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券商中国
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到来之际,关于深圳的政策利好纷至沓来!
8月5日,券商中国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深圳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制定了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并在7月30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季度工作推进会,对《意见》落实工作情况作了阶段性总结回顾,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
据了解,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力争紧贴市场需求,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并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该行动方案立足深圳实际,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重点工作,助推深圳金融先行示范。在此次计划中,将深圳打造成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跃然纸上。
近期,关于深圳的利好消息不断传来。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支持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充分发挥深圳“双区叠加”优势,并专门针对深圳列出了几条与扩大土地自主管理权限、增加建设用地相关的探索事项。与此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于8月4日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各种利好消息连续发布。那么,后续还有什么值得期待呢?
政策 | 中国央行:谨防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表示,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和,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中国人民银行官网)[2019/12/11]
深圳行动方案现身
5月14日《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发布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推进部署会,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针对《意见》各项措施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据梳理统计,《意见》的75项具体工作,已在深圳落地实施或试点的事项超过40项,比例达53%。随后,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力争紧贴市场需求,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并已于7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
政策 | 美国国税局(IRS)再次向加密货币用户发出警告:据coindesk报道,美国国税局(IRS)再次向加密货币用户发出警告,这次是向被认为误报了外汇交易收入的纳税人。[2019/8/15]
第一,多举并措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共15条行动措施。其中,不仅充分体现了深圳特色,如“充分发挥我市国际人民币投贷基金能效,探索加强与港澳机构合作,为深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优质投融资服务”,更积极探索创新,如提出“探索跨境银团贷款,指导港澳银行在深分支机构联合内地银行、境外母行等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银团贷款服务”“研究推动分类完善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研究允许证券公司资本项目下的跨境资金可直接用于证券自营、承销、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证券业务支出”等。
第二,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方面。创新提出了“支持保险公司在深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对证券期货行业,提出了“探索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可收付客户外币的一级代客账户,支持外币代客业务的发展”。
政策 | 爱尔兰内阁批准反对加密货币的法案:据爱尔兰时报报道,爱尔兰内阁批准反对加密货币的法案,该法案名为“2019年刑事司法(和恐怖主义融资)(修正案)法案”,主要目的为实施第五部欧盟指令并加强现行立法。爱尔兰将制定更严厉的法律来解决问题,包括利用加密货币资助恐怖主义。[2019/1/4]
第三,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其中,为助推深圳可持续金融先行示范,创新提出了“充分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台作用,引导上市公司主动披露ESG信息”“争取国家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推动深圳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立法,规范绿色金融行为”“研究制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库等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等;为深化深港澳金融市场互通,进一步提出“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前海建设大湾区债券平台,探索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四,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方面。提出“扎实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及“加快成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此外,为大力支持金融科技发展,提出了研究制定出台金融科技专项扶持政策,开展金融科技节主题活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积极参与、支持、协调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各个场景应用在深试点等系列措施任务。
动态 | 全国17个省市发布区块链相关政策 北上广成为政策落地集中地:据中国经济网消息,近两年来,已有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浙江省、江苏省、贵州省等17个省市出台32项区块链相关政策,且北上广成为出台区块链相关政策最为集中的地区,共出台11项政策,占全国的三分之一。[2018/12/7]
第五,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结合深圳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工作基础,提出了“探索建设以监管科技为支撑的国家级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深圳分中心”的工作目标,聚焦风险重点环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罕见提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
深圳行动方案罕见提出打造两类金融中心: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技术创新、场景应用等能力处于领先位置,科技创新企业密集活跃,金融科技生态良好。此外,近年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院、未来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全国唯一的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全国唯一的市场化个人征信公司百行征信、具有EID数字身份认证技术的中信网安等一批金融科技重要机构落户深圳,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
政策 |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发展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法令:据cryptovest消息,3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Shavkat Mirziyoyev签署了一项法令,法令涉及通过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市场来构建数字经济的措施和方法。法令内容包括采矿、发行、交换、存储、分配、管理和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咨询,并呼吁使用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同、鼓励ICO。该文件称,国家项目管理机构(NAPU)将负责数字经济相关举措的实施和发展,并决定采用分布式记账(DLT)来管理相关活动领域。并且,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的业务操作无需纳税,相关交易的收入不在强制税收的数据库中。[2018/7/4]
深圳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市区两级金融科技创新奖1200万,用于奖励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科技、社会影响力金融科技等应用项目,香港金融科技项目也纳入评奖范围。而7月28日,深圳市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正式揭牌。该基地作为深圳鲲鹏产业发展载体中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关和创新,建立行业标准与规范,打造一系列满足金融行业需求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同时,也将加速鲲鹏产业生态人才培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成金融科技创新高地。
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是绿色金融。全国首部绿色金融地方立法,目前已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已于近日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等渠道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深圳也与伦敦金融城成功联合举办“疫情背景下的ESG投资”论坛。2017年12月,深圳加入“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2019年10月,FC4S绿色金融实验室落地深圳,该实验室除信息平台外,将推动国内外绿色技术、绿色项目与资金对接。2020年1月,联合香港、澳门、广州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联盟秘书处将落户深圳。7月30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圳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启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经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议,深圳积极响应和支持,各方就探讨在深圳市建立一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旗下的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达成了初步共识,并启动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
政策利好纷至沓来
8月4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规划建设13个城际铁路和5个枢纽工程项目,总里程约775公里。构建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主要城市至广东省内地级城市2小时通达、主要城市至相邻省会城市3小时通达的交通圈,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按照规划,近期到202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4700公里,全面覆盖大湾区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和广州、深圳等重点都市圈;远期到203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5700公里,覆盖100%县级以上城市。该项目总投资将达4741亿元。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亦于近日发布。在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不动产登记等九个方面提出意见,支持广东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为充分发挥深圳“双区叠加”优势,自然资源部支持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除前述大湾区改革探索适用深圳市外,支持深圳市取得相关法律授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可探索按规划期实施总量管控模式。支持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公园绿地内的建设用地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管理新机制。探索通过出让合同约定土地闲置费的收取标准,以及违约条件下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操作方法。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操作路径。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类保护利用新模式。
有专业人士指出,这些政策可能有效增加深圳的建设用地规模。但相对深圳未来的定位和人口流入的趋势,当下的土地政策仍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深圳的住房问题。随着轨道交通的发展,再加上可能出现的行政区划分,大都市圈化发展才是深圳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方式。这也是经济特区四十周年到来之际,坊间对深圳的最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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