将可以预先确定一个DAO作为争议解决场所。这种去中心化的、链上的、由DAO运营的争议解决系统,在未来几年将非常利于大量Web3社区和网络国家的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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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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