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这么火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_数字货币:区块链

从2019年开始,央行数字货币的字眼就经常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当中。到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为了避免接触交叉感染,许多商铺不建议使用纸币支付,人们对电子支付的需求远远大于从前,无接触支付成为了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正是因为当下社会的迫切需求,我国的数字人民币顺势推出,并成功在深圳、苏州两地成功试点。许多人会认为支付宝微信已经存在且做得非常好,为什么还要重新推出央行数字货币来替代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我们来进一步分析一下其原因。

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

之前写苏州试点数字人民的时候有提到过这一概念,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发行的锚定本国法币的数字货币,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是DC/EP,全称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DC代表数字货币,EP代表电子支付,合起来就是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的意思。中国人民银行把DC/EP定位于M0,即流通中现金的部分替代,属于银行体系之外,流动性较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M1或者M2的领域。

央行数字货币等金融成果将亮相中国服贸会: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将于9月4日至9日在北京举办。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数字货币、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的数字保险等数字金融成果都将亮相展会。(新京报)[2020/9/2]

其他国家使用的是CBDC,全称为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其功能和我们平时使用的纸钞相同,只是表现的形式换成了数字货币的形式而已。

CBDC和DC/EP有和区别?

周小川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此外,DC/EP的开发思路与CBDC并不完全一致,DC/EP并非CBDC体系中的一种想法,二者之间主要有以下区别:

声音 | 央行数研所区块链课题组:要引导区块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课题组(成员:穆长春、狄刚、吕远、钱友才、卿苏德)发文《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谈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管理》。文章称,区块链以大量冗余数据的同步存储和共同计算为代价,牺牲了系统处理效能和客户的部分隐私,尚不适合传统零售支付等高并发场景;但是,在对信息可信共享要求较高、对并发量要求较低的领域,例如交易结算、贸易金融、产权转让等,区块链已经有广泛应用。要引导区块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要去伪存真,“币”和“链”不能混为一谈;二是要务实推进,不能为了区块链而搞形象工程;三是要立足长远,认识到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特征;四是要标准先行,引导区块链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中国金融)[2020/2/21]

1.DC/EP中的第二层机构事实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可支付的保证,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和设备。周小川透露,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鉴了香港三家发钞行的情况。发钞行每发行7.8元港币,就要交给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时金管局会发放一个100%备付证明书。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各银行发出的钞票是其负债,资产则是准备金,而中央银行的负债是其发出的备付证明。由此,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这种发行模式和CBDC所设想的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有所不同。

声音 | 亚洲区块链学会会长:央行数字货币将引领新的商业潮流:亚洲区块链学会会长蔡志川在2020年亚洲金融论坛上表示,如果通过央行来推行数字货币的话,权威性和认可度肯定会被大众应用。因为中国无纸化的货币支付,包括微信、支付宝等都是非常流行的。在全球的金融科技和支付方面都是领先的地位,所以下一步的发展是由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这就会引领到新的商业潮流,或者是大幅度的应用。[2020/1/14]

2.DC/EP中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并非部分人认为的“央行搞批发、二层机构搞零售”。DC/EP第二层机构需要履行包括KYC、反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CBDC通常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周小川也同时指出,为了更好地保持系统稳定性,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央行应该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数据,但这只属于备份性质,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业利益。

动态 | 接近央行数字货币研发人士:目前未收到具体安排:针对今早福布斯发布的报道,接近央行数字货币研发人士表示,目前没有收到消息,该人士进一步表示:“法定数字货币的相关工作一直是行里统一安排,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具体发行日期,目前没有收到具体安排的通知。”另外阿里巴巴作为福布斯报道里第一批获得央行数字货币的科技公司,蚂蚁金服方面针对此事表示,不予置评。(财经网链上财经)[2019/8/28]

DC/EP和支付宝/微信有什么区别?

DC/EP与支付宝/微信一样,都是属于电子支付的一种,但在支付上又有些许不同。DC/EP在苏州试点的时候,推出了离线支付功能,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也可以正常支付。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依靠网络进行支付结算,如果在信号差或者网速差的情况下没有办法正常使用。可能有些人觉得现在5G在一线城市都覆盖得比较全面了,就算没有5G也会有4G覆盖,离线支付并不是刚需功能。然而细想,我们平时在地下停车场时,是否经历过网络差无法微信支付停车费而被后面的车鸣笛催促的情景。

除离线支付功能以外,DC/EP在来源上也和支付宝、微信不一样,DC/EP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发行,属于国家法定货币,在货币流通中属于M0范畴。支付宝、微信是第三方商业银行,属于M1、M2的范畴,相对来说中国人民银行会更加安全稳定一些。由于DC/EP属于法定数字货币,与纸币一样拥有同等法定地位,假设商家支持电子支付的情况下他如果拒绝你使用DC/EP支付就是违法行为,在中国使用DC/EP支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你想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进行支付,商家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拒绝或者同意。

另外,支付宝和微信需要绑定银行卡才能使用支付功能,而DC/EP则不同,属于独立的银行账户,是不需要借助银行卡进行转账或者支付的,这个功能与普通银行账户是一样的。

DC/EP=区块链?

虽然说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区块链发行的,但是它并不等于区块链。区块链的特性中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等,如果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匿名性的特质,将会助长等违法犯罪行为,无法追踪违法资金的去处和来源,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如果DC/EP具有去中心化的特性的话,将不利于央行直接管理,央行需要对货币发行进行监管,以避免货币超发的情况,这就需要中心化的控制。2019年8月10日,时任央行支付司副司长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科普DC/EP中明确表示了央行数字货币在央行这一层并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

科技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许多风险,区块链科技给予人们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许多利于犯罪转移的方式。将来如果将这些新科技进行改善加以管理,并限定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一定可以创造一个新的数字金融时代。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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