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为什么近来币圈刑案多?_比特币:虚拟币

最近,我们关注了不少币圈的事件,也接待了不少来自海内外的咨询,似乎大家对于近期币圈刑事案件增多有些不解。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最新常用罪名,今天飒姐跟大家梳理一下原因,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01

近期,全国范围正进行关于银行卡反的集中治理。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很多犯罪案件采用比特币作为结算工具。获取比特币或以太币等,在各大交易所售卖,最终可能一些持币人的BTC前手涉嫌犯罪,如果持币人将币变现,有可能会发现银行卡冻结。遇到这样情况的持币人,不要慌张,解决办法:

声音 | 肖飒:类“”的币圈游戏涉嫌开设罪:据新浪科技消息,肖飒律师发文指出,类“”的币圈游戏如果直接搬到我国进行操作,已经涉嫌刑法303条第二款开设罪,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18/11/26]

静等三天,自动解封的情况占半数以上;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询问冻结的办案机关具体信息;问到办案机关后,拨打办案机关所在地110,记得加区号,询问办案人员联系方式;根据要求,撰写书面解释呈交办案民警或携带相关证据到办案地据理力争。02

声音 | 律师肖飒:狭义“币圈”与“链圈”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今日发文谈“币圈”与“链圈”的区别。文中表示,“狭义的‘币圈’,单指交易所及上交易所的项目方成员及其联盟等。狭义的‘链圈’,单指只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落地应用的团队及联盟等。这两个定义里的币圈和链圈,几乎是不重合的,因为两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2018/8/30]

币圈骚操作较多,积累的问题从量变到质变。受到金融科技监管趋严大环境影响,币圈金融操作也被关注,甚至被当做监管机关的研究热点。关于比特币、以太坊方面的学术研讨和业务研讨增多,逐渐形成共识,对于涉币金融行为的看法,从“违法行为”升级为“犯罪行为”。同时,广大基层民警也在学习相应知识,飒姐就接到过一位经侦朋友的来电,称自家单位购买了飒姐写的《ICO黑洞》供大家学习。

大成律师肖飒:重读“9.4代币公告”,不可淡忘的这些点:今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发文《重读“9.4代币公告”,不可淡忘的这些点》,文中指出去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有些细节值得回顾:1.代币发行的本质;2.代币融资交易平台地位尴尬;3.社会公众警惕风险[2018/4/3]

03

由边缘案件引发,顺藤摸瓜。近期币圈案件还呈现一个特点:多为其他案件牵涉出来,而非直接发案。2014年至2019年的涉币刑案,以直接发案为主,多为虚拟币归零、代投大哥私吞币为发案点,罪名以“刑法第266条罪”、“第192条集资罪”为主,后期,散见一些“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但如今的罪名,多是关联人、上下游出现问题,被或检方侦查,后来顺腾摸瓜,先将相关人员定位为证人,到办案单位配合调查。在配合调查的过程中,挖掘信息,发现其他犯罪线索,从开始的证人询问,过渡到对犯罪嫌疑人讯问。

04

币圈人士的影响力和身家,也是动力之一。多次尝试,为保证本文顺利发出,不展开赘述。

写在最后

今年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币圈老友切勿依仗自己有海外国籍或绿卡就枉顾中国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刑法管辖权还是很给力的,行为地、结果地、被害人所在地,甚至经营地、网络经过地都是管辖权的连接点。侥幸,意义不大。建议还是了解清楚自家的具体情况,针对法律瑕疵亡羊补牢,然后就是蛰伏,切勿高调。好了,今天聊到这里,咱们明天见!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宝趣谈

[0:31ms0-3:35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