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将组织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征集,第一批项目评审将于3月中旬启动,并于2021年5月向社会公示。
《通知》称,为贯彻国务院支持北京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业务领域的应用实施,促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决定在北京地区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征集。
现场丨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朱阁:区块链为音乐版权保护提供了解决方案:金色财经现场报道,10月10日,“2020北京音乐版权论坛”在北京召开。在圆桌论坛环节,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朱阁指出,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各个领域结合区块链展现出新的商业模式和表现形态,区块链应用到音乐保护方面,实际上是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用技术的发展解决现存的行业挑战。在版权领域,举证难造成赔偿低,我们希望权利人能够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进行维权,我们也看到区块链发展能够为权利人提供更多的证据。[2020/10/10]
项目申报原则
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北京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监管体系机制,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各业务领域应用实施,促进形成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良性生态。申报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北京资产管理协会”挂牌在即 首批会员60家:4月5日,记者从北京金融监管局获悉,由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重量级资产管理机构发起的“北京资产管理协会”,已获批将于近日正式挂牌。据了解,资管协会是全国第一家横跨银行、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证券、基金等多行业资管机构的区域性协会,第一批创始会员60家,会员单位管理的资产规模数十万亿元。(新京报)[2020/4/6]
依法合规。参与试点的业务场景应由持牌机构提供,严守法律法规框架,不得为了追求技术便利,突破现行监管规定。
有序创新。侧重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资本市场各类业务的科技赋能,以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市场效能、强化合规风控、增强监管能力、保障金融安全为应用导向,稳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落地实施,促进资本市场的数字化发展。
历史上的今天 | 北京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打造新型信用监管格局:2019年3月11日,北美海产品公司Bumble Bee Foods与德国科技公司SAP合作创建了一个区块链平台,用于海鲜的可追溯性。据报道,新平台据称可以监控从印度尼西亚到最终客户的黄鳍金鱼供应链。客户可以使用智能设备扫描产品包装上的QR码来观察整个供应链,并访问产品来源和运输历史信息。
2018年3月11日,北京将遴选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项目,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和资源,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创新社会治理,包括构建京津冀信用大数据整合共享新模式以及开发市民、企业等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等,从而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格局。[2020/3/11]
风险可控。能够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试点全过程,有效识别并防范试点相关业务合规、系统安全、数据安全风险,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和退出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北京苏宁易购总经理郝嘉:在零售的下半场,以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据时代即将到来:5月10日,“2018首届中国品牌发展论坛”在北京举办, 北京苏宁易购总经理郝嘉表示,未来零售的发展是智慧零售,在零售下半场中,以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据时代即将到来。[2018/5/11]
项目申报主体
试点工作接受以下类型机构进行项目申报:北京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包括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基金托管机构;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
试点机构可独立申报或多家联合申报。鼓励各类科技企业与上述申报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科技企业可作为牵头申报单位。
试点项目遴选及启动程序
北京证监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共同组成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申报机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经过外部专家评审、工作组复核、专业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启动试点的项目,并对外公示试点项目方案及相关信息。
监督及风险应对机制
项目试点期间,工作组将持续动态监测项目运行情况,识别、防范潜在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评估工作。试点项目经阶段性评估达到预期效果且未发现风险隐患的,可转常规化运营。
试点项目发生投诉举报或其他异常情形的,申报机构应妥善应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报告。
试点项目阶段性评估风险隐患较大的,视情况执行项目退出机制。对违反试点承诺或借助试点工作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机构,视情况暂停或停止试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采取措施。
激励机制
试点项目正式转常规运营的,通过社会公示、行业通报、纳入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评奖范围、适当对试点机构进行分类评价加分等方式对申报机构予以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机构与地方性支持政策对接,促进试点项目孵化落地。
在试点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安排的前提下,对试点项目可适度给予监管弹性。试点项目试点期间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或业务差错,未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或对投资者损失作出合理补偿,未对证券期货市场平稳运行造成影响的,可以从轻或免除对试点机构的处罚措施。
申报方式
为实现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监管体系机制的有效探索,试点工作将长期开展,试点项目以长期运营为目标。项目申报材料自即日起启动常态化征集,项目评审工作分批次开展。第一批项目评审将于3月中旬启动,并于2021年5月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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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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