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10月24日电(郭其钰)杭州互联网法院24日上线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通过打造网络行为“自愿签约—自动履行—履行不能智能立案—智能审判—智能执行”的全流程闭环,提升智能合约执行效率,实现网络数据和网络行为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全方位协作。记者从该院获悉,这是此技术首次应用于中国司法领域。
声音 | 邓建鹏:USDT带来的风险特别值得中国监管机构重视:金色财经报道,今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邓建鹏发布图文表示,在稳定币市场,USDT的影响最大。虽然当前市值仅约40亿美元,但由于其以数字化形式表现,交易迅速,換手率极快,在高峰期一天成交额可达240亿美元,对主流虚拟货币市场价格具有支配性影响。因此,其带来的相关风险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缺失等问题,特别值得中国监管机构重视,同时,涉及稳定币的应对实践,可为监管机构未来应对 Libra带来的可能冲击事先提供借鉴。[2020/1/7]
声音 | 中央财大邓建鹏:区块链的法律监管必须跟上: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邓建鹏发文表示,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区块链对立法与监管带来种种挑战,需要监管者和立法者转变固有思维。可以借助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将法律和合同条款转化为简单而确定的基于代码的规则,这些规则将由底层区块链网络自动执行。未来,技术规则将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与法律规则相同的作用和功能。政府可借助代码,通过将部分法律转换成技术规则,由底层技术框架执行,从而减少监督和持续执行的需要,降低合规和执法成本,也减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确定性。当前,区块链技术距成熟尚有很大距离,监管者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形塑新规范,影响代码规则,最后通过程序自动运行实现区块链的部分内部治理,节约监管资源。[2019/12/25]
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 互法宣供图 摄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数字票据在多个方面天然适用于区块链技术: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表示,数字票据在自身特性、交易特点、监管要求等方面都天然适用于区块链技术。首先,自身属性与区块链技术高度契合。其次,票据交易特点与属性适用于区块链技术。第三,监管需求的实现需要区块链技术发挥作用。监管机构需要掌握市场动态,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引导或干预,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对业务的穿透式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2018/6/5]
智能合约即以数字形式定义能够自动执行合同条款的合约。在区块链领域,智能合约是一段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代码,该代码在区块链数据库中被写入和读取,由区块链交易触发。
杭州互联网法院。 郭其钰摄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王江桥以合同履行为例介绍,传统合同签订后,其履行完全依托于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倘若一方违约,另一方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搜集证据维权。智能合约则把合同条款编制成一套计算机代码,在交易各方签署后自动运行。整个事务处理都由司法链底层内置的智能合约系统自动完成,全程透明、不可篡改。
据了解,当智能合约上链开始执行后,如果当事人违约,则进入纠纷多元化解程序,调解机构介入,相关调解数据进入司法区块链存证,并可在诉讼阶段推送到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当调解不成,则进入该院诉讼流程,通过智能立案、智能审理、智能执行系统高效审理案件,快速处理纠纷。
“司法区块链智能合约实现了从生成智能合约、完成实人认证并签约、合同原文及智能合约上传至司法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运行、合约无法执行后转入多元调解流程、纳入信用惩奖联合机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流程智能化。”王江桥说。
其表示,司法区块链解决了电子数据的认定难题,实现了电子数据在整个司法流程的可信流转。司法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不同网络主体之间的可信协作,减少人为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干扰,构建互联网时代下新的契约签署及履行形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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