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观察 | 香港拟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一文看懂要点_虚拟资产:MEX

2020年11月3日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香港金融科技周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公布全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以防止任何类型的虚拟资产平台。

2020年11月4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文件“有关香港加强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就加强香港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立法,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议包括在《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a)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b)建立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的两级注册制度;以及(c)作出杂项技术修订。

《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新增3项修改的其中一项,就是欧达礼提到的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而持牌人须遵守《打击条例》附表2所订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

金色相对论 | William:BTC和原油有联动性其实是系统性危机造成的:在今日举行的《危机向左,信仰向右》的比特币减半特辑之行情篇的直播中,针对“BTC和美股以及原油产生联动的深层原因是什么”的问题,OKEx研究院首席研究员William表示,想真正衡量一项资产是否是避险资产,主要是看其波动率是否足够小,目前主要的避险工具有黄金、国债。如果大家去仔细统计数据,会发现黄金和国债的波动率都比较小,而比特币的波动率冠绝全球,这样的高波动率资产,怎么能称为避险资产?很多人把比特币因通缩带来的抗通胀属性视为比特币避险的证据。要理解3月全球流动性危机期间比特币暴跌的原因,首先需要解释一下流动性的相关问题,很多人都很简单地把流动性不足归结为货币性资产的量不足,实际上,流动性不足还与人们的风险偏好、预期收益有关。这也是为什么美联储在进行了长达近十年的量化宽松政策后,本轮危机一爆发,全球从流动性过剩迅速转变为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所在,这也是我们要理解为什么比特币会发生暴跌的根本,比特币并非避险资产,而是一种高风险的另类投资资产。当流动性异常紧缺时,比特币作为高风险另类投资资产,资金自然会从中抽走以寻求更安全、流动性更好的资产,价格即出现暴跌。BTC和美股以及原油产生联动的原因,两者发生联动,其实还是受系统性危机的影响,即我们前面所提到的3月爆发的流动性危机,目前比特币还是一个比较小众的市场,其市值甚至没有美股Apple一家公司的市值高,更重要的是,目前加密数字货币并未纳入全球主要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池中,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比特币和美股、原油价格并不会产生联动。所以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有联动性,其实是系统性危机造成的。[2020/5/12]

金色财经记者总结了咨询文件中“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要点,包括对虚拟资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其他虚拟资产活动的定义、获取牌照资格、监管机构及其权力、以及惩罚规则。如下:

金色午报 | 5月8日午间重要动态一览:7:00-12:00关键词:BTC减半倒计时、吴忌寒、黑客、灰度

1.BTC减半一周倒计时——距离减半仅剩3天。

2.吴忌寒:詹克团毁灭了比特大陆数十亿美金的价值。

3.浙江省将筹建区块链省级标准技术委员会。

4.黑客威胁曝光明星的法律事务信息并索要比特币赎金。

5.以太坊公布2020Q1资助名单已分配资金256.4万美元。

6.灰度比特币信托基金年初迄今已购68395枚BTC。

7.媒体: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购买了浙商银行区块链应收款产品。

8.BTC突破10000美元大关 创近期新高。[2020/5/8]

虚拟资产定义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将虚拟资产具体界定为以数码形式表达、计算或储存资产价值的单位;其目的是作为公众接受的交易媒介,以为货物或服务付款、清偿债项或作投资用途;并可以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

金色晨讯 | 纳斯达克拟推出通证化证券平台 HTC旗下Exodus将发布区块链手机:1.纳斯达克拟推出通证化证券平台 为发行STO提供便利。

2.莫迪:区块链可以改善农产品供应链。

3.HTC旗下Exodus区块链智能手机将于近期发布。

4.赞比亚银行表示数字货币非本国法定货币。

5.南非区块链创业公司创设免费在线区块链大学。

6.Squire与富士康旗下桦汉科技合作制造新一代矿机。

7.ADA创始人指责Cardano基金会不作为 将接管基金会。

8.盛松成:无法同时实现货币政策有效和去中心化。

9.杭州发布83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 嘉楠耘智上榜。[2018/10/14]

虚拟资产的定义不包括法定数码货币,以及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金融资产。根据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定义,不可转移、交易或互换的封闭式、有限用途产品,亦不属虚拟资产。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适用于所有虚拟资产,因此声称有资产作担保,借以稳定其价值的虚拟资产,亦属受规管的虚拟资产。

分析 | 金色盘面:BTC突破6700美元 维持多头趋势:金色盘面独家分析:BTC刚刚突破了,6700美元,再次回到上升趋势,我们最近在金色盘面和发现机会板块多次提及这个位置不宜过分看空。短线看,这里多头趋势形成后,回踩不破6日线应该是进场机会。请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波动,做好风险控制。[2018/9/21]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定义

参考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及评估香港虚拟资产活动风险,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将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业务指定为《打击条例》下的「受规管虚拟资产活动」,并规定任何有意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向香港证监会领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和其他规管要求。

虚拟资产交易所是指容许或邀请客户落盘,以货币或虚拟资产买入或卖出任何虚拟资产,并在业务过程中曾保管、操控、控制或管有任何货币或虚拟资产的交易平台。

金色快评?| 比特币作为资产已在多国达成共识:据cryptovest报道,保加利亚当局在打击该国非法活动中收缴了很多比特币,这是因为许多犯罪活动都是用比特币支付的。目前,保加利亚政府已收缴了213519枚比特币,价值近十五亿美元,相当于该国国债的25%。现在还不清楚保加利亚政府将如何处置这些比特币。但是美国政府对于收缴的比特币通常会采取拍卖的态度。就目前来说,各国政府对于加密货币的态度都较为审慎。多数国家只承认加密货币为资产和商品,几乎没有国家承认其为货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Joseph Stiglitz几天前就曾表示,政府当局将对比特币进行打击。Stiglitz称,当试图创建一个透明的银行系统时,不可能有一种基于保密的支付方式。如果打开一个像比特币一样的漏洞,那么所有罪恶的活动都会经历那个漏洞,没有政府会允许这样做。但是,比特币显然又不是一般的商品,因为其并不具有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它的“使用价值”就是它用于支付的价值。各国政府因此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已然被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所认可。尤其当一国政府收缴到大量加密货币时,他们显然很难下决心像对待一样对其进行销毁。?[2018/7/10]

私人交易平台,然后在该平台外进行买卖)若不会在任何时间管有客户的金钱或虚拟资产,而实际交易在该平台外进行,则不属规管范围内。

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并不普遍。以独立业务模式在香港运作的虚拟资产付款系统或托管服务的公司,数目有限。过去几年,首次代币发行在香港亦未再有出现。香港有少量场外交易活动和加密货币柜员机。但是,有关交易需涉及金融机构,因此可透过金融机构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掌握有关交易的资金流向。会定期检视有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并在适当时考虑是否将有关业务纳入规管。为此,发牌制度会提供一个框架,以便有需要时可将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纳入规管。

获取牌照资格

任何人士有意经营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方可成为《打击条例》下的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具规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需有合适的架构以确保延续性。因此,建议只有在香港成立并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司,方可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要求申请人有固定营业地点,可确保香港证监会以此监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操守和合规情况。

不具备法人地位的自然人或商业模式,均不符合资格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

监管机构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文件建议赋权香港证监会对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施加发牌条件,监管事项包括只限专业投资者、财政能力、知识和经验、业务稳健程度、风险管理、分割管理客户资产、挂牌和交易政策、财务汇报及披露、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预防利益冲突等方面。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须符合相关规定,才可向香港证监会领取牌照。

监管权力

香港证监会监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执行《打击条例》下的法定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规管要求的合规情况,包括进入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的业务处所进行例行视察、要求提供文件和其他纪录、调查违规情况、及对违规行为施加行政处分,包括谴责、勒令作出纠正、行政罚款及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

干预权力

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在有理由相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有违规的情况时,委任核数师查核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和其有联系实体的业务状况。此外,香港证监会亦可在必要时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防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继续违规。

具体而言,建议赋予香港证监会以下权力:(a)禁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进一步参与任何交易,以及╱或规定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和其相关实体只可以指定的方式运作其业务;(b)限制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处置其财产;以及(c)规定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以指定方式持有财产,以确保财产可偿付债务。

惩罚规则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任何人士无牌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即属刑事罪行,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七年和罚款500万元;如有关罪行是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

任何人士在申请牌照的相关情况下,就任何事项作出虚假、具性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犯罪,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和罚款100万元。

如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负责人违反法定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要求,可被刑事起诉,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他们亦要面对行政处分,包括谴责、勒令作出纠正,罚款,及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

“有关香港加强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全文链接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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