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Web3 创作者经济需要深度而非广度_BLUR:WEB3

过去与现在

大家普遍对创作者经济走过Web1和Web2、迈进Web3的理解是:从只有OGC到PGC到增加UGC,从少数资源主导到互联网大众平台主导到去中心化,从观看者到参与者到拥有者。

2000年前后,由于技术无法支持动态,我们访问的多为静态、不可交互页面,流量集中在搜狐、hao123等新闻内容、综合导航等门户网站,创作工具专业度高使得OGC内容居多,网站靠点击量赚钱。但多媒体内容消费需求一直存在,有条件的家庭更多通过VCD、DVD听音乐、观看影视剧集。

自2000年起,互联网先后带动了电商、网络游戏、博客、视频网站的发展,再加上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和操作简单的数字创意工具,加速了网民数量、内容供给和内容消费需求增长。

因此,虽然创作者经济的概念自1997年就被提出,但获得大规模关注和商业化收益是从2005年起更多类型的社交媒体平台出现,智能设备和社媒给内容创造了更轻松和便利的生产和消费环境。

也正是大小平台越来越多,争夺用户注意力成了关键。Web2奉行着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提出的“GetBigFast”口号,流量为王。

多年的竞争格局成型让马太效应愈发明显,多数流量握在了少数玩家手里后,他们开始以不平等条约从平台上的内容创作者和用户身上获取利润。开始有少部分人意识到要做出改变,大家开始声讨平台抽取了太多利益,于是有了新平台们抽佣比例越来越少,新平台用5%-10%对抗大平台们20%-30%的抽佣比例。大家诟病平台算法的不公,Substack就以用户推荐替代算法推荐。还有设置付费内容门槛提高创作者收入、刺激其创作的OnlyFans,以及和Web3共建概念不谋而合的DjookyX这种让粉丝众筹、和创作者共同拥有版权收益的平台。

创作者经济在Web2的演进有目共睹,这些新平台虽然流量远不及Facebook、Youtube,但也能凭借着解决平台与创作者的不公大浪淘沙留下一些,比如艺术者众筹平台Patreon,其估值仍然可以达到40亿美元、拥有800万用户、服务近30万创作者、众筹金额近35亿美元。可见如果能提供创作者想要的,他们是有原始迁移动力的。

但Web2大平台和新平台之间的竞争也遵循着经典的帆船博弈模型:领先者模仿追赶者——如果有足够的领先优势,和追赶者越一样自己越主动。领先者喜欢一致,所以Youtube、Twitch随后也增加了用户付费功能,如果他们认为必要,甚至可以改变推荐机制和抽佣比例。搞跨一个新对手主导权就又拿回了一点。

所以,如何进一步帮助创作者拿回更多话语权成为Web3的使命之一。

Web3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

且不看Web2平台们商战厮杀让利,但当创作者大部分需求都可以在Web2被部分满足的时候,不免容易产生困惑,那究竟有什么是在Web2无法实现的?

先设想下以下场景:

中心化平台可以随意改变玩法使得机制更有利于平台而不是创作者;下架创作者的作品或者直接关停;创作者为了迎合平台的算法喜好,广告驱动内容生产;创作者在Facebook、Youtube、Tiktok等中心化平台的粉丝数据无法跨平台转移;播放歌单里的歌曲和视频因为版权或某些原因下架,你再找不回想要的回忆;内容创建和分发过程盗版猖獗;...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Web3创作者经济最区别其在于Web2的价值集中在了去中心化,数据互通。

去中心化:

点对点交易去中心化存储带来的内容和数据保护所有的流程、决策都公开透明机制改变由社区投票决定数据互通:

数据互通带来的跨平台便利和数据所有权回归从利益和实操角度出发,迈进Web3时已经没有了互联网流量红利、供给侧短期内不会有新技术和设备的普及、进入Web3需要一系列繁琐操作,再加上其实当下大部分创作者并不需要web3解决这些他们还不关心的问题,所以短期内创作者经济要想在Web3发展要依靠创作者和粉丝的思想转变。加密货币和NFT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思想转变的催化剂,这是Web3独有的新资产类别,会衍生新的消费模式、新的经济体、新的用户体验,也有新的身份角色,比如虚拟土地的建设者、虚拟皮肤的设计师等也是创作者。

只是目前的旁氏经济模型还不可持续,但创作者经济和消费者经济作为市场的两个主要构成,以某种角度拟合循环,也许可以支撑一个5-10亿美元的产品市值。

现在与未来,从注意力经济到生产力经济

Web3创作者经济的起点不是流量抢夺,摒弃争夺用户的注意力,从生产力切入。就像当年知乎、小红书,是靠着邀请大V入驻发帖,最初是一群自己的员工在平台上去给创作者点评赞互动,通过这种及时反馈和情感纽带的方式维系种子创作者。

Web3有创作者想要的土壤,只需要一点水吸引他们迁移。

在Web3维度中,创作者是平等的,内容是好的,就会产生收益。收入不再过分集中于头部创作者,但随着内容供给增加一定会出现分化,毕竟即便没有了算法推荐,但还可能会采用策展人/粉丝推荐机制。

创作者经济或许还可以衍生出全职粉丝这个职业。这是Web3创作者经济最让我激动的一点:我将以自己独到的审美选择我喜欢、认同和热爱的创作者,从一开始的支持到分享他/她的成功并获得收益。这里指的是真金白银的收益,而不是庞氏带来的投机收益。所以从创作者角度,永远记得买单者不只是喜欢自己的用户粉丝,更重要的第三方。引入了加密货币和NFT,利益相关者就不只有自己、用户粉丝,还有平台本身、品牌等,这些工具让Web3的创作者经济形成一种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

只是目前Web3创作者经济还停留在之前经济模式中最初的样子——创作者通过出售NFT和NFT版权获得收入,Web2那些广告分成、直播打赏、内容营销、知识付费等收益来源还亟待发展。

即便是NFT版税,也有非常多值得深入探索的地方。今年8月,a16z发表了文章《TheCan'tbeEvilNFTLicenses》,提出了NFT可以有多种商业版权,让NFT版权颗粒度更小,像音乐、影视IP一样,规定好买卖双方各拥有什么权利,让乱象丛生的NFT市场应用更有效率。在玩法也可以有很多样,除了Paradigm提出的新拍卖机制和NFT与Token绑定关系,我还听到过一个有意思的玩法。也许我们无法避免未来版税有一天趋零,面对这种情况时还可以引入付费揭露/观看。应用场景有点类似视频网站的会员付费观看全片,比如一部影片,创作者以1ETH的价格出售NFT,买家最低可以50%折扣价格买入NFT作为投资,但此状态下看不到影片全部内容,如果想看必须要补清全款。在这个过程中,NFT一旦被转让,立即回到无法观看的状态。

创作者经济是个很大的概念,有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多样形式,各有各的增长逻辑。其实Web2UGC创作领域最多的不是音乐、影视、游戏,而是泛知识类,那么是不是最好入手的是Web3知识教育平台呢?无论哪种形式,殊途同归的是不要过分关注直接从大平台手里抢流量,在深而非广,我们也是帆船竞赛里的追赶者,Startsmall,butinadifferentiatedwayandinthelongterm.

责任编辑:K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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