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却付ETH,要求还款?法院判决:不支持_加密货币:INE

原标题|以案说法|借“款”却付“以太币”?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众号

案情简介

林某作为出借人,刘某作为借款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刘某向林某借款1000万元,林某购买等值的以太坊数字资产即以太币,转入刘某指定的账户,刘某应于收到借款后一年内将该笔借款以人民币的形式返还林某。《借款协议》签订后,林某向刘某指定账户转入3165个以太币。刘某出具《收款收据》,确认收到林某人民币1000万元。

Aave社区关于“提高GHO借款利率”ARFC提案已达到法定投票人数,支持率为100%:9月1日消息,Aave社区发起“提高GHO借款利率”的ARFC提案投票,将于北京时间9月3日02:43结束。目前,该提案投票也达到法定人数,支持率为100%。

该提案建议将GHO的借款利率从1.5%提高至2.5%,以解决GHO挂钩偏差问题,确保增长于市场可信度。[2023/9/1 13:12:15]

因刘某未依约还款,林某向思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声音 | IMF常务董事拉加德:加密货币等金融科技填补了经济体系中的空白:据bitcoinexchangeguide消息,本周在达沃斯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上,传统金融和加密货币领域的话题成为参与者讨论的热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常务董事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表示,如果整体经济不需要再次依赖央行来抵御下一次冲击,那将是非常好的。以加密货币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填补了经济领域的空白,这将撼动整个经济体系。[2019/1/27]

林某称借款是以以太币的形式转入刘某指定账户。

新现象:欧亚经济联盟讨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欧亚经济联盟的五个成员国(EAEU)正试图弄清楚如何利用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来改善其经济。欧亚经济委员会(Eurasian Economic Commission)、Interstate Bank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下属的金融大学(Financial University)共同主办的一场会议上,欧亚银行的银行家和科学家上周在莫斯科讨论了这些议题。[2018/5/3]

刘某辩称,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不成立。以太币是“虚拟货币”,交付以太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款交付方式。

法院判决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并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林某与刘某进行以太币交易扰乱金融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林某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协议》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最终,思明法院判决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部门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文件,均明确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于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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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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