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浩:写在NFT空气藏品崩盘前_DAO:CELT

“投资数字藏品赔了,怎样维权?”

最近几天,随着数字藏品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大跳水,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或被腰斩套牢、或被归零爆仓。并且随着数字藏品二级市场的监管收紧、热度降低,很多投资人眼瞅着某些平台日况俞下、自己手里的数藏“回本无望”就动起了维权的心思。于是,就有人问起了郭律师开头的那个问题:“投资数字藏品赔了,怎样维权?”

一、投资有风险,维权需分类

单纯投资风险自担

维权,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资赚了都是自己凭本事,赔了就都是项目方的锅。这是绝大多数维权韭菜的想法,要是抱着这种心态的话,那维权就不是维权了,搞不好就是敲诈勒索。

所以,如果项目方在销售NFT的时候没有任何违规行为,特别是不存在欺诈、非吸等行为的话,那就别想着维权了。投资有风险不知道吗?老老实实的风险自担吧。

受到欺诈或非法集资等可以维权

投资有风险,但这个风险应当是建立在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的,如果项目方一开始就是为了割韭菜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首先,如果你投资的NFT本质上并没有什么收藏或使用价值,或者换句话说没有什么底层的权利价值作为映射的话。那么,你购买到的NFT本质上来讲,和空气没有多大的区别。

同时,如果大部分投资人购买这种“空气藏品”的目的都并非为了收藏、使用,而是为了投资获利的话。那么,发行方和平台方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旦构成非吸,发行方和平台方不光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将非吸所获得的非法收入退还投资人。

此外,如果发行方或平台方为了销售NFT而进行了虚假宣传的话,还可能会涉及罪或集资罪。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还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二、维权的退款四步法和时机选择

退款四步法

币圈的律师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但站在维权的角度和大家进行分享法律知识的,确实没多少。如果你有关注郭律师的话,你一定知道郭律师团队的经典维权步骤“退款四步法”。

简单来说,退款四步法:第一步,准备材料;第二步,谈判协商;第三步,刑事控告;第四步,民事诉讼。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的,可以百度一下“退款四步法”,理论分析、经典案例,总有可以让你参考的内容。

维权的时机选择

郭律师经常说维权是一门玄学,光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是要把握“天时、地利、人和”,才有成功的可能。

天时已到。最好的时机,绝对不是项目已经暴雷的时候,而是项目即将暴雷的时候。一旦项目已经暴雷,项目方要么摆烂等死,要么潜逃出国。维权?难如登天。而现在,随着NFT炒作退去,国家文件的即将出台,各种项目方暴雷在即。此时,正是维权的最好时机。这就是为什么,郭律师明知这会儿发文,并非流量最佳的时候,却还是选择现在发的原因。因为错过了,就错过了。

地利就要根据各个项目的运营情况来看了。各地的地方监管层、执法层,对于NFT的认知其实是很有限的,但也有很多地方的监管部门正在嗷嗷待哺。NFT的集中打击还没有到来,但有着币圈火葬场之称的东部“某城”“某州”以及中原某省、南部某省等,都是第三步刑事控告的绝佳城市,在这些地点的同学们真是天生就占据了地利。

至于人和,绝对不是纠集一帮人过去维权。维权,从来都不是人越多越好。道理很简单,你是项目方,你看到一两个人维权好“打发”,还是几十上百号人来了好打发?显然是前者,甚至说不准,人一多,项目方直接摆烂等死、放弃治疗了。所以很多投资人一提维权,就拉群抱团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且很抱歉的是,郭律师真的没见到过几个群最终维权成功的,即使是维权成功的,也是惨胜。

所以,郭律师认为,人和是指具有完善的证据材料让监管和项目方都相信案件事实;有充分的法律理由让监管和项目方都无话可说;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来面对维权路上的各种艰难困阻。

改天有机会再和大家唠唠郭律师这些年来办理这类案件遇到的各种奇葩的“艰难困阻”。有兴趣的可以在评论区扣个“1”。

总结

写了这么多,可能有人会认为郭律师是NFT黑。相反,郭律师不仅不是NFT黑,还是最支持NFT发展的人之一,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或给监管部门的意见中支持NFT行业向2.0或3.0升级发展。但发展是要合规的,不是乱发展的,在郭律师团队服务的数家NFT企业中,全部没有开放二级市场,也没有一家是靠发行没有权利价值映射的“空气藏品”割韭菜的。而这些基础的发展思想,大部分都是郭律师去年就提出来的。很抱歉,在NFT快速发展的路上,郭律师成为了服务对象的“绊脚石”,但郭律师相信,活到最后的几家NFT企业中,一定有善待“韭菜”的你们。

最后,郭律师是十分支持NFT的落地发展的,但NFT的发展需要的不是一味的鼓励,只有去除NFT发展之路中的各类蛆虫,才能真正的为NFT的发展扫清障碍,搭建起稳固的基础。希望这篇写在NFT空气藏品暴雷前的文章,可以保护应该受到保护的人。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区块链协会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命题人、中国法学会成员、大学客座教授、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盈科深圳法律科技委副主任等。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上市企业的商业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国产经新闻》《民主与法治》《中国经营报》等国家级期刊采访,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财经杂志、财经链新、时代财经、界面新闻、天目新闻、凤凰新闻、金色财经、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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