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专栏 | 邓建鹏:海南的区块链政策有突破吗?_区块链:LIB

作者:邓建鹏作者电邮:djp@pku.org.cn

自国务院同意海南省建设为自贸港以来,海南在政策优惠方面被给予厚望。区块链因为2019年10月24日中央局一次集体学习,而迅速在普通民众间成为“网红”。全国各个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出台区块链的政策。进入2019年12月以来,在整个区块链行业最吸引眼球的,无疑也是海南。

2019年12月1日,一家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相关公司与三亚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首批入驻试验区企业,并计划在三亚试验区成立区块链离岸数字资产交易实验室等。该公司操办的论坛,其它主办方包括三亚市政府、海南省科技厅,副省长出席讲话。

同样在12月初,在海南的数字文明大会发布会上,海南省工信厅厅长王静发布了“链六条”专项措施。

一时间,海南区块链政策被众多人给予希望。但是,仔细分析,与中国其它地方比较,海南区块链政策很难说得上有任何突破。本文试分析如下:

海南的“链六条”包括:

一是组建创新联盟,加强区块链人才培养,驱动联合创新;

二是搭建技术体系,促进区块链技术研究和创新,支持高校、研究机构、重点企业开展区块链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三是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构建区块链产业生态体系;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为区块链企业营造宽松、友好的发展氛围和环境;

五是设立专项基金,为产业和企业发展强化资金扶持;

六是建立专家智库,强化海南区块链产业发展智库支持。

另外,在12月6日,海南自贸港数字经济和区块链国际合作论坛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曹世平在致辞中表示,区块链主要可以用于三大业务,其一为数字货币,海南将积极向中央申请数字货币研究的“先行先试”。同时,海南未来将推出区块链沙盒监管和容错纠错的机制,为区块链发展提供创新环境;探索资产数字化,数字资产确权、流动以及交易的技术标准和模式。曹提及的数字货币,实为央行计划发行的数字货币,与一些人期待的那种区块链数字资产,毫无关系。近期在北京推行的沙盒监管,对象是持牌机构,与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公司更是毫无关系!

有人据之说,“依靠海南的政策优势,加上区块链企业入驻带来的人才资源,海南完全可以大胆尝试、大胆创新,真正挖掘区块链技术价值并尽早推动落地,区块链创业者则完全可以在这片热土大展身手。”这种言论,表明评论人恐未到实地调查,随意妄下论断。

两家著名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相关公司先后入驻海南,自然是期待海南在区块链政策上有突破。综上所述,其政策和其它省并无明显差异。以我所知,该省副省长、工信厅领导、科技厅领导以及一些已退休的副部级领导出席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相关公司举办的论坛,已算得上在当前政策限定下做到的极致了。放到其它地方,想都不能想。

那么,海南政策为什么没有明显突破?

原因很简单,涉及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交易,具有金融的本质、属性和风险。金融监管长期以来一直贯彻着中央垂直监管的特质。因此,短期内海南不可能会有放开这种交易的政策“特权”。

我之前发表的论文《稳定币Libra的风险与规制路径》中,曾指出,央行并没有吸收区块链分布式思维∕分布式智慧,因此,就算迎击Libra,央行也要自己干,从未考虑过放手让中国两大互联网巨头在海外发行与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对抗Libra的冲击。尽管中国互联网巨头在区块链研发、海外第三方支付方面已有多年积累和绝对实力!原因很简单,金融主权,在中国一直是集中式的。

有人或许会说,各省组建了金融监管局,隶属于地方政府,这不表明金融监管权力下放吗?事实上,地方金管局监管的主要是小贷之类的“民间金融”,且主要是处置非法集资等风险事件。直白一点说,是责任重大,权力很小。因此,海南怎么会有“特殊政策”,允许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数字资产交易机构虽然可能属地化管理,但其带来的风险却是全国性的。中央不可能放手让海南单干,地方官员也不可冒自身仕途的风险。综此,海南没有这样的权限,未来的两三年,也不可能会有政策上的突破。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金宝趣谈

[0:46ms0-7:79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